家有三女,父母讓招上門女婿,三個女兒一致同意!現木已成舟,其女反悔,子姓隨父,怎麼辦?

路口小路燈


三個女兒當初要成家的時候必須要招上門女婿,所以說作為父母的定出這樣的標準,我想當時三個女兒也是出於無奈才答應父母的要求。等到真的結婚成家要生小孩兒的時候,三個女兒又不願意面對是上門女婿的事實,又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隨父親家的姓。這得說這三個女兒真的是不被世俗觀念所引導,更不會屈服,因為現在是什麼社會了,生孩子結婚這些事情都不應該按照老傳統來進行,上門女婿生的孩子也不應該隨孃家姓。這三個女兒的做法也沒有什麼毛病,所以我說作為父母的也就別為難女兒了,只要兒女們有一個好的歸宿,有一個愛她的人作為父母的就好了。

有些老人之所以要招上門女婿,就是想讓自己的家族得到一種延續,有一個傳戶口本的人這都是老傳統,所以我說這些當父母的為免真的有一些想多了。還是好好的讓自己養老,讓自己身邊有一個照顧自己的兒女就好,何必管那些事情。所以我說作為兒女們的反悔也是對的,老人也不要太計較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個問題,我比較有資格回答,我們家裡是兩個女,我是老大,我妹比我小十一歲,還在讀書,所以,父母包括家裡所有人都一樣,想把我留在家裡招上門女婿,自打我有記憶以來,父母和親戚都是這麼給我說的,所以,我心裡也一直想著要招個上門女婿來。所以,我大學才談戀愛,是第一次戀愛,談戀愛之前我都問過他,他願意當上門女婿不?我們家是要招上門女婿的,他說他同意,而且他們家裡是三個兒子,他為老二,我想這種家庭情況,他如果願意出來當上門女婿,他爸媽也不會說什麼的,為了保險,我還讓他問他父母的意見,他都說沒問題。結果事實難料,或許當時太年輕,感情矇蔽了一切,他經常用他會來當上門女婿這件事情來說事情,總感覺,我欠他的,所以,我也很縱容他,這讓我活得很累,我也是女人,我也想被男人包容和愛,可是我和他的角色,卻恰恰相反,所以,我越來越累,他也越來越無理取鬧。到後面我們經常吵架,他才說他父母一直不同意他當上門女婿,覺得當上門女婿是沒有出息的表現,當時我聽了,心裡真的不好說,可是當時感情深了,就想著,其實當上門女婿也沒有啥啊,我們都是在外面上班,以後肯定也是在外面買房,不會在他家或者我家久待的,所以,我沉默了。可是後面出現了一些變故,他被他初中同學追求,然後,我們分手了。此次感情對我打擊很大,好幾年才緩和過來,我父母看到我那樣,也改變了自己的觀點,說,不招上門女婿了,你過得幸福就可以了。現在我也結婚了,馬上寶寶也出生了,我老公是獨子,但是他和他父母都同意第一個寶寶跟我姓,我父母也很滿意,所以,遇到對的人很重要。。。


玄霜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起了我們村裡的一些真事。我們村裡有好幾戶是雙女戶,按照我們那的習俗,一般會招一個上門女婿,其實第一是為了父母老了能照顧,第二,的確是有隨姓是一種女方這邊香火延續的意思。我舉下其中兩家雙女戶的例子。

一家是大女兒招老公,他們婚後生下了3個孩子,老大和老三跟女方姓,老二跟父親姓。按照他們當時說法就是要生2個小孩,一個跟母親一個跟父親。第三個小孩是意外懷孕的。他們現在過得還是挺好。

另一家是小女兒招老公,生了兩小孩子雖然都是跟女方姓。但隨著他們生的孩子年紀長大,他們已經很少在女方家,多數在男方家了,男方是外省的。那女方父母也經常成了空巢老人,想見兩孫子都難。

其實不管是娶老婆,還是招老公。都是為了以後生活有個伴,能一起照顧父母。在我們國家多年的傳統觀念流傳下來,就是不管娶或招,將來的孩子要跟娶或招方姓。這其實沒有什麼對或錯,這是觀念的問題。其實按照我們現在年輕人的想法,就是隻要孝順父母,其實孩子跟父親還是母親姓都是自己家的。

題中所說,婚後有小孩後反悔,我覺得這事得多溝通一下了,反悔已經是另一層面的事了,這是傷了父母的心了。不要因為這樣的事把問題弄得複雜化。


琪緣莊主


這種事在農村比較常見,也是無子戶父母的煩惱。

我有一個同事,在家裡是一個獨女,父母為她招了上門女婿。他們也隨了父母親的心願,生了兩個兒子,都跟著她的姓。父母也皆大歡喜。

可是當她的父母去世後,她丈夫與她商量,把孩子的姓又改回了男性,其父母的宿願在死亡後落了空。

其實做為女性,雖然招了女婿進來,心裡的男權思想仍沒有轉變。生活一段時間後,與男人產生了感情,自然會把父母的心願放在一邊,而屈從於男人的思想了。父母活著說不出口,父母一死便由著性子把孩子的姓改過去,拂了父母的一番心意。

無獨有偶。另有一個同事,父母只有她一個女兒,也是招的上門女婿。因是同姓,孩子姓氏沒有爭議,只是讓他們死後,葬在自己腳下,也算是後繼有人了。

父母死後,他們給老人立了碑,說是以後自己死了,則要葬回夫家。這對父母來說,不又是一個空頭支票了嗎。

人死如燈滅,活著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安排什麼後事了。孩子們怎麼做,有他們自己的主意,你的安排再完美,他們不去執行,也是無濟於事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種事情在農村很常見,我家以前也是雙女戶,我父母以前也說過給我招上門女婿的話。但是後來我弟弟出生了,就沒有再提這個話。你們家裡三個女兒,在農村來說的話,如果全部嫁出去,老人身邊沒有人照顧,確實有點困難。現在女兒不同意,作為父母也要全面考慮這個問題,我認為有幾種辦法:

一、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可以和子女好好交流,看看哪個女兒嫁的地方最近,可以商量一起生活。

三個女兒不可能全部嫁的很遠,所以要看她們的實際情況,哪個女兒願意同父母生活,並且離得近,父母可以幫忙給照顧小孩。看女兒是否同意。

二、父母理解子女,為子女考慮,尊重女兒的選擇。

農村重男輕女思想嚴重,養兒為防老,很多老人覺得兒子就應該贍養自己,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其實這種思想太陳舊,也不科學。在贍養父母這個話題上,不論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是一樣的,不分多與少。老人生活有困難,身體不適,子女都應該第一時間照顧。現實生活中很多子女離家遠,來回不方便,所以兄弟姐妹都是相互幫忙,誰離得近誰多照顧一點,離得遠的多給予一些物質上的幫助。可能女兒小時候都願意陪在父母身邊,對於未來也沒有什麼規劃。現在長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生活規劃,要嫁去別人家也應尊重,畢竟她有自己的生活。


三、女兒孩子隨父姓這也沒什麼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必須隨母親姓,不應該強求隨母親姓。

不知道提問的老人年紀多大,心情我可以理解,希望孩子都陪在身邊,孫子也留在身邊。你們可以兩個人到處散散心,老參加一些老年活動,鍛鍊身體,把自己身體照顧好是最好的,這樣自己生活自己可以承擔,也不給兒女添重擔,心情也會好。


農技天地


上門女婿,也稱女婿入贅,女兒不是嫁男人而是娶男人,這不但只是男到女家落戶,約定第三代孩子隨外公所姓,“孫子女”稱外公婆為爺爺奶奶,還有重要約定:女婿和女兒共同為岳父母養老送終,岳父母將指定的財產由女婿和女兒繼承,並取消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利。這在法律上視同“扶養協議”。這個協議應簽訂書面形式,岳父母,其他女兒,入贅女兒與女婿,入贅女婿的父母或其他重要直系親屬,還有村集體的領導或其他家族證人。

木已成舟,就是結婚生子。女兒反悔孩子不再隨外公姓,是隻不同意原來的對第三代人的姓氏約定,還是包括女婿對贍養岳父母約定放棄,對涉及的那部分房屋的繼承放棄,我們不知道。但認為具體之間可有可無必然聯繫,隨不隨姓,與是否搬離岳家,是否停止贍養老人,是否停止財產遺贈,各碼是各碼。如果在贍養老人上或者繼承權上出現異議,這個問題就不是簡單事了。當然這僅是針對入贅女婿而言,女兒本就有贍養老人義務和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規定的扶養遺贈是這樣規定的: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應將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贈送給扶養人。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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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上門女婿,孩子隨母姓無可非議。招女婿顧名思義就是男孩嫁到女方家,女方招婿和男方接媳婦一樣的程序。我們這裡是這樣的,女孩先到男孩家過門,拜見其父母,做節氣,而後男孩再回禮,陪男孩去的陪伴,一般是直系親戚,女方都給禮物。舉行結婚女方給男方聘禮,必緊男家父母帶個孩子不容易,給點聘禮是應當的,慰勞男家父母大人。

男孩招上門女婿,到女方家落戶,不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男家男孩多,個個聚親完配不容易,結婚成家要筆不少的開支,條件達不到,只好其中的兒子招女婿去,立門戶養老送終還有兒子。

二、有的男孩父母考慮,兒子一年比一年大了,一時半會又沒有談到女朋友,時間長了,擔心兒子失婚,夜長夢多,只好要其孩子招女婿,解決後顧之憂,也是無奈之舉,必緊孩子的婚姻是大事,疏忽不得。

三、現在男孩結婚確實不容易,房子車子,還要自身事業。開明的父母綜合考慮,願意孩子招女婿,招女婿去了還是自已的兒子,況且現在放開二胎,生兩個孩子一方姓一個,解決傳統觀念。

一個兒子招女婿去的也有,一個女兒嫁出去的也有,這都沒有什麼,總之只能兼顧一家,不能棒打鴛鴦吧,一方要舍一方才有得。現在是文明社會,沒有誰去講誰,除非他的腦子進水了。

有兒子接媳婦也好,有女兒招女婿也好,都是父母完成任務,解決後顧之憂,養老送終。現在條件比以前好多了,國家倡導盡孝,社會盛行厚養薄葬,只要後人好,不必過多考慮老了問題,只要現在過得開心快樂就是。

男方到女方家落戶,要打破舊的陳腐觀念,到了你家就是你的兒子,不存在姓不同就不一樣。男孩即然到了女家,就要融入其中,畢竟要過日子的,擔當起男人的責任,不要為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去糾結。女人作為妻子,男人到了你家是你的老公丈夫,只有你對他好,才能穩住他的心,夫妻和諧才能白頭諧老。


馬遠國


現在的男青年,由於男多女少,姑娘搭配不足,很多男青年再努力也難於娶到老婆,而且有的全女戶,有三四個女兒的,能招女婿上門,是最好的選擇,直於孩子出生後,跟誰姓也沒有關係,重要的是,居然是上門,就不能要男方的彩禮,這樣才有人願意上門,如果又要男方上門,又還要男方出彩禮錢,那麼男人寧願打光棍也不會去上門給人做女婿,


友好為人99


有些地方連上門女婿也要改姓,估計就是為了防止出現「子隨父姓」而想出的釜底抽薪之計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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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稱為上門郎,招女婿上門的這個現象叫作倒插門,多是有女無子的老人為了完成延續香火的使命而採取的辦法,讓孫輩隨母性便可讓姓氏傳下去。當然,有些招上門女婿並沒這個要求,刺楸這邊就有,主要是想招個女婿來為自己養老送終。



上門郎只是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而已,就如同城裡的夫妻兩口子和孃家父母一起生活一樣。然而,招女婿前,三個女兒都同意,而後有反悔子隨母姓的習俗,想讓子女隨父姓,該怎麼辦呢?

一、男方父母讓兒子做上門女婿也很無奈

在農村,大多數父母不願讓兒子去做上門女婿,因為正如女方父母想要招人養老送終一樣,男方父母也是「養兒防老」。「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辛辛苦苦養的兵還沒派上用場就被人招走了,心情可想而知。

而願意兒子去做上門女婿的多是不止一個兒子,走了一個還要別的兒子。此外,更多的是以前農民兒女太多而家裡負擔太重,女兒大了嫁了便是,而兒子則不同,父母需要給兒子們修房子娶媳婦並分家,根本遭不住啊。



二、兒女隨母性,上門女婿抬不起頭

上門女婿畢竟是外姓,即便在妻子家不用看臉色,但在村裡沒宗親為後盾,始終會被人看不起,過得也憋屈。而要是岳母岳母也給臉色看,認為家產都是自己掙的,女婿只是坐享其成的話,這才真的很窩囊。


上了門,老家的戶口遷了過來,老家已沒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成了無退路的人。

要是兒女隨了母姓,就更沒了底氣,有了委屈還不能發火,抬不起頭。

三、女兒女婿反悔,該怎麼辦?

別說上門女婿了,就連某些人收養的兒子,即便養子及孫子都隨了養父姓,在養父養母百年歸世後,養子也會讓孩子認祖歸宗併入族譜。

上門女婿不同於養子,半路到岳父岳母家生活,肯定希望兒女隨自己姓。

為防止女兒女婿反悔,有些地方招的上門女婿也要改成女方姓,如此一來,再把孫輩改回女婿原有姓氏則困難多了。當然,這種習俗在如今操作起來很困難,所以比較少見了。

對於米已成炊後,女兒反悔想讓孩子隨女婿姓,可見女兒和女婿感情很好,不可能逼著他們離婚吧,只有再和他們商量,用刺楸前面所講的女婿改姓習俗來動之以情,懇求遵守諾言,或者第二個孩子再隨女婿姓,以遂父母心願。為何要第二個隨女婿姓呢?因為變數太多,只要第一個隨了母姓,管它第二個隨姓哦。



以上就是刺楸對「農村有三女招女婿上門,木已成舟後女兒反悔,想讓孩子隨父姓」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還行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很高興回答題主的問題。

要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先來看看

招上門女婿的由來。

什麼是入贅風俗?男子就婚於女方家併成為女方家庭成員的婚姻形式,俗稱招婿。原為母系家族婚制,是從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遺俗發展而來。入贅得以延續的原因,或是因為女方需要勞動力,需要養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貧而無力娶妻,只能以身為質到女家完婚。秦漢時,入贅形式具有“贅婿服役"的性質。宋代以後,入贅變為“贅婿補代”、“贅婿養老”性質,女家沒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門接續宗祧,補充勞力,並贍養女方家老人。贅婚有改為妻姓與不改姓兩種形式。

其中近代最出名的上門女婿,便有左宗棠。

左宗棠生於1812年11月10日,卒於1885年9月5日,漢族,是晚清重臣軍事家、政治家、著名湘軍將領洋務派首領。

左宗棠少時,家境貧寒,少時屢試不第,轉而留意農事,遍讀群書鑽研兵法。他的岳母王慈雲“慧眼識英才”,堅信他只是暫時陷入困境,主動招左為贅婿,婚後以錢財資助,視為親生兒子,悉心照顧。

果然,左宗棠不負厚望,後竟因此成為清朝後期著名大臣,官至東閣大學士、軍機大臣,封二等恪靖侯。左宗棠是晚清政壇的風雲人物,和曾國藩、李鴻章有所不同的是,左宗棠曾經有過一段幸福但又鬱悶的婚姻,倒不是說夫人不如意,而是說的這段上門女婿經歷。

做上門女婿對於男人來說,總是或

多或少感到有點不舒服,在封建

代男尊女卑的社會環境下,這種情

況就更嚴重了。

舊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女到男方家成親,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了。但是也有男到女方家成親落戶的。這種婚姻多是女方家無兄無弟,為了傳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門。但舊社會有一種偏見,男到女方家成親落戶要隨女方家的姓氏。常常被人恥笑為“倒插門”,“小子無能更姓改名”等等。

所以,舊社會入贅的不多,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改變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鼓勵男到女方家成婚落戶,並享有平等的權利。

題主家的情況與我的閨蜜家情況基本一樣。我閨蜜父母生育了4個女兒,閨蜜最小。其中三姐20歲時因患白血病去世,養育大了三個女兒。

上世紀90年代,大姐二姐均出嫁了。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當時閨蜜20多歲,正是談朋友的年紀。父母與她商量,讓她招個上門女婿,孩子跟你姓,以後家產留給你,由你負責給我們養老送終,行不行?

閨蜜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好像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就答應了。等到真正有介紹人為她介紹朋友,才知道踩了個坑。

閨蜜大眼睛,雙眼皮,人長的漂亮,在供電局上班,在我們這個小城,工資是數一數二的高,不論是小夥子還是大姑娘,從來是婚戀市場的“緊俏商品”。可是閨蜜附上“上門女婿”這條,身價頓時下跌。原來,大多數人的思想還停留在過去的思維,認為做上門女婿是丟面子的事,生了孩子跟女方姓,更是不願意。

閨蜜很無奈,但堅信總能遇見懂自己願意遷就自己的人。兜兜轉轉中,終於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介紹人為她介紹了一名武警,家是農村的,家中還有一個哥哥,他在部隊接受了男女平等的教育,沒有傳宗接代的想法,願意為了閨蜜做上門女婿,生下孩子不論男女,跟女方姓,以後為岳父母養老送終。

倆人高興的結為夫婦,生下了一個女兒,跟了閨蜜姓。幾年前,閨蜜的父親去世後,閨蜜便和老公商量,把母親接到自己家中,便於照顧。然而閨蜜母親一時接受不了老伴過世的打擊,得了阿爾茨海默病,俗稱“老年痴呆”。而閨蜜還要上班,她老公於是提前申請退役(退休金有8000元,閨蜜上班收入更高),在家照顧岳母。每天買菜做飯,耐心給岳母餵飯,陪岳母聊天,督促岳母吃藥,與岳母和睦相處,讓閨蜜安心上班。

閨蜜說,感謝老公的成全,讓她享受到幸福的人生。閨蜜曾問她老公“你後悔做我們家上門女婿嗎?”

她老公說,男子漢大丈夫,說話算話,我從沒後悔過做上門女婿,也沒想過要孩子改姓的事。我會和你一起為岳母養老送終的。

不知這樣的問答,能不能為題主起到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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