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中心城区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封停自备井的通告

关于中心城区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封停自备井的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优质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全面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2019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决定封停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置换南水北调水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范围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东至东外环路高铁站,西至312国道王村乡,南至沪陕高速,北至京宛大道、北外环路。

二、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供封同步、强化监管”的原则,坚持从严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封停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置换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的时间节点: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公共供水管网至用水户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处的管网铺设工作、完成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和自备井封停工作;2020年4月底前完成自备井的封填工作。已列入封停计划的自备井取用水户,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内部管网配套、水源转换和自备井封停工作。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供水水源转换和自备井封停的,公共供水管网铺设至用水户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处的管网建设工作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用水户供水区域内管网改造由用水户负责,费用由用水户承担(也可委托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免费勘测、设计、预算,施工按成本价结算);自备井封停和封填费用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自备井封停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在封停工作开展期间,随着供水管网建设延伸,具备封停条件的自备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辖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和自备井封停申请。

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封停或者干扰封停的自备井取用水户,属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性质的,由市领导小组约谈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属个体、私营及股份制企业性质的,由市水利、税务、住建、工商、公安、生态环境、工信、卫生、市场监督、电力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符合封停条件的强制封停。市水利局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转换水源、未封停自备井的用水户吊销取水许可证;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年度取用水计划的用水户,依法予以处罚。市税务局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按照《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征收3倍水资源税。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负责制定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供水服务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供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和公共供水管理工作。在本次南阳市中心城区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专项工作结束后,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管理和服务保障、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管理,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工作运行管理机制,今后不再组织集中式的自备井封停工作。在中心城区公共供水能力保障范围内,水利部门加强许可管理,对违法自备井依法查处,强制封停,一律停止审批新建自备井。

九、新闻媒体对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除12345市长热线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宛城区、卧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分别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77—63198665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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