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丟失了發票還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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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失了,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並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並在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購房發票丟失是不能補開的。假如購房發票是開發商開具,可以到開發商處,把電子票記錄調出來重新打印,或者把發票存根聯複印,寫上“此件與原件相符”的字樣,打印件或複印件加蓋該公司的發票專用章,即可作為抵扣憑證。

擴展問題:

購房發票務必收好,因為在接下來辦房產證、提取公積金、辦理落戶、房屋出售時都少不了會用到它們。沒有購房發票將導致辦房產證受阻、不能提取公積金、辦理落戶會受阻。

購房發票也分不同種類:購房1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購房發票。如果購房發票丟失,需要提供經過稅務機關蓋章的發票複印件,否則不能提取公積金。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供購房發票(全款發票)。

如果丟失的是首付款發票,在房屋交付後會拿到總房款的購房發票,不會影響房產證的辦理。

如果丟失的就是全款發票,可向開具發票方申請出具曾於×年×月×日開具××發票,說明取得發票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寫金額、發票字軌、發票編碼、發票號碼等的 書面證明。

或要求開具發票方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或記賬聯複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作為合法憑證入賬。但不得要求開票方重複開具發票。




海口榮晟房產


一般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裡會有四份:購房者一份、開發商兩份、房管部門備案一份,但是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的那份合同就要放在銀行裡。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完購房合同後,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而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需要將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門。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丟失了,一定要及時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分兩種情況:

  1、如果行為人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我國的《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該在簽約當日起30日之內就要到上述的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及時辦理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用擔心因丟失收據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

  2、如果行為人購買的是現房,應該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採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地產領域崔老師


看合同是否做了備案也就是預告登記。

如果是開發商的預售合同,沒有做預售備案。一般這種合同至少是兩份合同,一份在購房者手裡,一份在開發商公司。合同丟失,按照開發商要求,直接申請重新籤一份就可以了。(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會要求購房者寫一份丟失聲明或者登報聲明)

如果合同已經做了備案。這種情況下,合同應該是四份,一份在房管局備案、一份在客戶手裡,兩份在開發商手裡。購房者手裡的合同丟失,首先做登報丟失聲明,30天后拿報紙到房管局報備。複印一份合同,重新登錄蓋章。或者撤銷原備案合同,後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進行預售備案登記。


凱凱說樓市


1.如果你已經辦理了備案登記,說明購房合同已經在政府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可查,即便購房合同丟失也沒有問題;2.如果你已經辦妥產權登記手續並拿到產權證,丟失了購房合同更是沒有問題,因為合同是否存在已經沒有任何意義;3.發票尚在,起碼可以證明你買房交款的事實,可以據此憑發票找開發商複印購房合同,並讓開發商在複印件上蓋章確認。當然,開發商不願意配合你,你也沒有辦法。4.綜上分析,即便丟失購房合同,也無需大驚小怪,不是什麼大事。


菅峰律師


沒有關係 .帶上身份證到房產局檔案室可以調出來.

一般在檔案室裡面調出來的合同.與原件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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