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重拳治理“涉房”贷款

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近期银行“涉房贷”业务又成关注焦点。10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辖内某国有大行浙江省分行开出超300万元罚单,其中涉及多项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事由。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涉及房地产领域违规资金的罚单超过120张,总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码。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和9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房地产领域贷款增速持续回落,9月末新增房地产贷款规模与去年全年相比低6.2个百分点。

然而严控之下,仍有银行出现违规“涉房贷”,原因何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利润驱使以及银行操作流程把关不严是主要因素。违规“涉房贷”主要包括,资金用于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以及未按标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或按揭贷款等。

罚单频出

截至10月29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涉及房地产贷款最新违规事项包括: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及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房地产子公司。

某国有大行风险管理部人士表示:“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从银行方面看有主观和客观两种因素,一是主观违规放贷,将理财或其他资管资金违规投向限制领域;二是正常放贷之后,资金监控没有到位,导致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常见于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性贷款。”

该人士表示,无论哪种情况,银行都是有责任的,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和管理。“但由于不同银行间信息壁垒,有些银行对资金只能进行‘第一手’监测,如果通过不同银行转账多次,有时是无法监测的,且有些贷款的金额并不高,每一笔都监测对银行来讲也是很大的负担。”

据记者梳理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29日,监管部门对涉及房地产领域违规资金的罚单已经超过120张,总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涉及银行机构超50家,银行类型既包括国有大行,也包括中小银行中的股份行和城商行。此外,记者还发现,监管对涉及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的处罚中,“双罚制”逐渐成为趋势。今年以来,因“涉房贷款”违规被处罚的个人也屡见不鲜。

今年7月份,银保监会阿拉善监管分局开出两张罚单,某国有大行巴彦浩特分行2名工作人员因“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今年4月,某城商行3名人员作为违规发放“假按揭”贷款的直接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实际上,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码,监管针对银行机构的专项整治也在进行中。今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银行保险机构整治工作进行部署;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房地产行业政策相关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银行通过表外、同业等渠道输血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将面临严格处罚。此外,记者从多家银行机构证实,今年收到过多个窗口指导,控制房地产相关贷款的情况。

在不断调控之下,10月15日央行发布的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和9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房地产领域贷款增速已经连续14个月回落,9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为43.3万亿元,同比增速为15.6%,较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房地产贷款4.6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新增贷款量的33.7%,与去年全年水平相比低6.2个百分点,降至24.1%。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增速已从2016年底的高点持续平稳回落,与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差值进一步缩小,可见政策引导效果明显。未来一段时间,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及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腾挪信贷资源,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行业调控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包括银行信贷、信托、海内外发债等融资渠道都将进一步规范并呈现收紧态势,对房地产贷款增速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

“铤而走险”?

在政策频出、查处力度加码的常态下,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仍不时出现。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从整个银行机构来看,房地产业务比重还是相对较大的,规模大、资金大,又有比较好的抵押物,对银行来讲还是相对优质的资产,因此尽管有政策调控和约束,也不排除个别银行因为没有更好的资产或其他原因,还是会将资金投向该领域。”

关于银行涉及资金违规挪作炒房的现象,严跃进表示:“原因在于银行信贷审核不健全,另外对‘房住不炒’政策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执行。后续应从房地产调控和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强化内部管控,更加严格落实监管政策。”

关于个人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华北某城商行信贷业务人士表示,主要是个人贷款用于购房。“虽然经营性贷款一般采用‘受托支付’的形式,直接打到与借款人有交易合同的一方账户上,保障资金按贷款用途使用,但有些情况还是防不胜防。”

关于信用卡透支用于房地产领域,某国有大行信用卡部门人士表示:“今年下半年开始,信用卡在房地产领域的消费受到限制,之前的限制是一个账单周期3万元额度,现在是一点额度都没有了。”

但该信用卡部门人士表示,这并不能百分百防御所有的消费行为,“还要取决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使用的POS机类型,如果是房产类的POS机肯定不行,但有些机构存在转行情况,使用的POS机没有及时变更,比如房产中介使用超市类的POS机,就还是可以使用信用卡消费的”。

此外,该信用卡部门人士还表示,部分信用卡的额度也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储蓄卡上,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和信用情况,可以允许持卡人将信用卡固定额度的一部分转出作为现金使用。“虽然有一定金额限制,但难以保证这部分转出的现金是否会用于房地产领域。”

除此之外,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某股份行北京分行人士表示:“银行理财资金是有严格的投向的,尤其是资管新规之后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对自己的理财资金投向及风险有知情权。过去在不透明的情况下,银行与房地产企业‘合作’,通过委托贷款等表外资金形式间接‘输血’房地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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