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徵求意見啦

中國食品網播報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提高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進行了修訂,起草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些概念有必要搞清楚:  

食用農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業活動,指傳統的種植、養殖、採摘、捕撈等農業活動,以及設施農業、生物工程等現代農業活動。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不包括由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並按照預包裝食品進行包裝標識的產品。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是指通過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場所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活動,不包括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的食用農產品收購行為。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是指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含農貿市場等集中零售市場)。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指依法設立、為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提供場地、設施、服務以及日常管理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指通過固定場所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個人或者企業,既包括通過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入場銷售者,也包括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商場、超市、便利店等銷售企業。

在這裡可以提交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登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3.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請註明“《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字樣。

  4.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北露園1號,市場監管總局北露園辦公區食品經營司(郵政編碼:10082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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