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省改革提供鮮活“自貢樣本”——自貢市“五個突出”完成鄉鎮機構改革速記

自貢網訊(記者 李小華)我市作為全省3個率先開展改革試點的市州之一,於9月全面完成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試點工作。全市鄉級政區由108個減少到90個,其中鄉鎮65個、街道辦事處25個。改革中湧現出的全面推行“一支隊伍執法”、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一枚印章審批”等“五個突出”經驗,為全省改革提供了鮮活的“自貢樣本”。

突出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釐清鄉鎮(街道)和區縣部門職責邊界、轉變基層政府職能。先後編制了涉及27個領域權責清單93項,明確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嚴禁責任“甩鍋”,減輕基層負擔。明確鄉鎮(街道)黨(工)委的主責主業,集中精力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強化基層黨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職能。

突出重心下移,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將社會治理觸角向基層延伸。除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外,農業、畜牧、水利等縣級部門派出管理職能,統一下放鄉鎮管理,同時強化鄉鎮(街道)對派出機構的統一管理和協調職能,賦予鄉鎮(街道)對派駐機構人事任免、工作考核監督權。全面推行“一支隊伍執法”,每個鄉鎮派駐一支綜合執法隊伍,與綜合執法辦合署辦公,由鄉鎮統一管理、調度使用。將社會保障等12個領域109項縣級行政權力事項和惠民幫扶等6個領域55項縣級服務事項委託下放鄉鎮(街道)行使,將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審批服務事項一併納入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一枚印章審批”。

突出力量下沉。在嚴格落實“五個不減少”基礎上,允許在區縣範圍內合理調配鄉鎮(街道)行政事業編制,並按照“編隨事走”的原則同步下沉編制,重點向經濟發達鎮、百鎮建設試點鎮和中心鄉鎮(街道)傾斜。改革中,市級共調劑行政編制38名、縣級共調整事業編制388名到鄉鎮(街道)。同時結合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從市級劃轉150名行政執法編制到各區,主要用於派駐鄉鎮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確保各鄉鎮執法中隊編制數不少於5名。

突出規範統一。為保證機構設置的相對統一性,按照機構限額明確了“6辦1所4中心”的方式。綜合辦事機構為黨政綜合辦、黨建辦、綜合執法辦、社事辦、經濟發展辦、社會治理辦和財政所,事業機構為便民服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村鎮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同時明確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農民工服務、退役軍人服務等機構可單獨或掛牌設置,既落實了省委的規定動作,又保證了機構設置的相對統一性,也給予了區縣靈活性。加大力度清理掛牌機構,明確掛牌機構數不得超過內設機構限額數,鄉鎮(街道)原來的掛牌機構“清零”,全部進行了規範設置。

突出分類設置。根據省委提出的9至11職數限額,按人口數3萬以上、2至3萬、2萬以下明確鄉鎮(街道)類別,實行分類設置。明確街道辦事處領導職數須少於同類鄉鎮,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政法委員等職務可兼職也可專職,同時完善了街道人大工委領導職數設置,由各區縣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事前備案。改革後,全市鄉鎮(街道)共核定領導職數892名,其中鄉鎮712名、平均10.9名,街道180名、平均7.2名。

我市創新的“五個突出”經驗,獲得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編辦的高度肯定,省內15個市州先後到自貢學習交流改革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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