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笑氣”後男子報警:我被追殺

“我被仇家追殺!”民警接到一名男子報警後立即出動,發現對方是吸食了“笑氣”之後產生幻覺。民警據此追查,抓獲了2名合夥賣“笑氣”的人員。

10月26日,張店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一個神秘的報警——電話中的報警人語調急促,語無倫次,稱自己在淄博新世界商業街上被仇家追殺。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往,在路邊一酒吧門口見到了報警男子仲某。民警眼前的仲某眼神渙散,站立不穩,嘴裡不停地嘟囔著什麼,疑似吸食毒品症狀。被帶回派出所後,逐漸清醒的仲某交待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一個偶然的機會,張店無業人員仲某認識了開酒吧的桓臺男子章某,兩人成了朋友。之前吸過“笑氣”的仲某為了謀取鉅額利益,在章某的酒吧裡賣“笑氣”,並給章某一部分“場地租賃費”。後來,與仲某一起吸過“笑氣”的張店女子朱某也加入了售賣行列。仲某低價購進大瓶“笑氣”,然後分裝到氣球裡,以高價賣出賺取差價。仲某和朱某一邊售賣,一邊自己吸,短短1個多月的時間獲利不菲。終於,10月26日,仲某吸“笑氣”過量產生了幻覺,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把自己送進了派出所。

據瞭解,“笑氣”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稱,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最早作為麻醉劑使用,後來又成為食品工業添加劑,多用於蛋糕製作,位列危險化學品名錄。因為吸入“笑氣”能讓人產生幻覺和欣快感,所以暗地流傳於國內酒吧、KTV等娛樂場所,甚至被吸毒人員當作毒品的替代品。

朱某和仲某因非法買賣、儲存、使用危險物質被張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酒吧老闆章某也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依法處罰。當天在酒吧吸“笑氣”的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民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後,將其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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