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17 證券簡稱:愷英網絡 公告編號:2019-138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9年10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通知,會議於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陳永聰董事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故未出席會議;金鋒董事長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故未出席會議,公司監事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本次會議由副董事長沈軍先生主持,與會董事就會議議案進行了審議、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編制和審核《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詳見《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房屋租賃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為滿足日常生產經營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盛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擬向自然人宋偉麗女士租賃辦公用房並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因宋偉麗女士系公司董事、董事長金鋒先生的家屬,故該事項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金鋒先生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未出席本次會議。本次交易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關於子公司房屋租賃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於聘任範波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同意聘任範波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王雷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代理財務總監(範波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關於變更財務總監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範波先生簡歷

範波先生,1973年1月出生,2012年2月獲華東師範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

範波先生擁有多年跨國外資上市公司和特大型國企(合資)財務工作經驗,曾任飛索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AMD全資子公司)財務商務經理、華生製藥有限公司中國區財務經理、泰科安全設備有限公司高級財務分析經理、安吉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上海車速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等職務。

範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截至目前,範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範波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係。

經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範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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