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海控(01919)與青島港國際訂立航運及碼頭服務框架協議

智通財經APP訊,中遠海控(01919)發佈公告,現有協議將於2019年12月31日屆滿。鑑於公司有意於有關屆滿日期後繼續不時訂立類似性質的交易,於2019年10月30日:

公司與中遠海運就若干交易訂立中遠海運總協議,其性質類似現有中遠海運協議下的交易,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於期限屆滿後,在滿足適用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經訂約方以書面方式協定後可延長3年;

公司與太平船務訂立太平船務航運及碼頭服務總協議,內容有關集團與太平船務集團互相提供航運服務及碼頭服務,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於期限屆滿後,在滿足適用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經訂約方以書面方式同意後可延長3年;

公司與上港訂立上港航運及碼頭服務協議,內容有關集團與上港集團互相提供航運服務及碼頭服務,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於期限屆滿後,在滿足適用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經訂約方以書面方式同意後可延長3年。

此外,於2019年10月30日,公司與青島港國際訂立青島港國際航運及碼頭服務框架協議,內容有關集團向青島港國際集團提供航運服務及青島港國際集團向集團提供碼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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