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近日,由公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等1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一案,在公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陳某是公安縣麻豪口鎮人,2005年至今,兩次被判入獄,兩次行政拘留,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糾集他人通過持械打砸店鋪、毆打競爭對手,在公安縣麻豪口鎮等地經營純淨水、煙花爆竹生意,積聚經濟實力。後陳某以非法手段控制陸遜湖、經營酒吧等方式,壯大勢力,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其他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相對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公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檢察機關指控,以陳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公安縣鬥湖堤鎮、麻豪口鎮先後實施尋釁滋事14起、敲詐勒索2起、強迫交易1起、故意傷害1起,嚴重擾亂了公安縣內經濟和社會秩序。

庭審中,公訴人通過PPT系統展示各類證據,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事實進行了邏輯嚴密、脈絡清晰地論證,有力指控了犯罪。在答辯環節,公訴人圍繞爭議焦點,結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對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觀點逐一進行答辯,說理充分、論據嚴謹,9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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