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3.1銀行、持卡人、支付公司、監管層如何應對“套現”

「貸款」3.1銀行、持卡人、支付公司、監管層如何應對“套現”

本節概要

本節課,我們來談談“套現”這個現象。這可能這也是很多玩卡⼈都好奇和關心的話題。

在這之前,需要先聲明態度:不⽀持⾮法套現,但我們可以站在旁觀者的⻆度來分析下“套現”江湖得以存在的原因。這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

網上有個段子:

話說一哥們有張十萬額度的信用卡,每次都是賬單日剛過,分兩筆 5 萬刷卡“套現”,銀行最後打電話來了,意思是:哥們能別這麼明顯嗎,下次能不能變下金額,模擬一下真實消費啊,上級分行打電話要讓我們風控你,別老為難我們。

這似乎在說“套現”環境也存在一些潛規則。

1.“套現”到底是否“違法”?

我們所說的“違法”,一般是指違反刑法,需要坐牢的那種。還有一些違法行為是不需要坐牢的,只會糾正或者罰款賠償,比如違反《婚姻家庭法》中關於年齡的規定,未到法定年齡結婚辦酒席,警察不會來抓人去坐牢,頂多就是民政局暫時不給髮結婚證,派出所不給孩子上戶口。

目前關於信用卡“套現”的法律,2009 年公佈的《關於辦理妨害信⽤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有一段比較重要:

違反國家規定,使⽤銷售點終端機具(POS 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關鍵詞:騙領,偽造,冒領,非法經營。

和普通人有關係的是非法經營,怎麼定義非法經營呢?

(1)收取手續費“套現”

2009 年之後抓了很多職業幫人“套現”的人,刷卡 1 萬塊,扣除手續費,到手9800 元。這些賺手續費的行為,是屬於“非法經營”。

(2)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信用卡的錢刷出來是否屬於非法佔有呢?一般來講,惡意刷卡不還,有“套現”行為,金額至少幾十萬上百萬的,有被追責的案例。根據我的個人理解,只要按時正常還款,不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2.常見的灰色“套現”手段,產業利益鏈條

(1)實體商戶“套現”

在商戶的 pos 機刷卡消費,但是並不真正的買東西。比如,買成充值卡之類的硬通貨商品再轉賣;代刷,幫助其他人刷卡購物,真正購物的人把現金給刷卡人。

(2)網絡交易

依靠淘寶、京東、閒魚、攜程、美團等各種大大小小的網絡商戶“套現”。常規的操作方法有:先用信用卡消費,然後申請退貨,退回網站賬戶,提現到借記卡;自己直接在平臺開店,或者和其他小店主商量好,網絡支付“套現”;買成充值卡之類的硬通貨商品再轉賣。

(3)自己申請安裝 pos 機“套現”

目前活躍著幾十家賣 pos 機的三方支付公司,機器功能非常豐富,刷卡款項秒到借記卡,甚至可以切換商戶類型,酒店,餐飲,商超,娛樂,加油站各種隨意切換。想必很多朋友都見過類似的宣傳。

(4)⼆維碼“套現”

常規 pos 機上也會有二維碼收款功能,除此之外,還有支付寶、微信通道的二維碼收款通道,銀行的二維碼收款通道,銀聯的二維碼和雲閃付通道。費率比較便宜,0.38%,但現在只能小額消費收單,單筆 2 千以內,每天 1 萬以內比較常見。

以上 4 種“套現”方式,都會有刷卡費產生,刷 1 萬元,手續費大概 60 元。髮卡銀行,鋪設 pos 機的收單方,銀聯,大致按照 721 的比例分成,髮卡行拿70%,收單行 20%,銀聯網聯 10%,細節就不列了,和本篇文章關聯不大。

3.監管層和銀行對此是什麼態度?

央行、銀保監會作為監管機構,希望的是穩定,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最近⼀兩年,金融強監管,開出了非常多罰單,對於一些出格的支付公司和銀行,也有被重罰的,例如富友公司被註銷支付牌照,民生廈門分行被罰了 1.6 億都是重要事件。但是“套現”活動還是存在。21 世紀經濟報道稱,“套現”市場規模超萬億,衍生出刷卡收費、分期、代還、小額信貸業務等千億級別的蛋糕。

而對於銀行而已,思路是多髮卡,只要控制好不良率,能夠大把賺錢就好。對於“套現”,銀行雖然也會打擊這種行為,但畢竟不是執法機關,打擊力度也有限。識別“套現”也有成本,嚴格鑑定“套現”有困難,哪怕風控模型機器識別,然後再人工干預,也不能杜絕“套現”行為的發生。

況且,對銀行來說,銀行也可以通過“套現”行為賺取刷卡手續費、分期手續費等直接利潤,還可以通過“套現”發現有資⾦需求的客戶,精準推銷分期貸款,也可以通過“套現”發現風險客戶,及時降額封卡。這樣,“套現”就變成了平衡的遊戲。只要持卡⼈做的不是很過分,銀行也很難追查的到,即使付出很高的成本,識別出“套現”客戶,難道查出來以後要全部降額封卡嗎?把客戶都趕到競爭對手銀行,得不償失。

支付公司在整個“套現”鏈條中,屬於風險可控,收益尚可的角色。

支付公司的主要風險來自監管層,只要實際業務不涉及洗錢、黃賭毒等紅線,繼續鋪設 pos 機,刷卡費分利潤,積累商戶、客戶資源、數據資產,代還、小額信貸各種生意仍然可以忙的不亦樂乎。

4.作為持卡⼈,應該怎麼應對呢?

(1)首先不能觸犯刑法,幫其他人“套現”賺取手續費,這是妥妥要坐牢的行為。

(2)自控力弱的人更不要蹚這個渾水,特別容易變成卡奴。玩卡反倒被卡玩。沒本事賺錢,靠刷卡提前消費,胡亂投資,甚至賭博,請遠離信用卡。債務雪球越滾越大會很快將你拖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3)銀行是要賺利潤的,時不時給銀行交點分期手續費什麼的,讓銀行能從你這裡賺到錢。

(4)不要像文章開頭的傻白甜哥們,5 萬一筆刷卡,這種明顯的“套現”行為不可取。還是要走正常刷卡的途徑,比如熟人有大額消費的時候幫人家刷卡墊付一下。

可能有讀者會擔心,這種好日子不要太美啊,但是什麼時候會結束這種狀態呢?什麼時候結束都沒有關係,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到時候只不過是換了一種玩法。看透規則的人,一樣可以如魚得水。

本節小結

1. 違法“套現”不可取,切勿惡意侵佔銀行財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刷卡。把握好“分寸感”不要跨越紅線做違法的事,觸犯法律,自由金不換。

2. 支付公司花樣繁多的 pos 機,為什麼一直能匪夷所思的存在?如果你想明白這⼀點,會少很多困惑。

3. “潛規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現在相安無事,不代表以後也是,總會有監管規制的時候。

以上內容為文章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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