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先動手打人,另一方正常防衛沒有還手,導致老人小臂骨裂,應該怎麼辦?

平常心115243811


趕快報警,小心老人訛你!

像這樣的情況,雖然你沒有一點過錯,但是也應當首先報警,讓警察查明情況,固定有關證據。以防止老人或者他的家屬反咬一口,無理取鬧。

第一,老人先動手打人,這是倚老賣老的表現。自持自己是老人,別人奈何不了他,因此動不動就動手打人,就好像別人都欠揍似的。

對於這樣的老人,實際上是為老不尊,霸道無理。碰到他們,有多遠儘量躲多遠。



第二,當受到這樣老人毆打的時候,千萬不要還手,如果你一還手,老人向地上一躺,那麼就是“黃金萬兩”,你麻煩大了。

最好的方式就是逃跑,實在跑不掉了,就用手防衛,儘量保護自己。

第三,老人因為毆打別人,致使手臂骨折。這責任完全在老人,這是他打人累的,與別人無關。要求別人賠償,毫無道理。

第四,發現這樣不講理的老人,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要與他們糾纏。

他打人的時候手臂受傷,你看到他可憐,可以帶他到醫院包紮;如果他還是那麼蠻橫無理,那麼你大可不必理他,讓他自作自受去吧。


法重情深


老人受傷是他咎由自取,不能要求被打者承擔責任,因為天底下沒有被打者反而向打人者賠錢的道理。


如題所述,一老流氓無端端地動手打人,被打者礙於他是老人便不敢還手,只是一味地格擋防衛。誰知道,老流氓自不量力地毆打別人,反過來把自己脆弱的小臂骨頭給打骨裂了。於是,從小臂骨裂處爆發出一陣劇痛,迅速傳遍他的全身上下,把他痛得撕心裂肺、滿地打滾。

後來,老流氓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花費了一筆昂貴的醫療費用。老流氓看著出院結算單上的數字,不禁忘記了骨裂疼痛,隨即開始心痛起來。於是,為了挽救自己比骨頭還要脆弱的心靈,他決定向被打者索要醫療費用,並理直氣壯地聲稱道:“如果不是你皮糙肉厚地咯著我,我能骨裂嗎?所以你必須賠錢!”

不得不說,老流氓的索賠理由毫無依據,完全是在無理取鬧。一方面,整件事情因他而起,明明是他在動手打人,人家都沒還手任他毆打,反過來把自己給弄受傷了完全是他自作自受。這在本質上和動手砸牆沒有區別,難道砸牆把自己砸傷了,還會讓牆賠償你的損失嗎?

另一方面,被打者被老流氓無故毆打併沒有還手,不具有任何過錯。別說他沒還手,就算他還手回擊了,只要在合理限度內也屬於正當防衛,完全沒有任何過錯。因此,被打者沒有過錯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綜上所述,老流氓手臂骨裂是老天有眼,是他自作自受的應得報應,不該讓被打者承擔責任。


冰焰


這簡直就是碰瓷!雖說大家都對這種行為感到不恥,但卻絲毫也不影響這種事情的發生,還是不斷有人這麼幹,而且有時還真能得逞,不得不讓人感到很無奈!

山東東營一個老人,趁人不備,帶著工具跑到人家工地去拆鋼筋,可能由於動作過大,導致牆體倒塌,人被砸到,成了植物人。其家屬說工地看管不嚴,要求工地方要麼承擔老人的所有醫藥費,要麼賠償200萬元。武漢一小區業主晚上將電動車停在樓下充電,一人趁著夜色想要順手牽羊把電瓶拿走,卻不慎觸電身亡,其家屬獅子大開口,要求20萬元賠償。

上述山東的那件事,工地方已經給予了人道主義補償5萬元,其他的正在調解之中;武漢的那件事經過法院調解,業主給了3萬元的喪葬費用。

題目中的這件事,從描述來看,肯定是老人的責任,他動手打人,人家本能地伸手去擋,現在老人小臂骨裂,只能說是老人缺鈣,骨質疏鬆所致,由此也可以看出老人使了多大的勁道。這就跟一個人生氣,用腳踢牆,卻把腳趾頭弄骨折一樣,要怪只能怪自己,難道還能怪牆不成?

但是問題是,現在只是你單方描述,要是沒有目擊者,沒有監控,老人一口咬定是你打折的,怎麼辦?就跟在路上扶起自己摔倒的老人,然後他一把拉住你,說是你推倒的,要你賠償,你是不是一樣百口莫辯?

有些毛病都是慣出來的,對於故意訛詐的行為必須嚴懲,才能扭轉一些不良的風氣!


打虎拍蠅


老人先動手打人,這就是老人錯在先,其次,另一方沒有還手(題目中的正常防衛就是累贅,題意不通順,前後混淆不清,權且按照沒有還手來寫吧!)而導致老人小臂骨裂,這說明什麼?說明人家站著讓老人打,老人自己用力過猛,自己把自己弄傷,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自作自受,自然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



假設這種說法成立的前提下,雙方肯定是因為瑣事而發生口角爭吵,在爭吵過程中,老人忍不住動手,而被動手者沒還手,暫且認為對方是年輕人,出於各種考慮,並沒有選擇動手,而老人呢,用力過猛,直接導致自己小臂骨裂,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是對方送老人去的醫院,那說明人家是良心,在這個過程中,老人或者老人家屬要求賠償或者追究責任,那隨便,一概不管,這就成了訛詐。

不管是從法律責任上來看,還是道義上來看,沒動手的一方根本就沒有任何責任。老人純粹是自作自受。



當今社會,類似老人與年輕人發生糾葛而動手的案例比比皆是,往往在這種情況下,年輕的一方肯定會選擇不還手,一是怕被訛詐,二是怕一旦還手,追究法律責任,畢竟是老人,沒多少力氣,一旦動手,那老人必然不是年輕人對手。

希望年輕人剋制自己行為的時候,老人也要有所剋制,不能認為自己是老人就可以教訓年輕人,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珞珈社


講一個真實案例。

大概去年此時,我遇到一個真實案例,老李喜歡早晨起來踢毽子,老王喜歡早起練武術,兩人住的比較近,在相同的公園鍛鍊,偏偏倆人都喜歡同一個地方鍛鍊。

二人因為搶奪地方打過無數次(我總覺得廣場舞大媽才喜歡搶地方呢!),後來倆人之前形成默契,一個會先來,一個會後來,不巧有一次倆人又碰到了一起,然後起了紛爭。

練武術的老王歲數偏大,但是他可是練武術的,完全不把老李放眼裡,結果上去一拳打老李頭部了,老李也不甘示弱的把老王給頂地上了,然後老王就覺得自己手疼,說是手部著地弄得。


老李覺得自己委屈認為自己沒有打他手,申請鑑定,鑑定機構給出的結論是“老王的傷屬於撞擊傷”,也就是老王出拳打老李頭部的時候造成的,老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現實生活中,正當防衛很難證明,建議在鑑定上下功夫,通過打架發生原因,經過等的描述,結合鑑定對小臂骨裂的程度進行診斷的結論,很有可能分清責任。

但是,很多時候鑑定機構也不是全能的,能不能鑑定上也不一定,然而不妨試試。


秘語相傳


唉!又是這種爛官司,這種情況下首先執法者會先問你,老人為什麼要打你,到底是你影響了老人,還是老人無故尋釁滋事,這兩點決定了你是否擔責!而題中未說明具體原因,所以只能分開為兩種結果!



假如你做的事影響到了老人權益,導致老人動手打你,那你就認倒黴吧,不光白捱打,還得承擔一定老人的醫藥費用,但只是一部分責任,絕不是全部,必定老人出手打人是錯誤的,你還未還手,如果這都付全責,那真的很不公平!

假如老人是無故發脾氣,看你不順眼,你們二人也完全沒有任何關聯,這種老人倚老賣老不講道理,絲毫不值得人同情,人都有不順心的時候,可把火發到別人身上,甚至打人,這是違法的,假如是年輕人這樣,別人反過來揍一頓都是白捱揍,即使是老人也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大多數老人出問題都是家屬出面進行索賠,實際最沒有臉索賠的就是家屬,老人年齡大了,出行家人不進行陪護,出了問題了找這個擔責要那個賠償的,最大的責任人就是子女家人,沒把老人看護好,出了問題因個人利益讓他人出錢治病,不覺得臉紅嗎?

希望法律杜絕人們思想中的“我弱我有理,我老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畸形道德觀,從公平公正的角度判定老人有關社會問題,不要用和稀泥的調節方式去處理,因為讓好人擔責是最讓人心寒的!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這個必須得賠償老人啊,因為按照南京法官邏輯的話,十幾億的人口,老人為什麼不打別人,卻偏偏要打你呢?你應該自檢討和反省一下,自己到底哪裡做錯了,為什麼引起老人動手打人的念頭。難道是自己不夠帥?還是長的五短身材?或者是人窮沒有女朋友?或者是你沒事喜歡你瞅啥?不管你哪方面刺痛了老人想打你的小神經,總之都要深刻的從自身找問題, 同時配合老人治療。

再者說,老人打你你挨著就是了,為什麼還要用手擋呢,你這一擋就容易讓老人心裡不爽,試想一下,打一個人不過癮,這得多大的氣啊,可能就是因為這鼓子氣導致大爺小臂骨裂的。所以我要奉勸一句,遇到老人要伸手打你時,不但不能躲,而且還要第一時間把頭伸過來,讓老人打的方便打的痛快打的順心。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你還應該為老人提供必要的工具,比如磚頭、木棍等輔助工具,以確保打出效果打出威風。必要時,還應為老人提供飲料和小食品等,防止在打你的過程中出現體力不支的現象,以便快速的飲水和補充能量,時刻保持足夠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你思想上一定不能牴觸,你心裡得想,在十幾億的人群中,老人就看中了你,這種概率要比中一千萬的彩票還難得,你得心懷感激才對。


元芳有看法


首先關注一點:問題中的“正當防衛”與“沒有還手”是什麼關係?相互矛盾,本處按“沒有還手”理解。

甲打乙,乙沒還手,甲手臂斷了,甲自理。乙還可以根據自己受傷情況追究甲的責任。

但是如果此案由南京或西安法官來判,很有可能是乙的責任。因為乙沒有處理好自己身體與甲的拳頭相碰的問題,導致甲的手臂斷裂(參考南京彭宇案及西安王浪案)。


馬糖醋


老人先動手打人,另一方正常防衛沒有還手,導致老人小臂骨裂,應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有點問題,“正常防衛沒有還手”是什麼情況,我能理解成是隻遮擋自保,但沒有出手嗎?

此外,老人是無故出手打人還是有前因後果呢?如果被打者偷了老人東西或者存在某種過錯,那麼顯然是應該擔責的。沒頭沒尾的一個問題,也沒有細節描述,很難做準確的解答。

我們只能假設雙方沒有其他矛盾,老人先動手,另一方沒動手只是正常遮擋,但由於老人骨質疏鬆,導致小臂骨裂。

如果是這種情況,被打一方顯然不應該擔責,但是,你得有證據證明你沒還手,或者有目擊證人作證。如果只是一面之詞,恐怕很難不但責任。

當然,最後的責任劃分,還是應該尊重事實,看證據說話。

話說回來了,現實中的確存在那種暴脾氣的老人,遇事喜歡先動手,大部分人碰到了還只能一讓再讓,畢竟上年紀了,萬一出問題了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此時,那些規則大於人情的歐洲國家的做法就值得我們參考了。管你年齡多大,犯錯了,照樣抬出去,該拘留拘留,該懲罰懲罰。


夜雨如書


首先,可能要了解一下正當防衛的概念,正當防衛法律上的規定是:《刑法》上的第20條,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次,正當防衛有一個限度,也就是防衛的程度,沒有明顯超過對方的加害程度,這樣才叫正當防衛。從你的問題來看,老人的手臂已經骨裂了,而你的受傷程度並沒有說。我們依照常理來考慮,老人動手打人先不管理由,打人能不能直接造成骨裂,能不能造成比骨裂還嚴重的後果。這就是能否形成正當防衛的依據。

最後,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造成損害結果發生的一方,是由於侵害人直接或者過失造成的,由侵害人負責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進行賠償。(題目中老人與防衛人就需要看誰是侵害人了,如果認定老人是則自己賠償自己,如果防衛人是侵害人那防衛人就需要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