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除惡務盡迴應人民期待——隆回檢察院通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


「掃黑除惡」除惡務盡回應人民期待——隆回檢察院通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

會議現場


「掃黑除惡」除惡務盡回應人民期待——隆回檢察院通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

隆回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建明通報工作情況


隆回新聞網訊(記者 馬夢娜 通訊員 袁昕)10月28日,隆回縣人民檢察院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通報會,全景式介紹了該院近兩年來發揮檢察職能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工作情況,並現場通報了四起典型案例。

隆回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建明介紹,自從全國擂響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戰鼓以來,隆回縣人民檢察院牢記“以人民為中心”的初心,勇擔“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使命,在“盪滌黑惡”、“打傘破網”、“打財斷血”的掃黑除惡各個環節上節節勝利,並且善於將掃黑除惡成果以“講故事”的形式傳播給社會各界,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廣大隆回人民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不斷提高,對檢察工作的認可度不斷增強,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和迎接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建成等重要歷史節點,給黨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掃黑除惡的階段性輝煌答卷。

劉建明說,近兩年來,隆回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落實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三個親自”要求,凡黑惡案件檢察長均親自部署、親自組織協調、親自督促檢查,壓實領導責任,高位推進掃黑除惡工作,在10月18日市人民檢察院向全市通報的3個彰顯檢察職能的掃黑除惡典型案例中,由隆回縣人民檢察院經辦的就有2個。邵東市肖某紅等人一案涉案人員眾多。隆回縣人民檢察院根據不枉不縱原則,組織精幹檢察力量,條分縷析、抽絲剝繭、去偽存真、窮追不捨,終於將其中20人確認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9人確認為惡勢力集團犯罪,15人確認為個案犯罪。8月27日至9月4日,該案公開開庭審理。10月14日,隆回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首要分子肖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他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2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辦理隆回縣胡某文等人一案中,隆回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檢察追訴職能,成功追訴胡某文詐騙犯罪1起和胡某文、胡某朋、夏某中團伙尋釁滋事犯罪事實1筆,因該事實的追訴,使該案被法院一審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並判處首要分子胡某文有期徒刑13年,判處胡某朋有期徒刑9年,判處夏某中有期徒刑8年6個月,依法從嚴打擊了惡勢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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