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即將規範管理,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處方藥,那藥店應該如何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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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藥店的規範指的是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審方,這裡面有兩個重點:一,執業藥師;二,處方!

首先執業藥師數量全國註冊到藥房的才二十萬左右,藥房數量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所以根本達不到每家藥房都配備一名,所以藥店面臨的改革就是具有遠程審方便利,根本方式就是連鎖化,連鎖藥房只需要三名執業藥師,而且每增加15家店只需要再增加一名執業藥師即可。

其次針對要求必須憑醫師處方購買處方藥,我覺得這是一種針對消費者的要求吧,就是你沒有看過醫生就不要來藥店買藥了!反正你來了藥店也沒法賣給你,賣了就是違規!因為執業藥師沒有處方權,只有審方權!部分地區開放藥師的處方權,希望能普及起來,利國利民。


PhC娜娜


執業藥師的設置目的應該是指導百姓合理安全用藥,而不是去審核處方。讓一大群相關專業的非專業人員去報考執業藥師,然後去審核專業的醫生處方,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這不是明擺著用政策來要求非專業人員去管專業人員嗎?醫生行醫過程中,直面病人,積累的用藥經驗,還比不上護士、生物或拿小白鼠做試驗的藥學人員?另外,執業藥師不應該用來滿足野蠻擴張的藥店的需求,這是在拿人民的用藥安全在開玩笑……

醫生的處方應直接記錄在醫保卡里,病人直接憑醫保卡去藥店拿藥,所有數據都聯網處理,這不但方便用大數據分析每個醫生的用藥情況,而且可以分析每個人每個地區的疾病發生情況。同時,藥店又多了醫生這層來把關,也不需要再去造假處方,搞虛假的網上處方。另外,百姓想套刷醫保也沒那麼方便了。首先,要經過醫生開處方;其次,處方只能用醫保目錄裡的藥;再次,一旦藥店不按處方賣藥,就明確了責任主體,可以明正言順地關閉和懲罰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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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到山前必有路,上有千條好政策,下有萬條新對策,難不住藥店。

1,國家是否允許藥店配全科醫師,如果允許那好辦了,藥店自己培養一個或聘請一個全部搞定。大藥店有這個實力,不怕這個政策,小藥店因養不起醫師需要另謀出路,或被淘汰。

小醫院或自己開門診的醫生會幹這事。藥店和醫師約定好,付給他報酬即可。假如他來不了現場,打電話,微信說好補開一張處方即可。

這政策是為基層醫師制定的,必將為他們帶來相應的收益。這政策規範了藥店,激活了基層醫師。

我認為這個政策本意是想防止藥店亂賣處方藥。但運行不好,醫生就變成了形式主義,在藥店虛設,或聽藥店指揮,讓開什麼藥,就開什麼藥。


綠草如風


現在都是這樣的,支持處方配備藥師的,都是有藥師的店,感覺想幹倒一大片藥店,要不就是自己是藥師,認為藥店該提高報酬,自己多一個選擇餘地,就業機會。

而沒有藥師的店呢,希望平臺管理,連鎖管理,這樣好統一,便民又相應政策。不然本來大環境經濟不景氣,一味的將就配備藥師,藥師在藥店也會和銷售掛鉤,也會推銷利益高的藥,藥價還要飛漲,也不知有多少人失業。

其實好的可以效仿,但不少東西應該根據國情來執行,老百姓就想醫療方面開支少些,藥價低些,買得放心些。所以質量部門管好源頭,才是重點。

現實呢?現在進醫院就是一大堆的檢查,該檢查的,不改檢查的,藥品少了,不少醫院開始推薦保健食品甚至食品,還有指定藥店購買,這些也讓大家醫療開支更大。

每個人都可能生病,你不能保證你的錢夠用,所以不要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講話。為老百姓大家多考慮。


日月62190891


現在不是有簽約的電子處方醫生嗎?現在市場監督管理局都會有推薦幾個電子處方審方平臺給藥店,消費者到藥店後可以利用互聯網進行對病人開處方,藥店按照電子處方給病人進行配藥。這個問題2年前就已經解決了,只不過一些藥店存在著僥倖的心裡,一直沒有執行。現在電子處方的費用由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按每單進行收費,另一種根據開單的處方進行收費,另外還要進行交年費管理。只不過對藥店的費用提高了。


靜德忍


隨著移動網絡的發展,不需要再跑藥店,手機APP上直接下單,很快就有快遞小哥送藥上門。這其中,也包括了藥品。

近期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草案有一規定:第三方不售處方藥。也就是說一般網上銷售藥店不能購買處方藥,首先明白:處方藥就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有很多人反對,也有支持的,反對的理由有:1.好事方便群眾,2.網上購 買處方藥便宜;支持理由:1.網上售藥不規範,不用處方也可以開處方藥;2.網上假藥流行;3.網上藥品銷售存在涉及範圍廣、隱蔽性強、取證難、監管難等問題......

像在血液科,遇到急性白血病M3型,需要ATRA(全反式維甲酸)聯合三 氧化二砷(ATO)方案的,購買維甲酸的在本縣藥店都沒有,即刻叫他到市級上面 藥店去買,不要買便宜的,要最好最貴那一種,現在網上一搜,很多也很便宜,但 是你敢買來吃嗎?

所以網絡銷售第三方不售處方藥,既有利,也有弊,至於草案如何修訂,你怎麼看?#藥品# #不得通過第三方平臺銷售處方藥#





小李聊醫


藥店憑醫師處方消售處方藥,實施難度不小。


仁術度人


我們當地應該已經實施這樣的政策了,我在一家連鎖藥店內看不到有處方藥在銷售,但在另一家連鎖藥店內可以買到處方藥,因為這家藥店搞了一個門診,有點掛羊頭賣狗肉的味道,實際沒有醫生坐診,賣藥的也只是藥師。所以我猜想,即使規定藥店要憑處方賣處方藥,但應該也會開一個口子,讓藥店具備開處方的權力,否則,在整頓藥品終端銷售的同時,大大加重了患者的麻煩,政策就本末倒置了。


熊老師03


按照美國模式,醫院醫生開處方,病人拿處方(或電子處方)隨便到什麼藥店調配就可!但是中國特色醫院門診部居然自己可以開藥房,這讓醫生不是想著通過醫術賺錢,而是如何通過開高價藥,開多藥向廠家要錢,這就是藥店拿不到處方原因之一!醫藥分開是幾十年前國家的改革目標,由於利益集團的阻擋,導致幾十年無法實施,也導致藥店沒有處方來源,為了生存藥店只得挺而走險,違法亂紀!由於顧客真的全都去醫院開處方、拿藥,醫院將不堪重負,而藥店有他便利性的一面,有老百姓歡迎的一面,所以藥店在百老姓喜歡,但藥店老闆又揹著違法的罪名卻又幹著方便群眾的善事!這是一個情理法無法統一典型!讓藥品管理法有關處方的規定無法實施!這就是真相,這就是現實!


斜不丫正


能把醫保問題解決,能夠關閉很多藥店,套取醫保錢,是目前藥房生存的關鍵,哪家藥房不能刷醫保,基本幹不下去。國家明知道套取醫保,可是不願意去治理,原因很多。明知道掛證很多,不曝光也不會治理,因為政策要求了,可是培養的人不夠。藥品價格以前說高,現在基本翻一翻,也沒人說藥品價格高了。現在是一直盯著醫院,說醫院價格高了,現在醫院集中招標,零差價銷售,藥品價格反而更高了。藥品價格根源在於廠家,如果廠家不能掙錢,誰還生產?無論如何,無論怎麼治理,患者只能被動接受,哪怕價格逐漸長高,也只能接受,因為那是你必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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