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江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魏剛 涉嫌受賄案公開庭審

10月22日上午,繁昌縣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蕪湖市鳩江區原區委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魏剛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繁昌縣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魏剛在先後擔任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一局科長、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促進二局科長、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促進一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144.15萬元,房屋裝修、家電合計價值21.1039萬元,共計人民幣165.253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魏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召開了庭前會議,被告人魏剛不申請非法證據排除,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退出全部贓款,並且自願認罪認罰。庭審中,公訴人通過電子示證系統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辯護人進行了質證,並在法庭辯論階段,圍繞指控的事實、量刑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

蕪湖市紀委監委、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鳩江區政府及繁昌縣紀檢監察委等單位組織工作人員共100多人旁聽了此次庭審。

該案將擇期宣判。

大江晚報記者 顧婭 實習生 周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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