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人注意啦,城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徵求意見出爐,您的參與很重要!](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為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保障公共安全,營造綠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我縣研究制定了《東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現將《東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徵求意見稿)向社會發布,廣泛徵求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公告時間:2019年10月25至2019年11月1日
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051881867221
東海縣公安局
2019年10月25日
徵求意見稿內容如下,快來一起看看吧!
東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部分區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徵求意見稿)
為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城市建設,保障公共安全,營造綠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在城區部分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特通告如下:
一、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含縣內所有風景區);
(七)縣政府周邊(東至自清路,西至復興路,南至北辰路,北至石安河的合圍區域)
(八)西雙湖風景區及其周邊的水晶博物館;
(九)水晶城區域內
(十)東海經濟開發區(浦西路、晶都路、嵩山路、渭河路的合圍區域)
(十一)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雙湖南大堤、鐵路、湖西路、湖東路的合圍區域,湖東路、振興路、振興南環路、鐵路的合圍區域)
二、下列區域晚10時至次日早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石安河、311國道、晶都大道、隴海線、湖東路、湖東路到西雙湖東大堤到中華路的合圍區域。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市民禁止燃放包裝上標有“專業燃放類”紅色字體的煙花爆竹及非正規渠道來源的煙花爆竹。
四、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非法生產、運輸、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對於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的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
對於非法生產、銷售的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50。
五、本通告施行時間(由正式通告時間為準)。
東海縣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附:
(禁止燃放區域示意圖)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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