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債務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在民間有“父債子還”這一說法,如果是父母所欠下的債務,以前是需要由子女償還的。但是我國的民法通則規定,債務人本人是需要及時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有的朋友就會疑惑父母欠的債務子女有義務償還嗎?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父母的債務是否需要由子女償還

首先,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相關說明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範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母欠的債務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其他情況分析說明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後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當然,為了避免一些債務人通過私下將財產進行轉移,從而進行避債,我國法律在這些方面還是有明確規定的。 法律規定:債務人死後,其名下遺產應該優先用於償還債務。也就是說,債務人死後,其子女如果選擇了繼承遺產,那麼也應該繼承其生前債務,這就是權利與義務的對等。 而如果其子女放棄繼承遺產,那麼當對債務人的遺產進行清算以後,即使不足支付生前欠款,那麼債權人則無權要求其子女償還債務人生前債務。 當然,如果子女自願承擔父母的債務時,則也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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