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現在打擊非法借貸,是不是以後借錢都可以不用還了?你怎麼看?

孤城897


國家現在打擊非法借貸,是不是以後借錢都可以不用還了?你怎麼看?

關於這問題我認為借款人要還錢的,具分析如下。

一、非法借貸的認定及其處理

非法借貸指的是貸款利率高於銀行四倍,除國家允許的可從事借貸業務的公司外(例如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公司之間借貸也是非法的。

1、年化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的是非法借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案件的法律》適用第26條的規定具體為3個情況:

(1)借貸利率<=24%的,是完全受法律保護的,這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肯定是要還;

(2)24%

(3)借貸利率>36%的,法院不支持。這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還。

《合同法》第12章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2、借貸主體資格不合格的是非法借貸。

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第61條明確規定及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關於企業借貸利息處理。對企業之間非法借貸糾紛案件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只返還本金,不計利息。


3、借貸行為不合法的是非法借貸。

在借貸合同簽訂過程中有下列行為的是非法借貸。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在上面5種不合法的情況下籤訂的借貸合同都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合同。無效合同借款按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只返還本金,不計利息。


綜上所述,國家在打擊非法借貸過程中,合法借貸的,借款人要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非法借貸的,只償還借款本金。無論哪種借貸,只要錢進了借款人的口貸,都是要還錢的,沒有說不用還錢的。


大家有什麼不同看法,請在下方留言討論。請關注我頭條號“老虎子微見”,讓我們在學習中進步和成長!


虎子財經


你的想法是錯誤的。國家打擊的非法借貸是打擊非法高利貸,職業放貸人,無金融許可證的放貸機構。

首先,任何人和公司在中國只要有正規的合同,且利率在法律規定的年化24以下任何借貸都需要還款。如果年化24超過了達到36以上,利息部分是不用還款,但借款本金必須還款。

其次,任何人欠錢不還。借款人都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因為沒有說哪個人的錢是簡單來的,基本都是辛苦賺來的。

再次,對於非法。放貸人或者高利貸。這種錢我建議不需要去借,如果說借了也不要害怕,協商,起訴。歸還本金。因為只要這個債務存在,則,必須有人去歸還這個債務。並不是說。放高利貸的人抓進去坐牢,你借他的錢,本金就可以不還。

如果你已歸還超過本金之外的利息則不需要支付剩餘的本金和你的這種思想是典型的老賴思想。要不得。真信,如果出了問題,高鐵,飛機做不了。現在甚至會影響到子女讀書,考大學,當兵等等各個方面。

所以。借錢只要在法律規定的利率之內,所有的人都需要按時還款。不要有任何的僥倖思想。也不能有任何的佔便宜思想。


暖男財經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嚴打以來,全國各地的涉黑分子開始浮出水面,隨之“高利貸”這個詞彙在群眾的視野中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那麼什麼是“高利貸”呢?

“高利貸”顧名思義就是高利息,也就是超出兩分利息的屬於高利貸,對於高利貸大家都是深惡痛絕的,隨著掃黑除惡開展以來不少以暴力相威脅的放高利貸人員陸續被抓,對借高利貸的人來說可謂是大快人心,那麼是不是現在借了高利貸都不用還了呢?

第一種:(可以不還)如果你借了高利貸況且加的利息已經超過了本金,你可以選擇不還,因為對方起訴到法院也是敗訴,現在聰明的放高利貸的人都不會鋌而走險,也不回暴力催收什麼的,所以這個錢不還也沒事。

第二種(要還)如果你加的利息沒超過本金那必須要還的,對方起訴到法院一定會勝訴,並且在法定範圍內連本帶息都要還給人家!

所以建議大家不管是不是高利貸,畢竟是欠人家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錢了可以和借款人商談,不要一味的去躲避,不然到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石頭聊案件


有這種幻想的人,本身就是“老賴”心裡。老賴騙錢大體分三步走:

一,先少借一部分錢,十萬八萬的,付息很快,有時甚至提前幾天,以騙取出借人的信任。

二,編造項目,吹得天花亂墜,誘使你增加借款額度,付息仍然很快。

三,一年過去了,兩次“下勾”,出借人打消了懷疑和顧慮,便加大投入。

老賴覺得“夠口”了,便開始“玩”你了。

先是逾期付息,藉口主要有三個。

一是錢都壓在貨裡了,別急。

二是客戶回款慢,等些日子。

三是擴大生產新上設備了,掙大錢,在後頭呢。

你被“套牢”後,他就成了大爺。你告我吧!一場官司下來,好幾年不見亮。

你逼急了,我就玩失蹤,跑路。

不管是個人借貸還是有平臺操作,絕不能讓老賴們的“賴賬”得逞。在法律規定內的利息必須給付,本金必須全部歸還。

如果不是這樣,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老賴們會串通一氣,介紹“經驗”,舉杯相慶,“大功”告成。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中華民族千年的古訓和鐵律,難道就讓這幫現代老賴們給破了嗎?這是國家的恥辱,是對人權的最大踐踏!黨和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的!

騙人的平臺,違背法律的借貸,要嚴厲打擊,繩之以法。

規範的平臺,合法的借貸,老賴必須還!不還,就讓他們嚐嚐法律的鐵拳。

出借人只要是合法的利息,他們都是無辜的。我們相信,國家法律不會置老百姓的血汗錢於不顧,讓老賴們的陰謀得逞,因為蒼天有眼,天理不容!!!😡😡😡


北陵大俠


每當看到這個問題,我都挺震驚的。當今社會是怎麼了?以前如果誰借了錢,都是生怕別人知道,有了錢都是趕快還上!畢竟借錢不是一件特別光彩的事情。當今社會是借了錢是生怕別人不知道。整天先盼著這個平臺倒閉那個平臺跑路。我就想問你們一句話,什麼時候是個頭哇?努力掙錢,早日上岸才是王道。

國家打擊非法借貸。有的人借了一個平臺。感覺各種利息費用非常不合理。可我就不懂你為什麼要後續還要借十幾個,20幾個這種平臺呢?以貸還貸。?一錯再錯。?還是抱有僥倖心理?

我不支持高利貸。(國家規定三分利息以上的貸款。)但同時我也不贊同那些,得過且過。一錯在錯。明知道是坑還往裡跳的人群!

奉勸所有老鐵。有債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對。逃避問題!別人的錢永遠是別人的,只有自己掙的錢才是自己的。努力掙錢,早日上岸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扯犢子。

有朝一日你成功了。沒人會記得你的過去。


春哥講支付


這個問題提的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了。首先,國家在打擊非法借貸,聽清楚是非法借貸!!!不是所有的借貸都不合法,只是針對非法借貸。其次,借錢可以不還嗎?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借誰的錢可以不還?我借你的錢不還,你答應嗎?所以說,一定要把狀況搞清楚,把前提條件搞清楚,不要稀裡糊塗的,也不要每天儘想好事,以為天上能掉餡餅呢。在面對現實,實在一點吧。這個社會沒有借錢不還的道理,老老實實腳踏實地靠自己的本事和辛苦掙錢比啥都好,花的也放心。不要搞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等出事了,要賬的上門催收,搞的你家裡雞飛狗跳的時候你後悔也來不及了。

現在社會錢越來越難掙,有些人還老想著通過各種捷徑來掙大錢,甚至報著一夜暴富的幻想,所以,催生了各種以高利為誘惑的民間借貸組織或者是個人,還有的披著合法的外衣,由此因為催債引發了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甚至是刑事案件。近幾年,國家對這一領域逐漸重視,趁著打黑除惡的形勢開展一些列的整治行動。按照國家規定年利率超過一定的比例的借貸是不合法的,債務人有權拒絕還款。但是,你想一想,即使是他不合法,你真不用還錢嗎?你畢竟用了人家的錢,你心裡會那麼心安理得嗎?你晚上能睡舒服嗎?債權人真的自認倒黴,做了雷鋒不跟你要錢了?你不怕要債人私底下來找你?你不怕你家人朋友同事領導妻子兒女電話都被打爆嗎?如果你說你心裡足夠強大,無所謂。那麼我無話可說。但是我覺得還是不要碰這些為好,咱們有多大能力掙多少錢,有多少糧食吃多少飯,沒有必要惹這些麻煩。

最後一定要記住,不要幻想著有借錢不還的好事,這個世界沒有這樣的好事,即使是對方違法,你用了人家錢也不會心安理得,還會引起各種糾紛。要走正道,不能走邪路。

一己之見,不當之處,請指正!






文史墨客


前幾年,由於非法民間借貸猖獗,很多是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又以高利息貸款的方式獲取暴利的團伙,他們給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很大影響,也嚴重擾亂了社會金融秩序,所以國家花大力氣進行了打擊、整治,有不少平臺被依法取締,穩定了社會,也維護了金融秩序。雖然國家打擊非法借貸,但作為借款人,不管借款平臺是否合法,你的借款就應該按時歸還,任何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行為都是“老賴”行為,是違法的。

第一,借款要依法歸還。借款平臺之所以受到很多人歡迎,主要是因為借款還款方便、不用擔保、不暴露隱私等原因,從借款平臺借款雖然利息較高,但也確實能解決一些人的燃眉之急,只要借款平臺的年利息不超過法律規定的24%,借款者就應該承擔這個高額利息,及時按期歸還本金和利息,否則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第二,謹慎高息借貸,目前社會金融日益發達,各地銀行都遍地開花,只要你能在借款平臺上借到錢一般都能從銀行借到錢,為什麼非要到借款平臺借高息貸款呢?如果短時間週轉一下資金還可以,如果長時間的民間借貸一般人都很難承擔高額利息,會形成以貸還貸的惡性循環,越來債務越高。所以,民間高息借貸一定要謹慎。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奉勸欠款的朋友不要存在任何僥倖心理,不管從哪裡借錢都要及時歸還,特別是能在生活中借給你錢的人都是你的貴人,借錢給你是出於對你的信任,不要任意揮霍別人對你的信任。另一方面,要遠離這種民間高息貸款,有資金需要找銀行,這樣能讓你減少很多麻煩。


姜懷坦


老賴借錢的時候利息是滿口同意的,而且還有擔保人,求人借錢,還不了時反咬一囗說是高利貸,這種人渣法律如保護的話人人願意當老賴,把別人的錢騙借來告他一個高利貸反敗為勝,天下的大好事,法院應當一分為二分析,對自願借高利息的讓他承擔責任,這是社會信用的大事,不能叢容這種失信借錢人


斯人947


各種平臺只要你貸就放款,用身份證和一手機號碼就就行,這種手段本身就是給借貸款的設計的大陷阱。大部分去貸款的都是青年人,大學生,創業者,只要逾期還不上就會被平臺進行各種各樣的惡意催收,製造出各種悲劇發生。貸款本人受無休止的騷擾,暴通訊錄危害家人父母,有的平臺催收人員大張嘴巴向他們父母幫助還貸,很多父母不知子女貸款的事情,知道了又很氣氛。一是恨子女,但更恨那些放貸平臺惡意放貸坑爹。害得很多家庭賣房子賣家產,過著水深火熱,不得安寧的生活。在社會主義社會有這種比毒品還毒的事情發生。這是很不應該的事件,是經濟領域的重大災難,是老百姓深入痛決的恨。堅決支持打擊高利貸,現金貸,坎頭息等惡毒平臺。借貸了還錢應該還,但是要懲罰作惡不義的平臺製造者。


蘭草常青知足常樂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商業的本質講究一個信字,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裡不來信任。大家可以發現,當下我們最缺乏的就是信任,食品安全讓人們產生了對食品的不信任,醫療糾紛引發了我們對醫生的不信任,教育事件表現出了家長對學校對老師的不信任。我們到底怎麼了?現在即使一人個走在街上,後面有人走過,可能都會懷疑這個人是不是在跟蹤你。由此可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已經缺失到什麼程度。

說的可能有點遠,回到本問題中,我們從幾個方面來分析:

1,國家在打擊非法借貸但並不意味著你借錢不用還

注意這裡的借貸是指非法借貸,什麼意思,就是說超過國家法定利息年24%的才叫非法借貸。而且也明確表示了,超過法定最高利息的部分可以不用還,並不代表你一分都不用還。所以請看明白了。如果不想成為老賴,可以不用還。

2,那些欠錢不還的人是什麼心態?

說實話,我學不來,我這人最怕欠別人的,所以幾乎不向別人借錢,除了房貸和車貸。而這裡大部分人所謂的不還,往往是指民間的私人借貸,有多少人是因為一個錢字反目,請記住,別人當初借錢給你是出於信任,不借給你又能怎樣,所以不要任意揮霍別人對你的信任。不要懷有僥倖的心態,我不還,你能把我怎麼著,現在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還可能會被列入老賴名單。可能子女的讀書等以後都成問題。

3,理性對待來借錢的人

我一直有一個原則,如果是朋友著急救命或者落難缺錢來找,那麼多多少少也會伸出援手,畢竟是很多年的朋友。但是如果是因為花錢大手大腳,買房買車或者其他的來找,那麼對不起,請免開尊口,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最後,在你落難的時候依然借錢幫你渡過難關的,請不要把這份信任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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