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座談會"在深圳成功舉行

2019年10月26日,由廣東省司法廳主辦,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承辦,深圳市南山區司法局、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協辦的"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座談會"在深圳南山區成功舉行。來自司法部及粵港澳大灣區的政府機關、多家仲裁機構、調解機構、律師和研究機構等160餘名代表參加了會議,圍繞"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臺建設,共商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主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司法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局長羅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原律政司司長、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諮詢委員梁愛詩,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鬍夏冰,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餘新國,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理事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深圳市南山區區長黃湘嶽和深圳市南山區司法局局長康甲光等出席座談會。

第二屆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主持致辭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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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餘新國致辭

"法治是深圳的鮮明特質,調解是深圳法治的重要品牌",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餘新國指出,面對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區建設"雙區驅動"的重大歷史機遇,深圳率先打造法治中國示範城市,在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上頻頻發力,面向全球對標一流,不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聯動港澳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努力把深圳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爭議解決高地,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餘新國希望通過本次座談會,進一步推動大灣區調解平臺建設,通過建設集國際商事調解、域外法律查明於一體的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為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商事調解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重要的啟迪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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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理事長、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教授王振民致辭

王振民理事長向各位領導和嘉賓介紹了"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成立一年來在課題研究、團隊搭建、研究網絡的合作與聯繫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王振民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和經濟建設取得的成就是可以相媲美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三兄弟一個不能少,一個不能落。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會改變,粵、澳作為香港的兩個兄弟,要給予香港充分的支持和關心,共同為香港加油。藍海大灣區研究院將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繼續在智庫建設、文化交流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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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致辭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指出,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優質的糾紛解決服務,是司法行政部門的重要職責。今年9月12日,第一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就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臺的設立與發展達成一系列共識,包括成立籌備組,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開展高端法律服務人才培訓和交流等。本次座談會為大灣區調解平臺的設立提供了難得的交流機會。相信在司法部領導下,三地一定能共同做好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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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局長羅厚如致辭

"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司法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局長羅厚如介紹說,根據新的"三定"方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以及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均由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管理。羅厚如指出,《新加坡公約》開放簽署,體現了國際社會對商事調解達成的普遍共識,必將有力推動調解在國際上的推廣和運用。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全面推進,有關投資糾紛和商事爭議將會越來越多,這為商事調解發揮更大作用提供了廣闊舞臺。為此,羅厚如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組織和平臺建設,積極開展跨國(境)商事爭端的調解,打造國際商事調解品牌,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調解服務;二是研究規範大灣區商事調解員資質、准入標準和商事調解程序規則,將具有法學、經濟學、國際貿易等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吸納到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專家庫中,為大灣區商事調解提供專業諮詢和服務;三是粵港澳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在調解方面各具特色,希望粵港澳三地加強交流合作,在商事調解宣傳、調解員培訓、調解理論和實務研究等方面加強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商事調解規則的制定和國際商事調解實踐,積極宣傳和推廣中國商事調解,講好中國調解故事,全面提升中國調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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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揭牌儀式

2019年7月,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其中第49條規定"建設集國際商事調解、域外法律查明於一體的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為推動該規定落地,深圳支持改革成立"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該中心是全國首個域外法律查明平臺,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基地",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商事調解"職能,率先在全國探索"域外法律查明+國際商事調解"的全新模式。在會議期間,司法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局長羅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原律政司司長、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諮詢委員梁愛詩,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鬍夏冰,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餘新國,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理事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深圳市南山區區長黃湘嶽、深圳市南山區司法局局長康甲光共同為"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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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頒發聘書儀式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餘新國,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區長黃湘嶽為"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首批獲聘調解員代表頒發聘書。據悉,"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首批聘請調解員共計55人,來自美國、英國、日本、荷蘭、意大利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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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旨發言環節中,與會嘉賓就"調解平臺建設與展望"和"大灣區調解機構的協同發展"兩個話題展開探討。

廣東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都貴鈞就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臺作了分享,建議粵港澳三地組成調解工作委員會,發揮制定基準和監管的作用,擬定適用於調節平臺的統一調解員資格評審和認可制度,實行名冊制,由平臺根據課程設置對調解員進行培訓。

胡夏冰副庭長則從司法機關的角度對矛盾多元化糾紛解決提出思考,包括充分發揮訴訟制度和訴訟外調解制度的機能,將社會調解和訴訟調解有機結合,實現訴調銜接、相互補充、相互聯動;通過司法確認、公證、仲裁等方式增強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以及推動建立一站式調解工作平臺,整合調解資源、提高調解效率、順暢銜接流程等。

在下午的實務座談中,藍海大灣區研究院執行院長葉淥與各界實務專家就調解的東方經驗、國際發展與國內實踐等問題進行了分享。現場氣氛熱烈,交流內容開放務實、智慧交融,取得豐碩成果。

文/圖:司新宣、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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