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借款“跑路”逃竄4年被抓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8日訊以對外投資實體生意為名,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等方式公開向社會融資,將大量的借款用於對外拆借支付利息或個人開支等,後資金鍊斷裂跑路。近日,犯罪嫌疑人應某某被南平市建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2年9月20日,應某某註冊成立由其本人擔任法人的建陽市宏瑞投資有限公司,以該公司為平臺,在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對外投資實體項目需要資金週轉為由,以高額月利息回報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等方式以個人名義公開向社會融資,先後向27名社會不特定人員大量借款,吸收資金745萬元人民幣,將大量借款用於對外拆借支付利息或個人開支等。後因資金鍊斷裂於2014年12月逃離建陽,目前尚有610.276萬元人民幣未返還。2018年10月18日,應某某在逃竄4年後被警方抓獲。

目前,該案還在法院審理過程中。

(鄢繼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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