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勞動合同法?全國人大社建委:建議開展調研論證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近年來,關於修改勞動合同法的呼聲不斷。中國人大網26日發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顯示,全國人大社建委建議對此開展調研論證。

據報告,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關於修改勞動合同法的議案1件,“建議有關方面對議案所提建議和問題繼續進行分析研究,開展調研論證”,社建委稱:“議案提出的修改法律的意見和建議,經徵求並綜合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加大對上述議案所提問題的研究力度,開展立法前期論證工作,為有關法律修改提供理論和實踐支撐,創造必要條件”。

現行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11年。近年來,不斷有觀點認為該部法律加重了企業負擔,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就曾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上表示,勞動合同法對於企業的保護十分不足,在用工等方面都有體現,降低了中國勞動力市場靈活性。

2017年11月4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報告顯示,勞動合同法修改爭取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不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並未將勞動合同法修改列入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社會法室負責人接受新京報採訪時曾表示,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時機還不成熟,須先解決好兩個問題:是不是加重了企業負擔,僅僅把企業的負擔多重歸結到勞動用工方面,是不全面的;是不是有用工靈活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看法也不一致。

除了修改勞動合同法,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了關於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議案6件。社建委稱,全國婦聯對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和重點難點問題已開展前期調研,並形成了修改建議稿。社建委將聯合有關方面,“適時開展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研究論證,充分吸納關於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議案提出的意見,積極推動修訂草案的起草工作。條件成熟時,建議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此外,代表還提出了關於制定中小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法的議案1件。報告顯示,對此沒有立法安排。社建委認為:“我國對從事服務業的經營機構有比較完善的監管制度,在工商登記、公共衛生、公共場所安全、消防等方面均有相關法律法規。相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校外託管機構經營主體進行管理。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力度,推進中小學生校外託管機構規範健康發展”。

新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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