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機構改革,許多政府部門中有很多事業編制人員,將如何安置?轉公務員還是聘用制?

諾克sas


題主你好,我是@事業單位搬磚狗,很高興為你解答這題。

機構改革既是部門及其職能的改革,也一次是公職人員崗位調整的契機。對於身處這場改革浪潮中的我們而言,任何一點改革的風吹草動都將牽動我們敏感的神經,其中就包括題主所擔心的問題:原先機關單位中的事業編幹部將何去何從?


首先,在實際工作中,混崗混編是個正常現象。

造成混崗混編的主要原因有2個:

1、機關單位人少活多,所以就從下屬事業單位抽調人手。比如某些單位因其職能分工原因設立一批類似二級局、派出機構等單位,這類單位性質就是事業單位;又比如某些機關單位和其下屬事業單位本質就是一套人馬2塊牌子的關係。

2、地方政府開展幹部跨部門掛職交流活動,組織某些事業編幹部進入機關單位掛職學習。


其次,機關單位的事業編幹部安置辦法因其崗位職能不同而有所差異。

1、執法類崗位事業編按人隨崗走的原則,併入上級機關單位,同時轉為公務員。比如生環局、資規局、文旅局等單位執法崗的事業編。

2、行政崗的事業編全回原單位,人員安置辦法根據單位改制方案,要麼重新分流安置、要麼直接撤編。

3、參公類的事業編大概率保持現狀不變。


最後,事業編幹部改革方案最終還是會按照事業單位改革路徑實施,至於是轉公、重新分流安置還是撤編,終究會根據原單位承擔的職責來抉擇。


我是@ 事業單位搬磚狗:3年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3年市本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體制職場規則的觀察者、解讀者。關注我,一起了解體制內的那些事。

事業單位搬磚狗


這次機構改革中,事業編制人員是不可能轉為公務員的。

第一。這次機構改革,有些部門都拆解了,不存在了,比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稅局等;還有新組建的政府部門,比如大數據管理局、退役軍人事物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這些新組建的部門都是由拆解的部門的人員組成的,比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大部分職能都重新劃給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相應的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也劃給了市場監督管理局,你在原單位是行政編的話你到新單位還是行政編,你在原單位是事業編你到新單位還是事業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可能你在原單位是事業編到新單位了成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編了,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下面我會講到。



第二。有些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如國土監察、園林監察、環保監察、規劃監察、城管執法之類的,這次要轉為參公單位,參公單位顧名思義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眾所周知,像婦聯、團委和工會這些黨群口的單位,成立之初國家都規定這些單位屬於參公單位,雖然是事業編,但是待遇、津貼補助、晉升都是跟公務員完全一樣的(但是據我瞭解,有些地市的婦聯、工會等機構下屬還有二級單位屬於事業單位,這類的事業單位是不參公的)。但是這次參與機構改革的執法類事業單位,據我瞭解各地市改革的政策有一些不同,有些地市是把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了參公單位,完全按照公務員管理的,跟公務員待遇完全一樣,就像上述的婦聯等單位一樣;但是有些地市雖然也把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了參公單位,但是待遇跟公務員有所不同,只是同級別的工資跟公務員一樣,其他五險一金津貼補助還是事業單位的標準,而且也沒有車補;還有一點不同是,有些地市的公務員每年是發14個月工資,但是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參公單位的,跟事業單位一樣,每年是發13個月工資。



第三。我想說下事業編怎麼轉變為行政公務員編。1.公務員逢進必考,這是國家硬性規定,所以事業編人員可以通過參加公務員考試轉變為公務員身份。2.破格提拔,這需要你工作非常出色,能得到領導的賞識,還需要有人脈關係,你在事業單位是副科的時候,領導可以破格提拔你到行政單位的正科級崗位。我認識一個朋友是在一個行政單位的二級機構事業單位任副科級幹部,由於工作比較出色,得到了領導的賞識,正好行政單位一個正科級崗位缺人,領導就破格提拔他成為這個行政單位的正科級幹部科。不過這種情況需要超強的人脈關係的,沒人脈關係白搭。3.就是上述說的執法類事業單位有機會轉為參公單位,雖然編制還是事業編,但是待遇跟公務員一樣。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這次機構改革,政府部門中的事業編制人員是肯定不能轉公務員的。

政府組成部門就是行政單位,是公務員單位。什麼叫政府組成部門,像政府辦、發改局、財政局、教育局等都是政府組成部門。這些單位都是公務員單位,只有行政編制,沒有事業編制。但是,這些單位都有下屬事業單位,比如,政府辦下屬有信息中心,教育局下屬有招生辦,發改局下屬有大項目辦等。

雖然政府部門和政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是不同的,屬於兩個單位,但是大部分事業單位的人員都在政府部門工作,這也就造成了題主說的情況,政府部門有很多事業人員。但其實,這樣是違反規定的,這種情況屬於政事不分,就是事業人員在行政單位工作,從事行政職能。雖然,現在各級都在清理政事不分問題,但實際工作中卻很難杜絕。

這次機構改革,有的政府部門改革,會涉及到下屬事業單位的改革,比如事業單位合併、取消等。如果事業單位改革了,事業人員的編制當然是隨著事業單位走了,但肯定是轉不成行政編的。至於事業人員是否還繼續留在行政單位,那就看各地的政策了。

另外,行政部門的事業人員,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混編混崗。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將事業身份人員違規調入行政單位,但是事業人員的身份轉不成公務員,這也出現了行政單位有事業人員的情況。如果這部分人所在的單位機構改革的話,原則上是要求全部清理的,也就是說,只要不是公務員的,都要離開公務員單位。

總之,不論是混編混崗人員還是下屬事業單位人員,都是不可能轉為公務員的,人員身份肯定只能是事業身份,就看往哪個單位分流了。


中省直遴選


改革是讓大家更好,涉及到的人員會有妥善的安置。

在編的事業編制人員,或許通過分流,或許根據原單位定關係,都會有讓人滿意的安排,涉及的人員眾多,要讓人人滿意只是一個爭取目標,但大體上會讓大家滿意。轉公務員的可能性不大,聘用是有可能的,將根據在未來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表現來決定能源的二次安排,也算一種考核。

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有被取消的部門,也有新成立的部門,在取消和成立之間會有一定的消化抵衝,改革的目的是為提升部門服務主動性,需要去做具體事務,還是需要大量用人的。

轉崗分流,系統內消化人員安置,不會輕易讓人失去工作的,畢竟涉及到全國眾多工作人員,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早就有所考慮的,我們的擔心只是杞人憂天。

可能會有一些人因為年齡的原因會被勸退,提前退休,但會給予相應的補償,至少在生活和養老方面有所保障。

事業單位人員想轉公務員基本不可能,但不排除一些有特殊貢獻的人通過轉崗的方式來獲得公務員身份,概率不是太大,事業編的人員保持在編。

聘用制會有可能,通過聘用的方式來增強人員競爭和促進工作主動性,聘用的方式確實能讓人有一種下意識的危機感,能夠在工作崗位上盡最大的可能把工作做好,發揮更好的能力出來。

改革之後對公務員的管理和規範會更加細化,要求也會增強,根本的目的就是提升服務意識,推動隊伍的能動性。在這次改革中,混編的狀態會得到清理,比如一些借調人員可能要明確身份和去向。

總的來說,在我看來,事業編制的人員安置,會根據編制線索來安排,借調的回原單位,混編的釐清關係,用聘用方式增強人員工作主動性。


老郭職說


靴子落地,在全國省級機構基本塵埃落定的情況下,市縣的改革被提上議事日程。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四川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成為全國第一批獲批備案的省份,這讓我們能看清市縣政府部門中的事業編制人員該何去何從。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改革?

這些參公管理單位人員變化不大,只要是符合公務員法的,就可以按照綜合執相關改革要求,向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一般步驟都是由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組織考核,提出直接登記人選,按程序報批。

公益性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改革?

公益性事業單位此輪改革波及面比較大,多是合併成服務中心等綜合性服務機構,合併後若單位還在的,可在機關內統籌安排工作崗位,身份保持不變,實行實名管理、退一減一。改革後,事業單位機構撤銷的,未過渡登記人員原則上由行政主管部門安置在所屬其他事業單位,對超編、超職數或超崗位安置的人員實行實名管理、退一減一。

經營性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改革?

此次改革的範圍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編制內工作人員,原則是人隨資產走,多渠道安置。轉製為企業的,原則上繼續留用原單位工作人員。這種情況下,工作人員在原單位的工作年限將合併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本人可申請提前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轉製為企業後,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而對於離退休人員,原待遇不變,養老保險實行社會化發放。


碼上風


在這次改革中,政府部門的事業編人員直接轉公務員的可能比較小!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基本大的方向已經明瞭。總體上對公務人員的管理上,將更加嚴格和規範!

之前,不少在政府部門中的屬於事業編身份人員幻想著改革後能不能直接過渡為公務員,隨著改革步伐一步一步向前,大家逐漸失望了。再次之前,行政單位存在不少混編混崗的情況,尤其是基層。還有就是很多事業單位卻承擔著行政職能,這本身是不合理的。這次機構改革,將逐一解決以往存在的問題。比如今後不會再有“事業局”一說,行政職能將從事業單位剝離。

政府部門中的事業編制人員主要有這兩種:一種是在以往政府部門中,由於公務員編制數量限制,往往人手緊缺,於是通過抽調等方式安排了很多事業編人員進入行政單位。另一種就是政府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人員,比如住建局下屬的質監站,為事業單位,人員屬於事業編制。

這次改革將解決以上的混編混崗問題,可能在行政崗位上的事業編人員將調整到事業單位,也不排除會通過考試等方式過渡為公務員,但因為這個改革有縮減人數、控制編制數量的要求,感覺過渡為公務員的是極少數。大部分人員將調整到其他事業單位,按編制合理安排工作。

需要說的是,作為正式的事業編制人員肯定不會被清除掉的,這次改革是為了理順機制,使各項工作運行更加規範、科學。


大白i說事


作為有所瞭解的人,我來回答一下。

本輪政府機構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的方案已經公佈,調整組建或新成立部門大都出爐,除了與中央大致對應外,還有根據地方特色成立的部門,比如大數據局,海洋局,這就是一致之中有自選科目。

政府機構改革有撤併降改,人員自然少不了分流調整,尤其是機構變動大的。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行政編制總數職數不增加,甚至有所減少,但人員不裁減,可以暫時超編,待自然消化完成。

行政編制人員不擔心,最為關心的是事業單位,畢竟部分事業單位,尤其是承擔行政職能的,同步進行改革。已經明確的是,行政職能迴歸機關,少數單位整體轉為行政單位的還好,符合流動條件的都可以進行編制置換,也就是減少事業編,增加少部分行政編,總數不增加。

那些只是部分行政職能迴歸機關的,無論參公還是事業,人員可能無法流動,機關本來就超編,沒有空缺編制,只能是職能回去,人員改變不了身份。應該是除去行政職能後,變成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參公繼續享有待遇身份不變,無論在任何單位。

今後除了行政執法類單位外,不再新增加參公單位,從公務員法徵求意見的草案可以看出,行政執法類單位應該是繼續保持參公不變,這在徵求意見稿中已經露出端倪,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想整體轉為公務員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儘管部分省已經有了先例,註定不可能大規模推開。

現在行政單位中的部分事業編人員,要麼轉為行政人員,不過就算是參公也可能性很小,如果普通事業編就更不可能了,現在公務員逢進必考,除非是從事業單位調任,提拔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後,只有少量行政執法參公類,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存在,生產經營類將退出歷史,變成企業。其中公益一類還會有事業編制,比如義務教育,基礎醫療等單位,公益二類高校醫院將只是事業管理取消編制,編內編外待遇一致,將推開聘用制。

今後的發展趨勢是,公務員也要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將實行職務職級並行,和原來的縣以下職級並行明顯不同,領導職務分為正副國級,正副部級,正副廳級,正副處級,正副科級,職級有一二級巡視員,一到四級調研員,一到四級主任科員,一到二級科員。

估計三四級主任科員相當於副科,一二級主任科員相當於正科,三四級調研員相當於副處,一二級調研員相當於正處,一二級巡視員相當於正副廳級,職級晉升的年限從2-4年不等,不過也有職數限制。

從今往後,無論如何行政編還是事業編,將全面推開聘用制改革,實行合同制管理,逐步打破現有鐵飯碗,這都是逐步推進的,對現有人員影響不大,安心工作就好了,只能是越來越好!


文思正言


本輪機構改革,面廣點多,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於公務員而言,不少人面臨著單位的整合和崗位的調換,於事業編制人員,意味著一次機會,很多人都寄望藉此機會轉為公務員。那麼,到底有哪些人能轉公務員?

1、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人員。已經參公的,無論單位是否轉行政,繼續保留參公待遇,身份不變。未參公的,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分流安置,部分人員隨職能劃轉通過過渡考試轉為公務員,其餘人員全部留轉,隨同類事業單位撤併整合進行安置。

2、公益類事業單位人員。本輪機構改革,就事業單位而言,主要是解決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辦不離的問題,動手術主要集中在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受衝擊不大。既沒有機會轉行政,絕大部分也不會轉企,相對來說比較穩定。

3、混編混崗人員。在行政機構,部分單位因為職能不清、權責混淆,存在一定程度的混編混崗現象,一直以來,國家都在清理,但截至目前,或多或少還存在這樣的現象。本輪機構改革,這部分人除極少數隨機構改革職能轉變,可以有機會轉行政外,其餘人員的身份基本上會保持現狀不變,隨同類事業單位撤併整合分流安置。

4、借調人員。在行政機關,有不少的跟班學習和借調人員,他們大多來自二層機構,身份是事業編,領的是事業編制待遇,人實際上在機關幫忙工作。這部分人在本輪機構改革中,也沒什麼機會轉行政。未來,除極少數人通過調任實現身份轉換外,其餘人員只能是哪裡來那裡去,不會有任何改變。

當然,因為機構改革,部分省市也可能出臺一些過渡政策,比如允許40週歲以下(條件優秀的放寬至45週歲)通過統一考試轉身份。達到錄取分數的,轉為公務員身份,沒有達到分數的,繼續留在事業單位,保留事業身份,直至退休編制核銷。總之,國家機構改革歷來都會強調一個概念,那就是要在確保穩定的前提下完成機構改革。因此在人員的安置上,基本上採用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處理。即,原來你享受什麼待遇,在機構改革後,身份或會改變,但待遇基本上會保持不變,以此保持幹部隊伍的穩定。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歷次改革都遵循一個原則: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也就是說,不管單位如何改制,原來是什麼身份還是什麼身份,不會變化,但是新招進的人會按照新的編制來落實。

因此,不管是事業單位改行政單位,還是參公單位改事業單位,裡面原有的人員,是不會有什麼身份變化的,既不要妄想,通過改制由事業編改成行政編,也不用擔心由事業編變成了合同工。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是最穩當,阻力也最小的改革辦法,這次的改制也大概率會沿用這個辦法。所以,大家就放寬心吧,一切對自己不會有多大改變和影響。



職場領航員


此次機構改革,主要針對的是混編混崗問題。


混編混崗人員除極少數隨著機構改革職能發生轉變,將有機會轉行政外,大部分人員將調整到其他事業單位,按編制合理安排工作。


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人員:已參公的,將保留參公待遇,身份不發生改變。未參公的,則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分流安置,部分人隨職能劃轉需要通過考試轉為公務員,其餘人員全部留轉,隨同類事業單位撤併整合進行安置。


借調人員:在行政機關,會借調一些來自二層機構,身份是事業編,領著事業編待遇的人員學習或者幫忙。這部分人在在本次改革中,沒什麼機會轉行政。未來,除極少數人通過調任實現身份轉換外,其餘人員只能是哪裡來哪裡去,不會有任何改變。


公益類事業單位受衝擊並不大,相對還是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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