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代表學校去參賽,要自己負責伙食費、住宿費、車費120元,家長質疑。你怎麼看?

大梨說校園


“啊!這麼貴呢!要自己花100多塊錢呢!我就不參加了!”

這是我近兩年,建議我的學生參加省英語演講比賽時,聽到最多的拒絕的話。

我們學校每年都會組織學生參加江蘇省21世紀報中學生演講比賽。每年都會取得很好的成績。當然最後能衝進省總決賽的同學還是很牛掰的。

有一年衝進最後省總決賽的學生就剩我班的一位同學小w。教導處副主任找到我,建議我陪小w一起去南京,我和小w的兩夜住宿費和來回路費可以報銷。

最後小w的家長商量下來,能進總決賽已經能證明自己的娃英語口語達到了一定的水平。至於到南京去跟南京的學生爭總決賽名次,費時又費力,感覺沒那個必要。於是就放棄了!

學校領導得知這一消息還是挺遺憾的。畢竟這個獎的含金量很高!學校也在經濟上給予了充分的支持,因為學校還是對這一塊學生競賽的發展是很重視的!

題目中說學生代表學校去參賽,但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需要學生自負。學校不給參賽學生負責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等費用,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

1、學校沒有學生競賽這方面的費用支出!

學校沒有這方面的財政預算,總不能讓學校領導自掏腰包。只能有參賽學生的家長買單。

2、片區選拔的獲獎還入不了學校的法眼。

學校對於這種級別的獲獎不甚在意,否則就會像我們學校對我班那位參加省總決賽的小w那麼重視,會負責報銷來回路費和住宿費了。

其實,家長對孩子參加各種競賽的態度也是各不相同的。像我也要每年動員學生們參加21世紀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也有家長寧願花幾百塊錢的報名費,讓孩子去參加這類比賽。其目的不外乎是這幾個:

1、讓孩子出去開開眼界!

孩子出去參加比賽的同時,會欣賞到其他選手的出色表現。讓孩子意識到,跟自己同年齡的中學生,英語口語可以優秀到什麼程度。出去受到“刺激”,對激發自己的學習動力,會有很大的幫助。

2、給孩子一個鍛鍊和表現的機會!

很多比賽非常正規。規模也不小。比如我們參加的21世紀報中學生英語口語演講比賽,光裁判就有10個,其中會有外教。競賽的其中一個環節是裁判提問。分別有一箇中國裁判提問和一個外國裁判提問。

這樣的環節非常考驗一箇中學生的心裡承受能力和現場反應能力。正是孩子學了幾年英語之後的一個表現自己能力的機會!

結束語: 那些計較於幾百塊錢報名費的家長,也許他們並不是在乎這幾百塊錢的報名費。而是覺得他們的某些權益得到了侵犯,他們不參加這種比賽,只是在捍衛他們自己的權益。

所以,報名費該不該自己出,就要看在家長心目中,到底是捍衛自己的某些權益重要,還是給孩子一個鍛鍊的機會重要?

無論是選擇捍衛自己的權益,還是選擇給孩子一個鍛鍊的機會,其實都沒有什麼錯!區別在於家長不同的價值觀而已!

我是綠衣黃裳99,一線老師,講述教育,講述成長。如果你喜歡我的故事,請【關注】我!

綠衣黃裳99


本人老師,也曾遇到過同樣的事情。

我們學校去年也曾組織學生去參加武術比賽,費用全部有學生自己承擔。我這個老師也是很疑惑,學生代表的是學校,難道學校不應該出錢嗎?

不過現在各學校基本都是如此,我想讓大家承擔費用,無非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學校認為,學生獲得了出去鍛鍊的機會,應該感謝學校。學校難道還要花錢?

這是我們學校一個小領導的原話。說的我是啞口無言。

學校的意思:學校已經培養了你,現在又給你提供了出去鍛鍊和成長的機會,你應該自己花錢。

第二:現在學校出去參賽的次數太多,學生較多,學校真承擔不起。

現在不像過去,一年能出去一次就不錯了。我們這裡,幾乎每個月都有老師帶學校出去參加各種比賽。籃球賽、足球賽、武術比賽、乒乓球比賽等。活動特別多,這種情況,學校確實承擔不起。

第三:摸準了家長的心理,就算掏錢,大家還是會讓孩子去。

現在的家長都重視孩子,只要有機會,家長就算花錢,也會讓孩子參與。學校可能掙是抓住了家長的這種心理。

我們學校,曾有家長質疑,校長直接表態,不願交錢的不得參加。最後家長乖乖把錢都交了。

過去學生代表學校出去參賽,確實都是學校承擔所有費用。但時代變了,學校領導都變聰明瞭。

合理的應該是學校和家長各承擔一部分。作為學校,孩子們為你爭光了,作為學生,學校和老師培養了你,大家互相都付出一點更為合理。大家說呢?


人生如夢LLH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我們當地初中發生的一件事:

眾所周知,現在鄉鎮中小學中午有營養餐。我表弟在鄉鎮教書,中午在學校執勤,也和學生一塊吃飯。他經常在親友群曬他的午餐:三菜(兩葷一素)一湯,米飯管飽,一學期自己只要交300塊錢,師生一樣。(執勤的老師才能吃,其他老師吃不到)

這學期開學時,全校有10多名家長聯合起來不交錢,他們的理由是:初中是義務教育階段,憑什麼吃飯還要收錢?


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涉及到孩子教育的事,有些家長就不想出錢,就想白佔?我是1985年出生的,我記得我讀書的時候是要繳學費的。買資料是要給老師錢的。在食堂吃飯是要自己花錢買的。

自己的事,自己買單,這是天經地義的。不想花錢,就不要參與,沒人逼你。

孩子去參加一個選拔性比賽,這是自願報名的,獲獎了中考是可以加分的。為什麼費用得學校出?

請恕我直言,學生們報名參加這樣的比賽,基本上都是衝著中考加分去的,不是衝著為學校爭光去的,好吧?


家長越是過於干涉,孩子的教育越是搞不好

學校需要監督,但不能讓人隨便指手畫腳。

我們當地有一所公辦高中,十年前是全市最牛的高中之一。後來舉報開始流行,有家長舉報學校週末補課,於是不敢補了。有家長舉報學校老師統一訂資料拿回扣,於是不訂資料了。那沒有資料做怎麼辦?老師急的從網上下載題目,讓學生家長複習,結果又被舉報,說是給家長增加了負擔……

後來,這個學校週末雙休,暑假全休,不訂一本資料。10年過去了,它已經成了最差的高中之一。學生數從以前的4000銳減到不足300人。

學校要想辦好學,就要硬氣起來。家長要想孩子學習好,就要對學校和老師多一點支持和理解。

我是小七,樂於與大家交流。衷心感謝大家的閱讀、點贊、評論和轉發。

小七說教育


學生代表學校去參加片區比賽,要自己承擔伙食費、車費、住宿費,遭家長質疑,你怎麼看?

我是小峰談教育,我來說一說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對於這種問題我覺得我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我從初中開始代表學校參加各種各樣的比賽。一直到現在我大學了,依然還是經常參加各種各樣的比賽。而且我現在也是在外面做藝考老師,經常會帶學生比賽或者出活動。有些時候會是自己自費參與,但是有些時候就是公費參與。不能一味地覺得是學校老師帶領的活動那就都要學校掏錢,我們要就事論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下。


那麼什麼樣的情況需要自費,什麼樣的情況需要公費呢?我們不妨分析一下。

一、自費的情況

一般來說學生參加的活動對自己自身的益處更多,還有參加活動是以學生個人名義參加的,這種活動一般都是由學生自己承擔活動相關的報名和出行費用,老師只作為領隊輔導或者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作為陪同參賽人一同前往。例如題主所提出的這個問題,老師就明確說到表現較好的將會在中考時適當加分,這對於學生來說簡直是天大的好事,提高一分幹掉千人這句話可不是說說而已。1分只差可能就是錄取與不錄取的區別了,所以說像這種對學生自身好處更大的活動自然應該是由學生和學生家長來承擔這部分相應的活動經費。


二、公費的情況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各種大型演出,或者是學生代表學校到某某活動或者某某比賽裡面去,以學校的名義參加活動。這種情況一般都會是學校承擔相應的活動費用。因為這種活動對學生僅僅起到一個鍛鍊的作用,對學生來說沒有什麼本質上的收穫和好處,但是相反對學校的名聲或者是某些方面卻是一個大大的收穫和提升。所以理應由學校來承擔這方面的活動經費。

小結:不管是學生參加什麼樣的活動,只要好好的分析一下,我們都能基本辨別活動經費應該由誰來承擔。學校也應該事先和學生家長進行相應的溝通,而並非是直接通知學生家長支付費用。增強家校的溝通合作,才能更好的助力於學生的成長成才!


我是小峰,一個基層教育人。


小峰談教育


在學生時代我就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那是三十年前,我上小學五年級,在鄉競賽中考了第一名,然後我要代表鄉參加全縣的競賽——當時不懂這些,關鍵是考得好,自己高興、老師高興、父母高興,就是我學習的動力和樂趣。

考語文的時候,教我的語文老師騎一輛自行車,我自己騎一輛自行車,我們一起去的縣城某個學校考的試。因為去得早,到了縣城,我們在一個路邊攤上吃的飯,飯前是語文老師拿的。考完試之後我們又一起騎著自行車回家。這一來一回,大約是五十里的路程。

數學不是在縣城考的,是去了鄰鄉,路程比離縣城還遠些。那天我家的自行車壞了,是數學老師來回帶我幾十裡考的試。吃飯時,也是老師拿的錢。

當時因為家裡生活困難,要外出考試了,父母也沒給吃飯的錢,別說零花錢了。老師也沒有提前給我說,讓帶著點錢。我呢,也只有吃過飯,眼看著老師付錢的份了。

到了師範,發生的事就像問題中說的一樣了,食宿費、車費要自理。

我自己也不清楚,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寫作。上師範的時候最喜歡的是寫詩,既往報刊雜誌社投普通稿,也參加它們舉辦的一些“大賽”,令人興奮的是偶有發表,有在比賽中獲了獎。

獲獎了,有的直接給寄個獲獎證書,有的卻要舉行頒獎會,還連著筆會、採風,這樣的就要求獲獎者到會,一是為了頒獎,二是為了讓獲獎者互相交流,也可向要求的專家請教,以提高大家的寫作水平。

收到這樣的“邀請函”,我很是高興,單看看食宿費、車費,對於一個學生來說,卻是一個不小的數字,我就像洩了氣的皮球。再看看下面說,可以找學校報銷,我又來了精神。

攥著“邀請函”,我鼓起勇氣去找班主任,找到班主任後,先簡要地給他說了情況,然後把“邀請函”遞給他看。

班主任看過之後說,學校裡不給出這個錢,因為之前也有學生找過類似的事情,學校領導說這屬於學生自己的事,再說了若都給報銷了,學生多,錢也多,學校應付不過來,何況學校也沒有這方面的專門的資金。

我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班主任後來又對我說了些什麼,我一句也沒有聽進去,最後只是“嗯嗯”著離開了。從那之後的學生時代,我再也沒有參加過任何的“詩歌徵文”比賽。

學生要出去比賽,有關的費用該誰出,就我所知道的,還沒有見過有具體的規定。學校和家長都有不拿錢的道理,也都有讓對方拿錢的理由。

據實際觀察,無論孩子能夠參加哪一種比賽,家長都是高興的、支持的,很多家長都不會在錢的問題上計較,拿錢都比較順利,因為他們覺得這錢花得值、花得高興。

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學校多少也應該有所表示,俗話說:禮輕情意重。不在乎學校出多少錢,而是要表現出學校的風度、風格來,畢竟學生是自己的學生,在學生得到鍛鍊和成長的時候,同時也給學校爭得了榮譽,花這個錢,挺值!不然學生對學校的感謝、感恩之心,會缺少了一處來源。


超敏教育


代表學校出去比賽,真的很奇怪,有的要交錢,有的不用交錢。

我記得我兒子參加的最大的比賽,是廣州市開亞運會的時候,那會他讀小學。

各行各業迎亞運,政府號召,參加一個叫“亞運助威操”的比賽。他們學校拿了廣州市小學組的冠軍。


拿了冠軍,就麻煩咯。天天放學要排練,隔三差五要去拍錄像,亞運會在海心沙

有一個演唱會,譚晶唱亞運加油歌,


他們要去給譚晶伴舞。

亞運助威操這個比賽,我是一分錢都沒出,包括演出的衣服,在海心沙排練吃盒飯,大客車接送,都是政府負責。

到了高二,學校叫報名參加一個叫USAD的英語比賽,

決賽在香格里拉搞。我記得報名費我給了5000塊。那個書拿去打印,彩色的,用了500塊。參加團隊集體買了一套西裝,幾百塊。我兒子跟一個女同學,被選了去代表學校走T臺,


要自己準備走T臺的衣服,又花了幾百塊。

這一次比賽,幾大千錢塊錢,代表學校去的,都是我自己出的錢。

為什麼有的比賽不用自己出錢,有的比賽又要自己出錢,到現在我兒子讀大學了,我都沒搞清楚。

我覺得嘛,如果孩子被選上參加比賽,如果家長覺得收錢不合理的,就不參加就是了。沒必要這邊去比賽,這邊抱怨人家要收你的錢。真的,沒那個學校這麼笨,會強迫你交錢的。

我自己的想法就很簡單。我掙人家的錢,人家掙我的錢。錢就是這樣掙來掙去的。我養孩子,人家就來掙我的錢。

你要養一個孩子,你肯定會想他長大了很優秀吧?那你得花錢啊。你看那個比賽,每一個出來蹦躂的孩子,那個不是在孩子身上花錢的,你知道培養這些技能,平時請老師上課,得花多少錢?

做家長的,真的別太計較學校那些錢的事。要錢的比賽,出的起錢你就參加,出不起錢,就讓出的起錢的孩子去參加,沒什麼好抱怨的。

我自己呢,我希望我的孩子多見世面,只要我承受的起,什麼比賽,只要他能選上,不管要不要錢,我都讓他參加。只要能參加我就支持,我不會抱怨人家收我的錢的。


春暖花開003


說實話,看到這個問題覺得有點奇怪,我也是擠地鐵吃盒飯的高中生家長,我認為學生能被選中代表學校去參賽本身就是一種榮譽,更何況這個比賽還有中考試加分的可能,在我身邊要是有這樣的機會,別說自己負擔伙食、住宿、路費,就是再多交參賽費能去的也要擠破頭的。

組織任何賽事都 是要花錢的,而賽事的經費也不一定都很充足,可能在這個項目上學校原本就沒有預算,但是因為有學生正好有這方面的特長,學校給提供了一個機會。這個榮譽對學校來說也許並沒有那麼重要,有了好,沒有也沒什麼。

質疑這個問題我分析可能有兩個原因。

一是覺得自己水平高,能代表學校參賽就是給面子了。不能否認能被選 中參賽的孩子本身就很優秀,但是俗話說“是騾是馬,拉出來遛遛”可見“遛遛”的重要,即使孩子真的很優秀,能有一個平臺稱稱斤兩,見見人外有人開外有天,也能讓孩子見識更廣闊的世界,明瞭奮鬥的方向,能交點志同道合的朋友,如果孩子真的優秀到“會當凌絕頂”了,也能讓孩子有機會參加更高級別的賽事,為孩子更上一層樓提供堅實的臺階,又何必為了一點不高的費用斤斤計較?何況這錢全花在孩子自己身上了。

二是不為錢,只為爭個理。覺得代表學校,自己出力了,頂著學校的名為什麼還要出錢呢?我覺得這麼想依然不妥。學校有沒有強迫?學校等你這個獎升級嗎?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預算呢?如果學校不參加了呢?自己是不是也失去了一次好機會 。

寫到這裡,我想起一個故事:清朝康熙年間有個大學士名叫張英.一天張英收到家信,說家人為了爭三尺寬的宅基地,與鄰居發生糾紛,要他用職權疏通關係,打贏這場官司.張英閱信後坦然一笑,揮筆寫了一封信,並附詩一首: 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有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做家長的要為孩子考慮長遠,把精力消耗在那些價值不大的事情上又有什麼必要呢? 想想如果學校說“收費不對,但學校沒有這個預算,本次比賽學校放棄參賽。”家長會怎麼樣?更別說,母校培育你,你待母校心意如何?

最後一句共勉: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以上。


知馬炳


題主的心情,我能理解。在題主看來,孩子是在為學校爭光,為老師爭光,卻“淪落”到要為自己的伙食費、住宿費和車費買單的程度,表面上看起來是挺“委屈”的。

不過說實話,作為老師,這種情況我不止一次遇到過:學生參加任何比賽,無論去哪裡,無論參加哪個級別的比賽,無論伙食費、住宿費還是車費,按照我們地區的規定都不能報銷,都只能由學生家長自己承擔。教師只能報銷自己的伙食費和車費,而沒辦法報銷學生的參賽費用。。

我從教已經有17年了,曾經帶過很多同學到縣區甚至市區參加比賽,有的家長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陪孩子一起過去,有些跟我說沒空陪孩子過去,甚至連參賽學生的車費伙食費什麼的也不出,由於學校不能報銷學生的伙食費和車費,所以只能由作為帶隊老師的我只能自己掏腰包為學生服務。

後來,我覺得這樣做很蠢:憑什麼本該學校或者家長出的錢由我來出?學生賺到了榮譽,學校賺到了名聲,我賺到了什麼?所以,在最近幾年,參加比賽的學生一般都是由那些自願去參加而且願意支付往返路費和伙食費的學生過去參賽,家長如果能夠親自帶過去當然更好了。雖然這樣做不一定能把班級中最好的人才帶過去參賽,但我覺得這是在參賽費用、學生家長自願和學生相關方面的素質這三方面尋求“最大公約數”的最好辦法。

學生代表學校去參加比賽,按道理學生的伙食費、住宿費、車費都應該由學校報銷才對,但為何應該報銷的地方卻無法做到“實報實銷”?這不僅僅是讓家長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也是讓帶隊老師萬分鬱悶的地方。所以,家長的質疑是對的——學校經費的“好鋼”為何不能用在學生參賽的“刀刃”上?為什麼學生為學校爭光的事情,卻得不到經費上的保障?很多家長不是在乎那幾個錢,而是看不懂其中的彎彎繞繞而鬱悶,甚至有些家長懷疑這種事情會不會是帶隊的老師伸出“黑手”了。


而學校校長也有自己的委屈,因為學校的所有經費都不是學校校長一個人說了算,畢竟每一所基層學校的經費該如何使用,哪些方面不能使用,每個地區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學校亂來不得。一旦學校在經費使用上存在問題,那麼萬一上頭查下來,學校校長就“吃不了兜著走”。

我是老師,我同樣也是家長,如果我的孩子去參加比賽,作為老師我必須帶她去;作為家長,孩子的伙食費和車費我也會果斷為她出,原因很簡單:如果讓孩子參加某一次比賽,比如參加語文尖子生賽,這是一種非常難得的機會,我不會因為車費伙食費的緣故就讓孩子放棄比賽,畢竟在這種事上我懂得取捨,孩子通過參加語文尖子生賽,至少在語文素養的提高方面會得到較大幅度的提高;再比如讓孩子參加講故事比賽,通過某一次的講故事比賽,不管孩子取得什麼樣的名次,至少孩子的普通話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經過老師的一番指點之後都會得到一定程度的鍛鍊。所以,孩子參加比賽,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學校,也不是帶隊老師,而是孩子自己。

如果你是家長,你會因為孩子的伙食費和車費的問題而讓孩子放棄學校推薦的比賽嗎?歡迎留言探討。


微雨潤苗


學生代表參賽去,家長質疑聲聲起”。其實作為中學老師,我很理解家長的那種心理。

這位家長提出質疑也是比較合理的,畢竟孩子是代表學校去參賽,如果獲得了榮譽,也將為學校增光添彩。可能在大家看來伙食費、車費、住宿費一起才120元,並不是很貴,但是對於農村的孩子來說,也差不多是一個月的生活費,我們學校走讀生的生活費一個月就是100左右,所以家長才會質疑吧。

學生代表學校外出參賽,這所有的經費一般是歸學校支付的,至少我們學校是這樣。我記得去年體育老師帶隊去二郎打籃球賽,隊員們的車費,伙食費,住宿費都是由帶隊老師統一支付,然後回學校到財務處報賬的。

不過有的友友也提到,孩子能夠外出參賽,那是他們自己的一種能力培養和榮譽感的獲得,對於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利的。大多數家庭也是完全可以承擔得起這種花費的,那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學校有經費的,就全權由學校負責,如果學校沒有涉及到這塊的,家長又渴望孩子能夠有更好的鍛鍊機會,那就自己出錢,就算是對孩子教育的一種

投資吧。

總之,每個地區,每個學校的規定不一樣吧,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學校能夠負責孩子外出參賽的費用當然最好,如果沒有這個條件,那就請家長也少點怨言,就當是對孩子的教育的一種投資吧,相信定會收穫滿滿的驚喜。


觸摸陽光deng


我覺得家長的質疑是對的。

學生是代表整個學校去參賽,如果後面比賽贏得名次,最後也是整個學校的榮譽,雖然最後自己中考的時候有可能為此加分,但與整個學校的榮譽相比起來,這個可以說是一點微不足道的獎勵。

就例如我一個認識的朋友,最近由老師帶隊,代表我們學校去廣西參加師範技能比賽,去來的費用全都是由學校承擔,並且去來都是直接坐的飛機,雖然開銷比較大,但既然代表的是整個學校,那麼學校肯定有義務去承擔學生的開銷,這個是毋庸置疑的,最後還有一個好消息,去參加的同學獲得二等獎,也算是為學校爭光。

回到這個問題,學校讓學生交120元充當出來車費以及伙食費,雖然學校做的不太妥當,但可能也有各中緣由是我們無從所知的,最後如果學校執意如此,我還是建議學生家長交錢讓孩子去,若最後成功取得名次,對孩子自己也還是有好處的。你認為呢?

我是夭夭,感謝您的閱讀,如果喜歡,記得點個關注哦!詩經夭夭,期待與您一同探討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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