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了,親戚不來照料,子女還必須盡贍養義務嗎?

Echo行者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這位母親真夠直率的,常言道“父母一心都為兒女”這位母親是與子女有多大的仇恨不能解開的。想必也是子女做的事傷透了這位老母親的心,否則也不會如此的絕情。但是不管母親把遺產給誰,作為子女的那點孝心還是要盡的,你總不能沒有財產就不盡孝啊!你到底是為了盡孝而盡孝,還是為了財產和名聲來盡孝的?

其實雙方都有不太對的地方,母親的做法有點過分,但是,這樣的決定想來也不是一時腦熱做出來的,還是子女沒有照顧好老人導致的。我覺得,即便如此,作為子女的還是應該去照看老人的,畢竟老人立的遺囑還是可以更改的。我不想說什麼,她畢竟是你母親,不要管財產給誰,你作為子女就得照顧老人。

拋開現在遺囑上的財產不講,在你小時候母親可曾對你有養育之恩,你與你母親的關係是什麼時候開始惡化的,是因為母親不愛你嗎?回去想想,母子之間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只有找出問題所在,才能緩解母子關係,只有母子關係緩解了,才能去更好的贍養老人,老人也會重新立遺囑的。

明明自己有兒子,老人還是願意讓自己的兒子養老送終的。說到底還是骨肉親,所以,作為子女先去認錯,多去看看母親,回憶回憶兒時,慢慢的去打開老母親的心。畢竟,那份遺囑也不是板上釘釘的事。如果,你是真的想要好好贍養老人,就不要想考慮遺囑和別人的眼光。畢竟,嘴長在別人身上,你怎麼做都擋不住悠悠眾口。只有做好自己,無愧於心就好。


陽光路上的行者


母子關係不好,原因很多,但往往是客觀原因少,主觀原因多。

客觀原因是什麼,比如,母親曾經打傷過祖輩這一類事件。這樣的事件,生活中絕少發生。主觀原因,就是雙方溝通問題,比如,母親明明是關心你,你卻覺得煩。長此以往,關係不好。

所以,母子關係不好,往往是缺乏溝通,或者溝通方式嚴重不對造成的。建議你,耐心的跟母親溝通幾次,雙方一定能達成諒解的。母親這種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的行為,顯然是賭氣。

親戚,也不可能好意思要。所以,先溝通。

然後,回到問題本身。母親,確實有權力處置自己的財產,不管是送人,捐了,還是扔了,都是一種權利。

這跟你盡贍養義務無關,就算一分錢財產也沒有,你也得贍養啊。

親,法律只規定的贍養義務,沒規定,長輩必須把財產,留給小輩。


董江波


這位母親夠率性、夠有性格,殊不知,這也是一種作死的行為。就算母子關係不好,也沒有必要如此絕情,先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

當然,如果親戚足夠的好,能夠照顧自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親戚又只拿遺囑(記住:是遺囑,不是遺產),不盡照顧之能。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誰也無法保證,只要兒子能夠盡孝心,總有一天,這位母親還會修改遺囑。所以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更有可能的是想教訓一下兒子。

可是,這樣的教訓,也未免太絕情了點,太狠了點。搞不好,就會雞飛蛋打。所以,奉勸這位母親,收回遺囑,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別像仇人一樣。真的把遺產給了親戚,兒子就算不將其拋棄,在照顧過程中不盡心,也是會的,何必去惡化母子關係呢?

對兒子來說,不管母親怎麼過分,還是以孝待之,讓任性的母親去後悔吧。


譚浩俊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罵人、除了罵這對母了、也想罵那個親戚!

即然母親有財產何不僱一個保姆到家去照顧老人家呢。

把財產給了親戚、又讓親戚照顧母親,在道理上是說得通的,但實際上行不通,因為親戚關係扯上了金錢,更是剪不斷、理還亂,到最終是把親戚得罪、互相埋怨、連親戚也不親了。


依我個人意見是你把親戚已經照顧你母親的工錢先算一下、結清了、甚至可以多給一些錢,讓遺屬作廢;你請個保姆去照顧你母親,你可以當監護人。即然你母子關係不好,已經鬧到這個程度自己去照顧也不行的,母子兩人一相見肯定是互相拌嘴,看到對方就互相埋怨、很頭痛的。

可以花高一些的工資、請上一個脾氣性格好一點的保姆,她還會在你們母子間給你們互相說一些好話,到時你母子關係也會緩和融恰些,這樣你母親也能過個幸福的晚年。子承膝下,她老人家也能安心的走,你也算盡了孝道,將來你自己也不至於後悔,最終家裡的財產也還是留給你本人的。


"母子連心"雖然在世時會互相埋怨,如果還讓你親戚繼續照顧你母親,將到你母親離開人世後,很多人就能指著你脊樑骨罵你,那個滋味一定是不好受的。

當你想到"子欲養而親不在"時,無論你怎樣後悔也是與事無補,乘現在還有機會彌補且行且珍惜吧!


武夷山獨行俠


由於母子關係不好,母親便把財產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給了親戚,我認為這個母親是不明智的,做事情比較衝動。

母子關係,應該是這個世界是最牢不可破的關係,在中國就算是夫妻關係往往還是要讓位於母子關係的。可為什麼他們就會母子關係不和呢?有些母親,非常喜歡在孩子面前保持一種至高無上的形象,喜歡發號施令,在孩子面前說一不二。小時候孩子往往會誠惶誠恐,任何事情都會按照家長說的來做,怕萬一做錯了給自己惹事來不必要的麻煩。但隨著孩子長大,特別是到了青春期的孩子,他們就會變得很叛逆,事事與母親對著幹。於是母子之間隔閡越來越深,特別是在結婚以後,脫離母親獨自生活的孩子往往更加不聽母親的話,母親更加認為孩子討了媳婦忘了娘。無中生有的指責讓孩子更加反感。可她哪些裡知道都是因為自己在孩子小時沒有與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母子之間的那種親密無間和溫馨幸福沒有在她們心中種下種子。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孩子從小嬌生慣養。由於現在生活富足,做母親的愛子心切,只要是孩子需要,儘量滿足,就算孩子要天上的月亮,母親也要想辦法給他摘下來,養成了孩子只索取不回報的性格。一旦在某些事情上母親不能讓孩子如願以償,孩子便會埋怨母親。母親想想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本想讓自己將來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可是到頭來自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久而久之,互相都產生了怨恨。

其實做母親的真正的本意不一定是想把財產給親戚,只是想給自己孩子一個警醒,讓孩子自己去後悔。可是這個母親太高估了人性,有些目光短淺的人認為財產已經到後,不必再費心去做這種沒有回報的事情。當一個人毫無利用價值反而成為別人負擔的時候,被別人拋棄也就成為了必然。

但是不管怎麼說,孩子贍養母親是法定義務,容不得任何人推辭。從情理來說,母子之間還能有多大恩怨?只要有一方能夠放下姿態,另一方又何償不想重歸於好?畢竟是血濃於水,只是面子上的問題而已。

我認為母親現在最迫切需要做的就是把原來的遺囑撤銷,財產不要給孩子,也不要給親戚。畢竟老人留一點錢傍身還是有必要的,錢在很多時候比親人還要親。話雖然不好聽,但理是這麼個理。



你每天都很好


該養還養,可能阿茲海默症,我姨媽就是這樣,年輕時脾氣大,老了脾氣古怪,總是疑神疑鬼,懷疑周圍的人監聽她,包括兒女她都不信任,對著一個陌生人哪怕是滴滴司機都恨不得說銀行密碼的那種,我覺得她可能是阿茲海默症,但是不敢讓她去檢查,估計檢查了這病也沒法治!你把她看成一個沒有遺產的病人不就行了,攤上了沒辦法,也不能不管啊,看在她辛辛苦苦懷孕生產的份上同時又不管怎麼說養大了自己,錢不錢的你就當她治病了唄,至少還沒饑荒不是,有多少人沒了還給兒女留下一屁股債的,這樣想是不是好點了?至於親戚,願意搭把手就搭把手,不願意讓他滾!錢你特麼都拿了還來指手畫腳!再囉嗦去你家養老去!


棵開花的樹177475824


母親立遺囑將財產留給親戚,而非自己的孩子,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是不明智的。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教授的一句話很經典: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忽視人性。

可能由於跟孩子的矛盾很深,難以化解,母親一氣之下做了這個決定。無疑把自己從一個坑推向了更大的坑。

那麼:

母親就應該把遺產或者留遺產給孩子嗎?

誰獲得遺產誰就應該負責對母親的照料嗎?

留遺產給親戚,親戚就能給你善終嗎?

理以及法律⚡都沒有這樣的規定,即便母親沒有給子女留遺產,也應該贍養父母。而對子女以外的人,則要看當時的約定。

而題目中,親戚獲得了遺產,卻沒有盡到責任,也確實在感情上令人氣憤。

①可以跟母親及親戚溝通,完善遺囑,在什麼條件下,可獲得這份遺產,有法律效力會對親戚的行為有所約束。

②作為子女既然擔心母親的生活,相信是有感情的,那就發揮好子女的作用,儘可能的對母親進行照料。

③可以勸說母親修改遺囑,將財產生前所用,這樣也不會產生矛盾,母親的生活也會得到改善。

④如果母親是因為其他原因做出這樣的決定,並非對子女的恩怨,則要試圖去理解母親。同時擔負起贍養母親的職責。

試圖化解與母親的恩怨也是必要的,解鈴還須繫鈴人,一家人還是要坐下來共同解決問題。


獅子也冬眠


人們常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就像題主所說的這位母親就是一位極其失敗和失職的母親。

第一,這位母親不會處理和子女的關係,造成母子關係不好。要知道“母慈子孝”是相互的,母親不慈和,對子女沒有盡到照管義務,又怎麼指望子女長大成人後會孝順呢?不孝順的子女除了個人人品不佳外,也與父母教育失敗有很大的關係。

第二,這位母親盲目信任親戚。這種情況在現今社會也不少見,有的父母對自己的孩子懷有強烈的戒心,總覺得孩子就盼著自己早點死,好瓜分自己那點可憐的薄產,於是對子女百般疑心,卻覺得親戚比子女更加可靠。這真是糊塗到了極點,親戚再親能親過有血緣關係的子女嗎?父母分不清親疏遠近,只會把子女推得離自己更遠。

第三,這位母親還有識人不清的毛病。她對自己的子女不信任,卻能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如此舉動就不會深深刺傷子女的心靈嗎?她以為親戚是好人,可實際情況卻是親戚拿到財產就變臉,這不是非常滑稽的事情嗎?我丈母孃就是這樣的人,有個親戚特別擅長吹捧她,每天各種花式誇獎她能幹、顯年輕,是家裡的頂樑柱,把我丈母孃誇得飄然欲仙,對這個親戚信任有加,人家問她借幾萬塊錢,她眼睛都不眨就給了,至今都沒還,她還不許我們說親戚有什麼不好。更可惡的是這個親戚還在背後挑唆個不停,致使丈母孃對自己的女兒女婿越發不信任,態度極其惡劣。

諸葛亮這樣的充滿智慧的偉人看到劉禪“親小人、遠賢臣”的時候,都會氣得倒仰,但也拿他沒什麼辦法。咱一介無才無德的草民看到家裡的老人“親親戚,遠子女”的時候,又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呢?只能是隨她去了,她愛怎樣就怎樣。

儘管如此,我們該盡的義務還是要盡的,哪怕老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親戚,也不能說我們就不用盡贍養的義務了。畢竟生恩、養恩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所以只要我們力所能及能做的,還是應該去做的,一切以“無愧我心”為準則就好。至於別人說什麼刺耳的話語,給我們什麼白眼,或是對我們擠兌不休,我們都可以無視。

須知,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義必自斃,我相信這種無恥的親戚是不會有好下場的。而多做善事,多持好心,擁有一身正能量的我們卻會心中安樂、踏實,終有一日,我們定會收穫人生幸福的甜果。


親子育兒堂


就像是“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句話所說的,老人只要對你盡了撫養義務,你就需要盡你的贍養義務,這和遺產如何分配沒有任何關係。就是算老人將這個財產捐贈給慈善機構你也需要贍養老人。

老人立的不算是遺囑應該是“遺贈協議”(給繼承人所立的才叫做遺囑,給非繼承人的叫做遺贈協議),但是遺贈需要注意一點,如果被遺贈人(親戚)在老人過世後的2個月內沒有表示接受遺贈,那麼就視為放棄遺贈。

再有就是親戚是否需要照顧老人,如果老人所立的是遺贈撫養協議並且親戚也簽了字,那麼就有義務贍養,親戚不來照料,就有可能導致遺贈撫養協議無效,老人過世後房產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如果僅僅是一份遺贈協議並沒有要求對方有贍養義務,那麼是不需要來照料老人的。

不過老人得是對自己的兒子多失望才會選擇用這樣的方法來處理遺產?我覺得兒子需要好好想一想。


東友律師團


不要攀咬親戚,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只要弄清幾個問題,問題就迎刃而解。

這些問題是:1,母子關係不和,母親立遺囑把財產贈送給親戚,親戚與母親之間是否具有贍養問題,2,母親立了遺囑之後,親戚是否一定得到這份財產,3,現在母親名下的財產能不能夠支撐她的養老費用。

現在咱們分析一下這幾個問題。一,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與母親的遺產是否留給自己無關。母親生病,子女照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二,母親雖然立了遺囑,但親戚最後未必就能夠得到母親遺產,照著這個母親如此率性的行為,也許母子關係和好後,母親會更改遺囑,把財產又留給子女。親戚不來照料,很好理解。因為他並不確定得到遺產,如果去照料,很有可能讓人認為別有用心,是在討好母親,爭奪兒子的財產,在對母親進行道德綁架。

三,如果母親名下有大量財產,而母子關係惡化刮母親甚至不願意留給兒子,那麼,她很有可能不願意接受兒子的照料,而願意出錢自己僱人照料自己。

結論:兒子根本不需要擔心,母親的財產就可以使母親衣食無憂,他根本不需要兒子盡贍養的義務和親戚的照料。

建議:不管母子關係因為什麼原因而不和,兒子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兒子應該儘量緩和與母親的矛盾,母親也應該理解兒子的處境,各退一步,在理解寬容的基礎上,握手言和。

至於母親遺產的歸屬問題,在母子關係和好後,很有可能會重新擬定。就算是不再更改遺囑,都已經發展到擔心贍養問題了,估計也不會有太多財產,根本不需要記掛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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