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為什麼用了13年就必須報廢?

用戶17437918738


國內的摩托車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不管是大貿車還是國產車,只要是達到規定的公里數或者是年份的時候,就需要強制報廢,否則開上路的話就會承擔相應的處罰,即便是有些大貿車在使用了13年以後車身狀態還是可以使用的,也需要強制報廢。相關規定如下:

兩輪摩托車使用的年限為10年,到期可以延期3年,但延期3年內,需要半年年檢一次,年檢合格以後才可以繼續行駛,滿13年以後就要實行強制報廢。

除了上述的時間限制以外,摩托車還對公里數有限制,兩輪摩托車的使用年限是10萬公里,到達10萬公里以後也需要強制報廢,以先到的為主。

↓↓↓摩托車報廢場

實行這樣的報廢政策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公民在駕駛摩托車的時候可以儘可能的保證安全性,因為在制定這方面相關政策的時候,馬路上跑的摩托車還是一些125或者150的國產或者少見的進口摩托車,這類摩托車的穩定性相對比較差,而且在質量和耐久度上面也不如現在的大貿車,所以本著那樣的大環境下制定出13年的報廢年限也無可厚非,比較有些摩托車連13年還沒有開到就已經壞到不能修了。

但是當下我們可以買到的大排摩托車,不論是國產的還是進口的大貿車,在質量和做工上已經得到了質的飛躍,尤其是一些日系車,在行駛到10萬公里的時候,發動機的狀態幾乎沒有什麼變化,還是非常精神。

舉了例子,豪爵鈴木的250系列摩旅神車中DL250被很多人用來長途摩旅,因為其非常可靠,除了動力弱一點以外其他沒有什麼明顯的缺點,我見過好幾輛公里數到大幾萬公里甚至超過10萬公里的,車子看起來還比較新,這種狀態下還是可以保證安全行駛的沒有必要說一定就要報廢。

還有就是使用年限這個限制,當下的一些國產車的質量確實不是特別理想,有些到行駛了3年以上以後,就會和大貿看起來有比較大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是比較顯舊,而且在故障率上面的話國產車型在使用到了幾年以後就特別的明顯;但是進口的大貿車或者合資車的話,在使用了幾年以後的狀態還是比較理想的,甚至到超過13年的報廢期的時候,車子的狀態還是比較精神,甚至都沒有大修過,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能一刀切,最好是根據車輛的狀況來實行報廢政策。

↓↓↓1974年的本田CB750還是可以正常運轉騎行

總而言之,摩托車實行13年報廢制度是為了淘汰一些年份比較高的上路不安全的車型,但是隨著摩托車製造工藝的進步,現階段我們購買和使用的一些摩托車在使用了13年或者10萬公里的時候,其運轉的狀態和性能還是可以保證車輛可以正常行駛。

所以我個人建議,關於摩托車的報廢政策應當和現有的實際情況相適應,不要讓一些經典的車型在青壯年的時候就要面臨著報廢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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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說汽車那些事


既然發明和製造了摩托車,就應該讓它擁有合法的生存期。在當今社會,一輛普通的代步摩托車價格一萬元左右,使用年現十年左右,說真的這個時間足夠了,但是有的人買的是幾萬幾十萬的高檔摩托車,平時保養的很到位而且也特別愛惜,或者是騎行的很少,十來年後感覺還和新車一樣,這個情況是真的,是確實存在的,到了報廢年限是非常不情願的。所以建議應該和汽車享有同等待遇,按時年檢,達不到標準的強制報廢,合格的可以繼續使用最為合理,個人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守信44256851


我的雅馬哈福喜摩托車一二年買的,到今天才開了一萬公里多一點,就是夏天騎騎,估計到報廢也開不了三萬公里。強制報廢也得看車況和具體情況吧!


旁聽生4


人類的兩條腿能行走幾十年百年也規定十三年報廢唄日本侵略中國投降時扔在東北的柴油機幾十年上繡了還能著火工作,摩托車不壞就應繼續使用政策應改變符合民意。


手機用戶58597936054


為什麼汽車和摩托車要強制報廢呢?首先呢艱苦樸素是我們老百姓的美德,縫縫補補又一年。你不強制報廢的話有人敢駕著黑雲過街,縫縫補補又一年況且修車要花錢的。危險嗎?別鬧了好吧?他們的字典裡就沒有這個詞。丟人嗎?別鬧了好吧?說不定就紅了呢。就這麼嚴格管理著,前兩年還能看到大街上偶爾還有屁股冒黑煙的車招搖過市。你敢像國外一樣放開了試試?站在另一個角度看,強制報廢好啊!這可是一個聚寶盆,每年汽車工業給國家創造多少利稅,而且滔滔不絕連綿不斷。呵呵。


面朝大海T春暖花開


這麼簡單的事,有些人非得東拉幾句西扯幾句寫出個懶婆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直接說是為了拉動消費,促進產業升級,多麼冠冕堂皇,頭條還不會說你違規,要刪除你說的。


平民趙光腚的光腚生活


這條法律的依據可能是國產品牌質量不過關時的一種保障安全措施,但是現在嚴重限制了國產摩托車對質量方面的重視和追求!


三山湖水


國內的摩托車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不管是大貿車還是國產車,只要是達到規定的公里數或者是年份的時候,就需要強制報廢,否則開上路的話就會承擔相應的處罰,即便是有些大貿車在使用了13年以後車身狀態還是可以使用的,也需要強制報廢。相關規定如下:

兩輪摩托車使用的年限為10年,到期可以延期3年,但延期3年內,需要半年年檢一次,年檢合格以後才可以繼續行駛,滿13年以後就要實行強制報廢。

除了上述的時間限制以外,摩托車還對公里數有限制,兩輪摩托車的使用年限是10萬公里,到達10萬公里以後也需要強制報廢,以先到的為主。

↓↓↓摩托車報廢場

實行這樣的報廢政策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公民在駕駛摩托車的時候可以儘可能的保證安全性,因為在制定這方面相關政策的時候,馬路上跑的摩托車還是一些125或者150的國產或者少見的進口摩托車,這類摩托車的穩定性相對比較差,而且在質量和耐久度上面也不如現在的大貿車,所以本著那樣的大環境下制定出13年的報廢年限也無可厚非,比較有些摩托車連13年還沒有開到就已經壞到不能修了。

但是當下我們可以買到的大排摩托車,不論是國產的還是進口的大貿車,在質量和做工上已經得到了質的飛躍,尤其是一些日系車,在行駛到10萬公里的時候,發動機的狀態幾乎沒有什麼變化,還是非常精神。

舉了例子,豪爵鈴木的250系列摩旅神車中DL250被很多人用來長途摩旅,因為其非常可靠,除了動力弱一點以外其他沒有什麼明顯的缺點,我見過好幾輛公里數到大幾萬公里甚至超過10萬公里的,車子看起來還比較新,這種狀態下還是可以保證安全行駛的沒有必要說一定就要報廢。

還有就是使用年限這個限制,當下的一些國產車的質量確實不是特別理想,有些到行駛了3年以上以後,就會和大貿看起來有比較大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是比較顯舊,而且在故障率上面的話國產車型在使用到了幾年以後就特別的明顯;但是進口的大貿車或者合資車的話,在使用了幾年以後的狀態還是比較理想的,甚至到超過13年的報廢期的時候,車子的狀態還是比較精神,甚至都沒有大修過,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能一刀切,最好是根據車輛的狀況來實行報廢政策。

↓↓↓1974年的本田CB750還是可以正常運轉騎行

總而言之,摩托車實行13年報廢制度是為了淘汰一些年份比較高的上路不安全的車型,但是隨著摩托車製造工藝的進步,現階段我們購買和使用的一些摩托車在使用了13年或者10萬公里的時候,其運轉的狀態和性能還是可以保證車輛可以正常行駛。

所以我個人建議,關於摩托車的報廢政策應當和現有的實際情況相適應,不要讓一些經典的車型在青壯年的時候就要面臨著報廢的下場。




遊戲人超超


既然發明和製造了摩托車,就應該讓它擁有合法的生存期。在當今社會,一輛普通的代步摩托車價格一萬元左右,使用年現十年左右,說真的這個時間足夠了,但是有的人買的是幾萬幾十萬的高檔摩托車,平時保養的很到位而且也特別愛惜,或者是騎行的很少,十來年後感覺還和新車一樣,這個情況是真的,是確實存在的,到了報廢年限是非常不情願的。所以建議應該和汽車享有同等待遇,按時年檢,達不到標準的強制報廢,


潘業強1866378


不是說再不瘋狂我們都老了嗎,不要太多考慮13年報廢,不出去走走人也會很快報廢的,且政策不會一成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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