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裝貨時碰壞貨櫃,司機要求公司賠償。老闆發火叫開叉車員工自己承擔,是你怎麼辦?

職場三哥


‘貨櫃’指的是船公司的櫃子?是你公司與船公司籤的協定,櫃子爛了,船公司碼頭驗櫃時發現會拒收的,船公司與汽車司機毫無關係,如果不是全新櫃子,我們通常會暫不裝貨,馬上找燒焊工維修,還要油漆配色對應,維修好再裝貨,到船公司碼頭交櫃時,希望驗櫃員看不出,如果拒收那就麻煩了,船公司會找你公司賠櫃,一個標準櫃大概七八萬元,即要你公司買起這個櫃號的櫃子了,你是打工的,老闆有責任為櫃子買保險,你根本不用賠償,香港法例頂多賠工資的三分一,即二百元左右,就算公司損失一百萬,也是賠二百多元。


不解大陸稱我境外人員


叉車工裝貨時碰壞貨櫃是工作過失,司機讓公司賠償是對的,因公司是責任主體;老闆發火讓叉車工自己承擔是不對的。

舉一個類似的真實案例可以印證。

我曾經工作過的公司。公司給幾名高管配備了一上下班車輛,由李副總兼職當司機。在一次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李副總負主要責任。不巧的是,因特殊情況,遲繳了一天的保險費就發生了交通事故。

對方將公司和李副總一併告上了法庭。老闆見發生了交通事故,保險又沒有生效,非常生氣,就讓李副總承擔全部責任。

李副總不服,在法庭上陳述自己是正常下班並非是因私用車,是正常的公司職務行為。公司提供不出車輛管理對司機的責任處罰規定。最後法庭判公司承擔對方的賠償責任。

就本問題來講,叉車工是在給公司工作過程中發生的過失,應該是職務行為;老闆發火情有可原,但如果讓他承擔全部責任,就太感情用事了。

以我之見,可以這樣處理更合理一些。

  • 如果公司有關於叉車管理的規章制度,內容涉及相關責任、賠償、處罰等事項;那麼,就應該嚴格按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處理。

  • 如果公司與叉車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了相關責任、處罰、賠償等事項;那麼,就嚴格按合同約定的來執行。

  • 如果公司既沒有相關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合同約定;就應該協商來解決。不能僅憑老闆在氣頭上的一句話,就讓叉車工承擔全部責任。那樣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也是不能服眾的。

  • 公司應該認真界定叉車工碰壞貨櫃的性質,排除故意因素。如果確屬工作過失所致,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告戒他應嚴格操作規程,並給予適當的罰款,以示懲戒。

總之,叉車工碰壞貨櫃應負責任,但不應是責任的全部。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全部讓叉車工負責的話,那以後就沒有人敢再工作了。這樣處理,也不是一個負責任公司應有的管理之道。我相信,這不過是老闆在氣頭上的話而已。


職場心語劉


老闆當司機面,可以和叉車司機發火說是他的責任。作為老闆不管這個事。後面和叉車司機商量解決辦法,就算老闆拿錢,出錢也是從叉車司機手裡過。讓貨車司機看起來老闆是真的不管。後面最好老闆出錢賠了,只要叉車司機好好幹,不撂挑子。我相信這個賬老闆也會算的。


夥伴


這是老闆想辭叉車工的藉口,叉車工也別賠,該上班上班,看老闆怎麼操作,若強辭就要補償,若扣工資,去勞動仲裁


居高主人


叉車司機有責任,但不能全擔,老闆應該擔大頭,司機擔小頭,司機可是在給你老闆幹活出的事,老扳一推六二五可不講究,以後誰還敢給你幹活呀。


北方9047


工作的時間出現的失誤,當然會有公司來承擔。但是,叉車司機不小心造成的過錯,所以,公司和叉車司機一起來承擔,老闆,不去承擔的話,那是不對的。。任何企業,工作時間出現狀況,都應負責任。


寶藏冉丫


老闆承擔全部責任。首先叉車司機的技術是經過老闆或者相關人員的考試才允許上崗的,技術不過關,老闆不會聘用,任何工種在實際的工作中都會有失誤的幾率。老闆可以內部對叉車師傅實行教育或崗位置換甚至解聘,但叉車師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沖天一笑5


工作時間出的事故應該都是由企業承擔責任的吧,老闆可以適當的扣叉車司機工資並開除他。


常思芝


要看損壞的程度,如果不大一般老闆沒事的,還要看請你的老闆怎麼樣。要是問題大,要承擔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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