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宜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丁某某危險駕駛案和張某某危險駕駛案在宜川縣人民法院集中開庭審理,宜川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祥出庭支持公訴,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此次提起公訴的2起危險駕駛案件,均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縣檢察院受理後,案件承辦人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訊問被告人並告知其認罪認罰相關法律後果,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與被告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
庭審過程中,趙祥檢察長按照庭審程序宣讀起訴書,提出了精準量刑建議。法庭依法對被告人認罪認罰情況進行了確認,兩名被告人都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接受起訴書的指控。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
該兩起案件中,張某某危險駕駛案從檢察機關10月15日受理到10月25日提起公訴,僅10天時間;兩案庭審用時二十餘分鐘,踐行了“簡案快辦”的執法理念,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同時,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不僅落實了院領導帶頭辦案、率先垂範的司法改革要求,也對認罪認罰制度的精準落實起到促進和推動作用。
宜川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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