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
按照國鐵集團部署
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
開展一次高鐵沿線外部環境隱患集中整治大會戰
為2020年春運創造良好的鐵路外部安全環境
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確保高鐵和旅客列車安全;堅持全面治理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嚴格管控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外部環境安全問題,綜合治理鐵路沿線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外部環境安全問題,積極推進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有效遏制鐵路外部環境安全隱患引發鐵路交通事故 。
基本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消防法》《道路安全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規章、國家規範性文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依法依規治理鐵路外部環境安全問題。
工作目標
鐵路地界紅線內。徹底清理鐵路地界紅線內的違法建築、違法侵佔、違法經營問題,實現紅線內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隱患全部清零。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全面整治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違法施工、私搭亂建、亂排亂放等違法行為,徹底消除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突出隱患,並落實有效的防護監控措施。
全面加強高鐵沿線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響線路基礎穩定、危險物品侵害等突出隱患,實現依法依規有序治理。
同時,會同政府有關部門、鐵路公安機關建立健全鐵路外部環境安全治理工作體系和長效機制。
成立組織
集團公司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並且實行集團公司領導按地市進行分工包保。
進度安排
全面開展隱患排查。自即日起至11月5日,全面排查高鐵外部環境安全隱患,對每一條高鐵排查都要記名記實,做到底數清、問題準,要有現場照片和視頻資料。
迅速整治鐵路安保區內的隱患。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高鐵用地紅線範圍內違建物、彩鋼瓦房等違法建築、違法侵佔、違法經營形成的外部環境安全隱患清理整治工作,消滅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範圍內由於鐵路自身原因造成的外部環境安全隱患。
全面管控隱患治理。2020年1月10日春運前,徹底整治高鐵沿線影響鐵路安全的外部環境突出隱患,組織實施記名式的驗收銷號,對高鐵沿線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風險實施有效管控。
具體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強組織領導
確保工作質量
管控整治過程
做到統籌兼顧
做好宣傳引導
來 源:鄭 軒
編 輯:彭曉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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