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该区政务中心举行。庐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佑华,庐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成、李济飞、殷硕景及庐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常委、庐阳区人民
政府常务副区长朱涵以及庐阳区监察委员会、庐阳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共庐阳区委组织部、庐阳区财政局、庐阳区卫健委、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庐阳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庐阳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庐阳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提案人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庐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波辞去庐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庐阳区部分合肥市人大代表向庐阳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报告,并开展履职情况测评;审议通过了关于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庐阳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估工作报告,并开展测评;审议通过了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庐阳区新增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
经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彭加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严 勇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 江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 洋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蒋子钰为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吴 艳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 卓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沈家源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钟 成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洋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蒋子钰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 艳的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朝东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安徽商报融媒体新闻中心综合出品
值班主任:陈兆龙
值班主编:冯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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