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被开除党籍。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明亮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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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07:18:36 任丘司法
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被开除党籍。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明亮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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