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安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外派監事會主席應有龍被挺起公訴

杭州市臨安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外派監事會主席應有龍被挺起公訴

10月25日,杭州市臨安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外派監事會主席應有龍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應有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應有龍在先後擔任臨安市錦城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書記,臨安市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臨安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臨安市創建工作辦公室主任,臨安市基礎設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外派監事會主席,臨安市(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外派監事會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業務承接、補助資金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轉自臨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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