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報6起涉黑涉惡涉黃賭毒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湘潭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湘潭市紀委監委對6起涉黑涉惡涉黃賭毒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

雨湖區鶴嶺鎮立新村黨總支書記趙傑涉黑涉惡腐敗及有關人員充當“保護傘”、失職失責問題。以趙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的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職務侵佔、非法採礦等違法活動,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2011年以來,趙傑為謀取政治利益,故意隱瞞其因詐騙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事實,順利入黨並先後當選雨湖區第五屆、第六屆人大代表,鶴嶺鎮立新村黨總支書記。雨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贊群在擔任原響塘鄉鄉長、黨委書記,鶴嶺鎮黨委書記期間,收受趙傑等人所送賄賂,為趙傑當選人大代表、村黨總支書記給予關照和支持;鶴嶺鎮黨委政府等相關單位黨員幹部未正確履職,對趙傑當選人大代表、村黨總支書記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後果。張贊群被立案審查,並採取留置措施;時任鶴嶺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劉紅,時任響塘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蔣益平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鶴嶺鎮副鎮長楚湘波,企業黨支部書記吳文亮,時任企業黨支部組織委員戴懋湘分別受到警告處分;時任鶴嶺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李鐵映、時任鶴嶺鎮黨委副書記劉林軍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

湘潭縣石潭鎮黨委政府、縣公安局石潭派出所等部門對張議涉惡團伙犯罪滋生壯大、坐大成勢失職失責問題。張議為首的涉惡團伙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石潭鎮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影響。2011年以來,石潭鎮黨委政府對張議利用城建監察中隊隊長(聘用)和市場承包人身份多次擅自提高農貿市場服務費標準、巧立名目收取費用監管不到位;縣公安局石潭派出所對張議涉惡團伙長期以來違法犯罪活動定性不準、查案不力,放任縱容;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張議等人收費項目沒有監管檢審,對其亂收費行為監管不力;石潭鎮正街居委會黨支部明知張議現實表現劣跡斑斑,仍吸收其為預備黨員並依然按期轉正,發展黨員審核把關不嚴。石潭鎮原副鎮長郭安明、原工會主席向慶華、原規劃建設環保站站長盛小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石潭派出所民警王斌、陽京鋒、周文祥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時任所長易義超、民警陳日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石潭鎮正街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許利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宣傳委員許啟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石潭鎮原黨委書記劉奇志等9人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

湘潭市嶽塘區稅務局稅務一所副所長王希平收受謝韜涉黑組織賄賂,徇私舞弊涉黑惡腐敗的問題。以謝韜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通過信譽貸、房屋抵押貸等方式開展“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2014年以來,王希平收受該組織成員賄賂,在稅費徵繳工作中與涉黑組織成員勾結串通,採取調低房產評估價值、偽造繳稅發票和證明文件等方式,徇私舞弊少徵、不徵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到重大損失。王希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4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陳泉勝、謝子良等人為張凱、歐陽彩涉黃賭毒組織充當“保護傘”及有關人員失職失責問題。張凱、歐陽彩涉黃賭毒組織長期在湘潭市高新區某大酒店開設賣淫場所。2017年至2018年期間,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陳泉勝、謝子良,嶽塘分局職工範勇,多次接受歐陽彩等人贈送的禮品及宴請;在公安機關對張凱、歐陽彩涉嫌組織賣淫罪調查期間,謝子良洩露警務工作秘密為網上追逃人員通風報信;高新分局民警李萬愛負責日常治安管理監管不到位。2018年11月,陳泉勝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謝子良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範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萬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雨湖大隊民警王山明為戴俊涉惡組織充當“保護傘”及有關人員失職失責問題。戴俊為首的涉惡集團成立鼎峰金融公司,以民間借貸名義實施“套路貸”,通過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手段催債,攫取非法利益。2017年至2018年期間,王山明接受犯罪嫌疑人戴俊等人的宴請、娛樂等活動,在戴俊等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期間,利用職權便利打探案情併為戴俊等涉案人員說情;市公安局九華分局響水派出所民警在處置群眾報警過程中,對應當依法辦理的案件,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存在工作失職問題。王山明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響水派出所民警馮潤水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響水派出所原所長譚彪等3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6

湘鄉市原國土局城區分局局長劉良平等人為周仕明涉惡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周仕明等人涉及宗族、家族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以暴力、威脅、詐騙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破壞生產經營、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6年至2018年期間,劉良平利用擔任湘鄉市國土局辦公室主任職務便利,接受周仕明請託,通過收取或索要賄賂,為湘鄉市韶陽石材有限公司辦理採礦權人變更以及在行政處罰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湘鄉市毛田鎮政府工作人員周鵬、喻遙,韶山市韶山鄉韶陽村黨總支副書記周向陽、村務監督委員會副主任賀先平、村委委員賀先慶等直接參與周仕明涉惡集團破壞生產經營、故意傷害、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劉良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周鵬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周向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賀先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喻遙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賀先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