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簡歷造假但是能力強的員工,該不該開除?

firesteal


  關於員工簡歷造假,但能力強,企業該不該開除的話題,大家各自都有說詞。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待:

  1、從公司發展初期來講,不管黑貓還是白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生存發展是首要目標,員工簡歷不代表能力,員工能力大於學歷。

  員工主要用能力、用業績、用節節高升的銷售數據來證明自己,不管你是初中學歷高中學歷,還是本科學歷,誰的銷量高,誰就是冠軍。

  2、當公司發展到平穩時期,業務量飽和

  公司對招聘人員的要求相對嚴格,包括人員的素質、品行、信譽方面。當然,簡歷造假一事,公司可以持“零容忍”的態度。

  3、評估簡歷造假帶給企業的影響

  公司發現入職後的員工簡歷造假,首先,我們綜合評估一下,這名員工的假簡歷對工作產生什麼影響?

  對公司會造成哪些損失?

  簡歷造假的嚴重程度?

  另外,我們還要評估這名員工簡歷造假會帶給部門、崗位、從事的工作內容產生影響?

  如果,簡歷造假對公司沒有影響,你把這員工開除了,重新招聘一名新人,這就會產生一個招聘成本、培訓成本、培養成本。

  一、哪些崗位對簡歷造假員工“零容忍”?

  1、與錢打交道的崗位:財務出納、會計;銷售科櫃檯收款員;採購員;

  2、與公司涉密打交道崗位:公司高管、技術人員、法務人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3、其他。

  公司發現以上崗位員工的學歷/證件/簡歷等造假,企業要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因為勞動合同法不但是保護勞動者,而且也是保護企業權益。對於這些崗位上的員工造假,不誠信,堅決零容忍。

  二、員工簡歷造假與HR工作不到位有關聯嗎?

  查詢員工簡歷真假,上學信網一查就OK。

  背景調查,是HR對候選人入職前展開的一項檢驗。

  包括對候選人的各類證件核實、前任東家的工作表現、工作崗位、工作時長的真實性進行系列調查。

  調查方式可以是通過專業機構來完成,精準度相對高,HR也可以通過電話、信函的方式進行背調。

  背景調查,將候選人真實的一面顯露在放大鏡下,一覽無餘。只有把控好了入門關,才能盡最大可能避免後續工作中發現員工簡歷造假,還得去糾結對方能力強應該如何處理的問題。


週週訊


能力強、簡歷假

小江算是能力比較出眾的人,在公司工作半年內多,關於簡歷造假這個事情,我們跟他好好的談過,他也當場承認了錯了,自己確實美化了簡歷,將實習生的身份變成了正式的員工,但是參與的項目倒是真的。人事又找了他周圍的同事談了談,大家對他的印象還是很不錯的,做事踏實。最後部門領導和人事找他好好談了一下,決定將他留下。

如果他的能力強,平時做人做事都比較虛的話,相信有很大的可能被開除,能留下的願意還是同事、領導對他為人的認可。


共享人才


您好,我是教育領域創作者邊學邊思考。很高興就這個問題發表我的看法。

我們認為,對簡歷造假的員工,應該予以開除。因為從根源上看,是員工通過造假的簡歷,獲得了面試的機會,如果員工不對簡歷進行造假,可能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何來現在的工作中機會。

首先,我們應該區分一個概念,就是造假與誇大是不同的。

造假與誇大是有本質區別的。將不存在的事實,虛構成客觀存在的,這屬於造假。比如,明明是專科學歷,為了獲得工作機會,做了假的本科證書,宣稱具有本科學歷。比如,沒有在BAT工作經驗,卻說自己具有工作經驗。這些都屬於造假行為。而誇大雖然也與事實不符,但要看具體的程度。比如,實際工作經驗有4.5年,誇大到5年。這種情況性質上沒有造假惡劣,需要用人單位靈活掌握。

其次,我們應該分析企業是注重人的品質,還是注重人的能力。品質重要,還是能力重要。

我認為品種比能力重要。近年來,不少互聯網公司都爆出了因為員工和管理層出現品質問題,導致違法犯罪的情況。有的員工虛報發票,有的員工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在供應商供應鏈管理中,吃拿卡要。這些員工和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是最後為什麼有的開除,有的被提起訴訟?

人的品質最重要。今天能在簡歷上造假,明天就會在工作中的其他方面造假。而且,成年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已經定型,一旦擁有了錯誤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很難改變。企業不要存在短視行為,看到這個人能在短期為企業帶來效益,就忽視了從長遠看,這個人很可能是巨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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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學邊思考


面對簡歷造假,但能力強的員工該不該開除?

大家好,我是小市民陳哥

堅持跑步己48年

《性格職場學》創始人

天常健,四時有別,個體有異。人秉性格,命運殊途。人曰,選擇比努力重要,我言,認識自己比選擇更重要。因勢而為,天人歸一。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曾經看過這樣的電影片段:

“站在!幹什麼的?哪一部分的?”

“嚷什麼?!我們是第38師特別行動隊的,正在執行最高元首的秘密任務。”

“有通行證嗎?……嗯噢好好,放行!”


大家都明白這個意思,就是敵方冒充對方的部隊越過警戒線去執行特殊任務,如果成功,這種特殊任務給敵方造成的的損失往往是非常的巨大和慘痛的,如果失敗則自己和同伴們會命懸一線。

這樣的橋段用到如今的社會一樣適用,這是因為他的真正本質核心一一通過欺騙達成目標這一宗旨沒變。所不同的是,戰爭往往是集體行動,而現在往往是個人所為(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電信詐騙)。

我們古人老祖先非常重視這個問題,總結了一句話,叫做“人無信不立”講的就是誠信對個人,對社會的重要作用。


現如今,我們生活中出現的誠信危機,確實對社會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導致少數人的心浮氣躁,急功近利。

從《性格職場學》上的角度來分析,這位造假的員工,

一,是一個虛榮心較強,功利性較重的人,雖然能力強,可能短時間對公司會帶來一定的業績;

二,是一個潛在危害性非常大的人,他的性格中有城府極深的一面,陰險,兇狠,果斷,為了工作可以造假,那為了其他的呢,比如說結婚?


三,由於有較強的功利心,果斷的性格特徵,他的目標明確,堅定,併為此而努力,所以,他很可能對人沒有真情實感。除非特殊人物〈比如他的母親)。

對幹一個觸碰了誠信道德底線的人,企業管理者的決定,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


小市民陳哥


首先要肯定員工能力很強,能夠勝任崗位工作,僅因簡歷造假,是否要解除勞動合同。此要看兩個問題,一是公司能否解除合間,二是公司是否願意解除合同。

公司能否解除合同,準確的說公司能否合法的解僱員工,如果公司拼著違法的成本也要解除合同,公司當然有這個任性。其實勞動合同法對員工的保護是非常嚴格的,很多人覺得恰恰相反是因為大家維權意識不強或維權能力不足。公司要解除合同首先看是否試用期內,如在試用期要好處理一些。如果已過試用期,以簡歷造假解除合同,第一步公司是否有關制度明確規定簡歷造假可以解除合同。第二步這些制度是否已經公示並告知員工,公司要有證據證明員工已知曉了相關制度。此兩點任一個有瑕疵都屬公司違法。除非公司願意支付違法成本,否則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在公司可以合法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對工作能力強的員工是否行使權利。可以結合公司的核心價值觀或企業文化靈活處理。如果公司對造假零容忍,直接開了得了。如果公司認為瑕不掩玉,留下來好好創造價值。必要時可以根據制度給予一定處分。既治病救人,又留住員工。


有理就在聲高


我是【聊哥】,

從業16年的“資深”HR。

簡歷造假?到底假在哪裡?真正能力強的員工,簡歷是否真的需要造假?

過去多年的人力資源工作中,難免遇到簡歷造假的求職者和員工,處理方式也各有不同。

首先,我們對常見的“簡歷造假”現象,作一個簡單的盤點。

在職場上,求職者簡歷摻假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篡改任職時間的情況,是最常見的。

一些求職者,為了掩蓋自身的不穩定性,故意將過去的某段工作時間(特別是在某家同業知名企業的工作經歷)拉長,或者將多段短暫的任職經歷併為一段。

遇到這類情況,只要不是太誇張,HR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畢竟,這種現象太普遍,如果非要較真,多半是招不到人的。

作為HR,重點判斷TA的心態是否真的足夠穩定,不穩定的因素是哪些,用人部門是否具備足夠的條件,讓TA定下心來,在公司長期任職。

虛構任職經歷的情況,也經常看到。

一些求職者,為了抬高身價或放大自己的能力,虛構了某些任職經歷、項目經驗、任職崗位,把沒的說成有的,把低的說成高的……這就屬於捏造事實。

這就屬於惡意的造假,一般是不被容許的。

學歷、從業資格造假,也常有之。

我在一家醫藥集團任職時,曾經歷過一位員工證件造假。

這位員工業務能力極強,為公司貢獻了很高的業績。

但是,他在醫學院屬於肄業,畢業證、醫師證均屬偽造,因為當時網絡信息並不發達,使他得以矇混過關,之所以被揭穿,是因為在一次提交從業人員信息時,被藥監部門查出。

這不僅影響了公司行業經營許可的評審,也對公司聲譽造成了損害。

所以,再強的能力,也理應被辭退。



其次,所謂的“能力強”,是一個什麼樣的標準?

我們說員工能力強,究竟“強”是一個怎樣的標準?

經過多長的時間考察,確定這名員工能力強?

簡歷造假可能造成用人單位評估偏差而錄用該員工、薪酬虛高、內部員工心態不平衡、公司聲譽損害等負面的影響,TA給公司帶來的業績和因為簡歷造假而帶來的損害能否對抵呢?

根據不同的造假程度,公司可以給予降職、降薪、辭退等不同程度的處理,具體尺度,還需要公司領導和HR自己去評估。

當然,還是建議用多一點時間,去判斷這名員工是不是真的能力很強,畢竟,短期的表現很可能也是一種假象。

至少我認為,能力強的人,是不太需要靠簡歷造假來謀求一份工作的。



第三,品質、忠誠度、能力,孰輕孰重?

一個員工簡歷可以造假,那麼TA的工作業績、財務等方面是不是也可能造假?

能力雖強,如果人品、忠誠度都存在問題,那應該去還是留呢?

很多人簡歷中存在水分,實際上是把其他人的項目成就說成了自己的,這相當於竊取了前同事的工作成果;

如果哪天TA離職了,又會再次竊取公司同事的成績,那麼作為用人單位,是否應該對員工負責,保護屬於他們自己的勞動成果呢?



總之,簡歷造假這種行為,可大可小。

小則可以給予理解,情有可原,出發點並無惡意;

大則可以上綱上線,上升到人品問題。

具體作何處理,一部分看員工的造假程度,另一部分就看公司對這種行為的容忍程度了。

以上僅代表【聊哥】個人觀點,供參考。


我是【聊哥】,

工作16年的職場老鳥,

職業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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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證】

每一篇文章,每一份問答,

都是心誠之作。




聊哥聊職場


你好,這個問題可大可小。因人而異,也因公司而異。


道理都懂,一個人的誠信、善良等品質非常重要,但是我們也要考慮到實際情況。不知道你們公司是什麼類型的公司?你們公司多大規模?他這個崗位是什麼性質的崗位,可替代性強不強,招聘他這樣的人才是否好招?替換他的成本有多大?


不是簡單的開除就可以了的。這個人簡歷造假他具體造假的內容是什麼?造假的這一項是否影響了他的工作,比如他明明不會C4D,然後他在簡歷裡面說他會,而公司因為這一條而錄用了他,那這人就涉及到了欺詐。


《勞動合同法》第26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該勞動合同無效。

根據你的描述,這個人的能力是具備的,因此,他是符合第一個例子上面所說的內容。因此主張勞動合同無效開除他的話,可能法律會不支持的哦。


我們再來看那他在工作中的表現怎麼樣?能夠給公司創造多大的價值呢?拋開簡歷造假這一點,他在其他方面的人品表現如何呢?如果他只是在簡歷上造假了,但是在其他地方做得非常好,工作也完成得好,能力也強的話,我認為是可以彌補他簡歷造假這個問題的。更何況,你還得考慮一下公司替換他的成本。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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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道雲積分制管理


看什麼樣的公司了!!!

如果是初創型的公司,我想公司不會開除任何一個有能力的員工,只要能為公司帶來效益,再者說,每年只有幾百萬大學生(或者更高學歷的人)就業,那其他人不用吃飯了?公司要求現在都是本科以上,那大專沒準也出來人才呢!!!

如果是成熟性的公司,我想是不可能要的,這屬於誠信問題,要給整個公司標準,如果有類似情況,就必須開除了,但我想老闆都捨不得有能力的員工走,如果是我,我會給他安排一個合適的地方,為我繼續服務,但不能在本公司待了


創業者星辰鯉


個人認為:如果能力很強,綜合素質也好,不應該開除。簡歷造假其實很常見,大部分人做簡歷,包裝一些內容,很正常,現在求職者找工作非常困難,企業還找不到合適的員工,從情感上來說完全可以理解。當然,有一種情況是要考慮的全面,瞭解的透徹,或者說“走後門”。那就是:犯罪!不管這個人工作能力有多強,企業都要慎重又慎重考慮這種情況。當然了,人無完人,如果是真的改過自新的話,可以考慮給人家自己機會。


許佳宇的職場經


看什麼樣的公司了!!!

如果是初創型的公司,我想公司不會開除任何一個有能力的員工,只要能為公司帶來效益,再者說,每年只有幾百萬大學生(或者更高學歷的人)就業,那其他人不用吃飯了?公司要求現在都是本科以上,那大專沒準也出來人才呢!!!

如果是成熟性的公司,我想是不可能要的,這屬於誠信問題,要給整個公司標準,如果有類似情況,就必須開除了,但我想老闆都捨不得有能力的員工走,如果是我,我會給他安排一個合適的地方,為我繼續服務,但不能在本公司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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