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中對數據進行統計學處理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論文中對數據進行統計學處理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對基線資料進行統計學分析。蒐集資料應嚴密遵守隨機抽樣設計,保證樣本從同質的總體中隨機抽取,除了對比因素外,其他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應儘可能齊同或基本接近,以保證組間的齊同可比性。因此,應對樣本的基線資料進行統計學分析,以證明組間的齊同可比性。

二、選擇正確的統計檢驗方法。研究目的不同、設計方法不同、資料類型不同,選用的統計檢驗方法則不同。例如:2組計量資料的比較應採用t檢驗;而多組(不小於3組)計量資料的比較應採用方差分析(即F檢驗),如果組間差異有統計學意義,想了解差異存在於哪兩組之間,再進一步做q檢驗或LSD-f檢驗。許多作者對多組計量資料進行比較時採用兩兩組間t檢驗的方法是錯誤的。又如:等級資料的比較應採用Ridit分析或秩和檢驗或行平均得分差檢驗。許多作者對等級資料進行比較時採用卡方檢驗的方法是錯誤的。

三、假設檢驗的推斷結論不能絕對化。假設檢驗的結論是一種概率性的推斷,無論是拒絕Ho還是不拒絕Ho,都有可能發生錯誤(Ⅰ型錯誤和Ⅱ型錯誤)。因此,假設檢驗的推斷結論不能絕對化。

四、P值的大小並不表示實際差別的大小。研究結論包括統計結論和專業結論兩部分。統計結論只說明有無統計學意義,而不能說明專業上的差異大小。P值的大小不能說明實際效果的“顯著”或“不顯著”。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應說對比組間的差異有(或無)統計學意義,而不能說對比組之間有(或無)顯著的差異。P≤0.01比P≤0.05更有理由拒絕Ho,並不表示P≤0.01時比屍≤O.05 時實際差異更大。只有將統計結論和專業知識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得出恰如其分的研究結論。若統計結論與專業結論一致,則最終結論也一致;若統計結論與專業結論不一致,則最終結論需根據專業知識而定。判斷被試因素的有效性時,要求在統計學上和專業上都有意義。

五、假設檢驗的結果表達。P值傳統採用0.05和0.01這2個界值,現在提倡給出P的具體數值和檢驗統計量的具體數值(小數點後保留3位有效數字),主要理由有:一是以前未推廣統計軟件之前,需要通過查表估計P值,現在使用統計軟件會自動給出具體的P值和檢驗統計量的具體值(t值、F值等);二是方便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問題。例如P=0.051與P=0.049都是概率,不能簡單地斷定P=0.051無統計學意義而P=0.049有統計學意義;三是便於對同類研究結果進行綜合分析。

六、統計學符號的使用。統計學符號的使用應按照“統計名詞及符號”的規定,具體可參閱本刊投稿須知中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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