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未婚女子死後不能入祖墳,那應該葬在哪裡?

袁小莯


在古代,未婚女子如果死在孃家是不能入祖墳的,這是古代女人沒有地位的具體表現。

古語云:“蕎麥不當糧,姑娘不養娘。”女子早晚要出嫁,她不屬於孃家人,自然不能葬在祖墳。

過去女人“婚前從父,婚後從夫,夫死從子。”婚前聽父母的話這沒毛病,但是沒出嫁就死了卻不能埋到祖墳。



假如埋在祖墳會影響家族財運和風水。

一般有條件的家庭會買一塊墓地,把死去的女兒埋在離祖墳不遠的地方,遠遠守著父母;沒條件的家庭直接把死去的女兒扔到亂葬崗子上了。

這種風俗從朝廷到民間通用,比如北京復興門外的公主墳,原來這個地方就是清朝清仁宗嘉慶皇帝的兩個公主的陵墓,是嘉慶的第3個和第4個女兒死後埋的地方,後來許多清朝公主陸陸續續埋在這一帶。

雖然叫“公主墳”,但是嘉慶的兩個女兒都是下嫁以後死去的。

清朝祖上有個規定,那就是公主下嫁死後不得葬入皇陵,也不能葬入婆家墳地,必須另外選一個地方埋葬,“公主墳”這個地方就是清朝選定的埋葬公主的墓葬區。



“公主墳”和民間的“姑娘墳”有根本的區別。民間的“姑娘墳”都是沒有出嫁的女子死後埋葬的孤墳。

清朝的“公主墳”有可能是出嫁後死去葬在這裡的,也可能是沒有出嫁死去葬在這裡的,也就是說有兩種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姑娘死後直接配陰婚。

歷史上出現配陰婚可追溯到漢朝以前,由於配陰婚耗費社會上大量的人力、物力、毫無價值可言,曾被歷朝歷代所禁止。

《周禮》記載:“禁遷葬與嫁殤者”。意思是禁止配陰婚。

但是此風氣屢禁不止,例如三國時期,曹操最喜歡的兒子曹衝13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把死去的甄小姐作為曹衝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了一起。



配陰婚最盛行的要數宋代,到現在,個別地方還殘留著這種風俗。比如多年前,有專門盜死去姑娘的屍體,然後轉手賣給需要配陰婚的男方,從中賺一筆不義之財。

到後來,風水先生對這件事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誰家死了姑娘,看風水的就會忙著為她找婆家,一般女子這頭會得到一筆錢,男子這頭要出買媳婦的錢,陰婚和陽婚一樣都要禮錢,看風水的也要得到一筆勞務費,這是陰婚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過去配陰婚都是有錢人家,比如兒子沒結婚就死了,當時沒合適的陰婚可先埋入祖墳,等打聽哪裡有姑娘去世了,通過看風水的牽線搭橋,把死去的女子和男方埋在一起,就算為二人進行了婚禮,配成了陰婚。女方得了錢,還免去女兒做孤魂野鬼,對於女方來說實在是一筆不錯的買賣。



配陰婚都是一大早沒人的時候進行,有人碰到過,和結婚差不多,也是大紅的轎子,我覺得配陰婚更多的是一種心理安慰。你說呢?


秉燭讀春秋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祖墳”這個詞是什麼概念,字面意思就是指埋葬有有眾多祖輩的墳墓群的地方。

其實一般祖墳,就是指祖先們屍骨埋葬或者存放的地方。

俗話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

可想而知,風水被人們排到了第三,在生活中,是有多重要了,人們普遍迷信於所謂墳地“風水”。


(龍脈圖)

人們認為一座“孤墳”會影響子孫後代的繁榮昌盛,並且認為祖墳風水環境問題和後代每一個人的命運之間有著不可說的因素,所以屍骨埋葬或者存放的地方,通常都是一些地處偏僻,但是周圍山水相依的環境特好的地方。(陰宅風水)

或者也是一些環境特別驕好的住宅房屋。(陽宅風水)

從古至今,並不是所有人去世都可以如願的埋進祖墳。

能不能進祖墳,那得是很講究的。

其中未出閣的女子死後是不能進祖墳的,一般女人嫁了人,那麼便隨從夫家,她家的祖墳是夫家的祖墳。

因為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孃家的祖墳是不能收的。


如果女子未出嫁就死了,但是一般來說,這類女子也是預備嫁出去的,不能進入祖墳地,便只能埋在姑女墳(這是指專門為未出嫁人的女子所設的專有的墳地)裡。

除了以上這個方法,未出嫁便死了的女子,父母因為不希望看到他們在陰間靈界是孤單的,會有為其安排陰婚的儀式,用這種陰婚的方式與其他早逝的男子一同安葬。

(冥婚)

對你沒理解錯,就是我們說知道的冥婚。

陰婚,又稱冥婚、配骨、鬼婚、冥配等等,簡單的來說,就是活著的人給死人婚配是一種民間流行的習俗。
在宋朝時就特別流行鬼婚?絕大部分原因在於中國古代非常重視孩子的成人禮,男子行冠禮(一般就是二十歲),女子行笄禮,要行“冠禮”儀式是指由受禮的人在宗廟祠堂中將頭髮盤起來,然後戴上禮帽。

(冠禮)

因為要穿戴的服飾很多,其中包括冠中、帽子、幞頭、衣衫、革帶、鞋靴等等,就把它分為3道重要手續,分為3次將不一樣的材料製成,並且代表不同含義的帽子以次戴上帽子,就表示已經成人了。

女子15歲而笈,要行“笈禮”,就是結髮加笄即用簪子插在髮髻上。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那時候的成年人,笈冠之禮便是成年禮的一種權貴高級和代表的最好方式。

(笄禮)

從另外一方面來說,這是對於成年人的婚姻資格認可的一種道德的核查方式。

如果沒有生前沒有結婚,死了以後是不能享受後人祭祀的。

而死前未婚,沒有生孩子沒有生男丁。那麼死後也是不能進入祖墳的。

如果沒有生前沒有結婚,死了以後是不能享受後人祭祀的。

而死前未婚,沒有生孩子沒有生男丁,那麼死後也是不能進入祖墳的 。

其次,未婚而死的人,那麼在還活著的人看來,就非常悽慘可憐,古代人視死如生,出於懷念和哀悼也會給死者婚配的。

再者,在中國古代,人們對於婚姻觀點的重視程度遠遠多於其他民族國家,世界飲食男女此乃人之大欲也,活著的時候,既然沒有享受人生所想的樂趣,那麼死後在陰間,就只能採取其他的補救措施,來完成活著的時候該辦的事。

即訂親後的男女雙亡,或者訂親前就已經去世的兒女,父母出於憐惜疼愛,會為他們完成親事。




(辦鬼婚)

父母認為的兒女是入不了祖墳的,但是至少可以找個墓地,或者可以配個陰親,在那樣的社會下還是進行陰親的多,這最起碼也算有個比較好的歸宿!

陰親的墓也會有人按時打理,不至於女兒死後變成孤魂野鬼。

總之,喪葬習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風水問題,也是必要談的問題,幾千年的風水實踐,也證實了屍骨埋葬地方,周圍的山水環境以及一草一木都息息相關,有著不可解釋又神秘的關係。

《葬經》:氣感而應,鬼福及人。

雖然當今社會科學那麼先進,也不能從根本上解釋其內在的原因,但也沒有人能夠否定“”這一客觀事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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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另找墓地。

自從周朝起,完備的宗法制建立起來,並沿用了兩千餘年,至今仍有影響。於統治者而言,宗法制度以血緣為紐帶,是穩固統治的一種方式;於其他家族而言,宗法制度由家譜、宗祠、族規等組成,將一個家族團結在一起。

家族聚力的體現還有祖墳,祖墳原本指祖先的墳墓,出於對祖先的尊奉,一般只有家族內貢獻突出的人及其配偶才能葬入祖墳周邊。別說未婚女子死後不能葬入祖墳,就是未婚無子的男子死後也不能葬入祖墳。

古代女子地位低下,被視作外人,外人死後自然不能葬入祖墳。如果出嫁後,丈夫能夠葬入祖墳的話,女子一般能夠隨之葬入,這就是婚後從夫。

畢竟死者為大,古人信奉入土為安,有條件的家庭會買一塊地或者從自家地中選一塊,給女兒當墓地。沒條件的就只能隨處找一塊地,席子一卷就埋了。更窮的只能扔到亂葬崗了,因為連席子都沒有。

此外,有條件的家庭往往看不得女兒成為孤魂野鬼,經常會託人配個陰魂,雖然不能入祖墳,卻也有個歸宿,如果男方地位高的話,可能還會有人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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