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第449期>

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第449期>

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第449期>

日前,賓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韋某宇提起公訴,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賓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月中旬,被告人韋某宇接受白某的請託,利用擔任賓陽縣公安局新橋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大林村委陸村涉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陸恆某、陸祖某、陸某等人協調內蒙古警方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並分兩次收受白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0萬元。

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获刑<第449期>

案件經法院公開審理,判決被告人韋某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賓陽縣檢察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始終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工作原則,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是賓陽縣最大亂象,揪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背後的“保護傘”不僅有利於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更有利於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該院將持續加大對黑惡勢力及“保護傘”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摸排相關線索,多措並舉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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