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摩禁电”两年,广州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86万宗

南都讯 记者李文 10月23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实施两年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进行执法检查。据了解,规定实施以来,市公安局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6万宗,同比上升超八成。

每月联合开展3-4次全市统一整治行动

在执法检查全体会议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邢翔代表市政府汇报该规定实施情况。规定实施以来,广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每月联合开展3-4次全市统一行动,全面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各管理环节整治。

外卖送餐车、共享单车、快递电动三轮车等新业态车辆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无序行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涉酒驾驶……规定实施以来,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60.5万宗,同比上升35.5%;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6万宗,同比上升80.8%;查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99.8万辆,同比上升11.5%;销毁、拆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21.2万辆;行政拘留违法人员9935人次,同比上升41.5%;对4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在营运环节,规定实施以来,共检查非机动车和摩托车2万余台次,立案涉嫌非法营运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案件823宗。

在管理专业批发市场方面,共检查专业批发市场130余家次,查处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违法行为19宗。同时,积极研究封闭式园区管理模式,引导市场开展仓储集中和物流模式创新,挤压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市场需求。

部分政府部门监管处罚力度较弱

邢翔谈到了目前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对规定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规定实施已两年有余,仍有部分群众乃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内容,认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滑板车、平衡车、四轮电瓶车等车辆可以上路通行”。

另一方面,部分政府部门监管处罚力度仍较弱,特别是销售、供油、停放、营运等源头环节违法管控不足,导致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陷入“查扣-购买-查扣”的怪圈,“限摩禁电”政策效果也大打折扣。

同时,“禁电”政策缺乏有力措施,规定明确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未遵守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针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最高只能罚款五十元,且当事人基本都接受罚款,无法扣留车辆,导致‘禁电’政策无法落地”。

另外,专业批发市场内部经营者仍普遍使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行货物运输,社会需求需要找寻出路。

对快递、外卖行业配送车缺乏制约手段

还有一个问题是,对于新业态管理缺乏制约手段。快递行业,广州虽然推行了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工作,对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车辆形成闭环管理机制,但部分企业不原承担管理成本,不按要求对车辆进行统一,也不安排快递员考取驾驶证。

对此问题,管理部门要求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对于不落实工作要求的,采取“一约谈、二曝光、三专项整治”措施。

外卖送餐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配送工具,违反了规定,但该行业承担了群众的民生饮食需求,目前从业者已达6.5万人,“如严格执法,一方面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最高只能罚50元,对于送餐员每月近万元的收入缺乏震慑效果;另一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车辆,将引发群众和外卖送餐员不稳定因素”。

对该问题,将主要通过行业自治的形式来规范运营,包括建立行业管理制度,统一人员、车辆外观和编号;建立车辆和人员数据库及GPS定位设备,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时对接,及时掌握交通违法情况,并督促企业落实黑名单管理。

邢翔介绍,下一步,广州还将对全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乱象进行暗访检查,定期通报整改,对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抄报市人大,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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