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釀酒公司獲捷豹商標被判無效!關聯公司還搶注了百度、陸虎

湖南釀酒公司獲捷豹商標被判無效!關聯公司還搶注了百度、陸虎

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涉及“捷豹”商標的行政訴訟案,原告湖南捷豹釀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捷豹科技公司”)因其申請的第32類“捷豹”商標被宣告無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法院,但最終被指抄襲知名商標而敗訴。10月2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有關內容中提到,如果商標申請人存在無正當理由大量申請商標註冊、佔用公共資源,或搶注他人商標等情形,商標註冊部門應繼續審查該申請是否屬於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註冊。

這起案件的訴爭商標——“捷豹”原本由絕對牛(德國)釀酒有限公司(下稱“絕對牛公司”)於2011年6月申請註冊,捷豹科技公司隨後通過轉讓獲得該商標,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2類的啤酒、水(飲料)、蔬菜汁(飲料)等商品上,專用權期限至2022年7月6日。

2014年4月,捷豹路虎公司針對訴爭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次年3月,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關於“捷豹”商標(下稱“訴爭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裁定書顯示,除了訴爭商標外,絕對牛公司還先後在多個類別商品及服務上註冊了與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如“百度”“路虎”“JEEP”等。上述行為已明顯超出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具有明顯的搶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該類搶注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隨後,捷豹科技公司因商標權無效宣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相關證據顯示,捷豹科技公司的股東之一為蔡新華,絕對牛公司在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的證據顯示其聯繫人為蔡新華,有理由相信絕對牛公司與湖南捷豹公司為關聯公司。同時,訴爭商標為中文“捷豹”,與捷豹路虎公司在汽車等商品上在先註冊使用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的“捷豹JIEBAO”商標在呼叫、文字構成上高度近似。且除訴爭商標外,訴爭商標原所有人絕對牛公司還申請註冊了“百度”“路虎”“陸虎”“Jeep”“吉一普”“SOROS索羅斯”“MICHAELJACKSON邁克傑克遜及圖”“FBI”“史泰龍STALLONE”等多個與他人在先權利標識相同的商標。綜上,絕對牛公司申請註冊訴爭商標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抄襲、摹仿他人商標的故意,因訴爭商標註冊系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法院隨後駁回了捷豹科技公司的訴訟請求。

捷豹科技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繼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時提到,訴爭商標已經產生一定的商譽和價值其受讓訴爭商標具有正當性,不存在惡意。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定,絕對牛公司申請註冊訴爭商標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抄襲、摹仿他人商標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而絕對牛公司將訴爭商標轉讓給捷豹科技公司的行為亦有明顯逃避法律追究的嫌疑。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採寫:南都記者 秦楚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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