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住院在外地直接報銷和拿回當地報銷一樣嗎?

任國強58806087


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分兩種情況:

一、就診醫院已經開通即時結報,這時患者入院時出示醫療本、身份證、以及在當地農合辦開具的轉診審批表,就可以在就診醫院直接報銷;

二、就診醫院未開通即時結報的,這需要患者回當地報銷。

1、患者攜帶在農合辦開具的轉診審批表在醫院住院,並加蓋醫院公章;

2、患者住院時全額自費,出院時攜帶以下資料回當地農合辦報銷: 出院證、診斷證明書、發票、費用總清單、出院病歷等。

三、異地辦理醫療報銷的流程:

1. 在住院前或住院後3日內打老家新農合諮詢電話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2.出院後必須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一份居住證明,如果是在外務工,需有務工單位出具務工證明;

3.出院後持病歷複印件、彙總明細單、住院收費票據、出院證明,再拿著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及居住或務工證明回參合所在地報銷;

4.如果是從參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療,必須在走之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然後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療;

各省報銷的比例和起付線也不盡相同,山東濟寧一般起付線500左右(職工300和居民500)(一級、二級、三級醫院報銷起付線不同),醫院級別越低,報銷比例越高。


心理學科普


不一樣,凡屬於當地一級醫院的,起付線為300元,報銷比例是百分之65。屬於縣市二級醫院的,起付線為400元,6000元以下報百分之65,6000元以上報百分之80。三級醫院的,起付線為600元,6000元以下報百分之65,6000元以上報百分之80。

外地醫院的起付線為1500元,20000元以下報百分之45,20000元以上報百分之70。

另外大家需注意的是,部分農村群體的報銷比例需另外計算,凡是屬於農村五保戶報百分之百,精政扶貧和特困戶報百分之80以上。

大家去報銷的需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出院時的結算清單

4,繳費發票

最後大家值得了解的是,新農合在門診就診是沒有報銷的,需住院才能報銷。

謝謝大家,如有漏掉了的環節請大家諒解與支持!



李家小均


直接報銷和拿回來報銷肯定不一樣,我不是保險方面的專家,只憑經驗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報銷的錢數應該是一樣的,保險公司不會留漏洞給你鑽的。不一樣的地方就先掏錢和後掏錢的問題,如果你有錢,可以直接墊付醫藥費,醫院會有很多醫保內的藥物供你選擇,你可以選同樣的藥效但價格相對便宜的藥物,那樣在報銷比例分攤時你相應的也會少出一點。如果直接從醫院報銷,好吧,這樣跟你說,假如我是賣東西的,你是買東西的,你沒得可選,明明是同樣的東西同樣的效果,我非得賣給你名牌貨,我的利潤就會高很多,我為什麼要賣給你便宜貨呢?有錢不掙我傻呀!你說是吧!這樣藥費總的錢數多了,你回去報銷的比例不就增加了嗎?我是以我小人之心度醫院的君子之腹才這樣寫的,醫生們看到了你千萬別打我喔,下次我會寫很多白衣天使救死扶傷的事蹟的,謝謝啦。


禁慾人生


樓主你好,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群體,那麼在住院以後外地報銷和拿回當地報銷是一樣的嗎?首先這肯定是不一樣的,而且你如果要跨地區就醫結算報銷的話,那麼就必須要在本地區進行備案申請以後,並且在指定的城市指定的醫院才能夠進行報銷,如果不是指定的城市和指定的醫院,那麼就不能夠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了。

同時只要是在本地去備案以後,那麼實際上在本地區的醫院又不能夠進行報銷了,除非是你撤銷這個跨地區就醫申請的備案,那麼才能夠在本地區進行報銷,所以說跨地區就醫結算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你只能夠選擇在一個城市來進行保險,你要麼選擇在本地報銷,要麼選擇在外地報銷,你是不可能兩邊同時都進行報銷的,除非你在看病的過程中開具,就以轉診的證明那麼持有這個轉診證明,以後才可以進行的報銷。

所以說我們選擇醫保報銷之前就一定要詢問清楚怎麼樣的一個報銷流程,什麼樣的醫院可以實現我們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報銷,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那麼才不至於我們在看病就醫的過程中,最終報銷不了,這樣的話就比較尷尬了。


社保小達人


外地報銷和當地報銷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鄉村蝸牛


好像是不一樣 就連本地 縣級和市級的報銷比例都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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