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真的會收回農村土地嗎?

吳小銀2019


目前為止國家是不會收回農村土地的,所以大家也不必太過擔心了,不要擔心土地會被國家收回。對於一些臨近城區的農村,需要發展建設的土地可能會被收回的情況。但是收回也是有償的收回的,也不會白白免費充公收回去的。現在農村有很多人也很想國家收回農村的土地,希望能獲得一筆賠償款。因為農村很多土地都沒人耕種,都荒廢了。



在我們這裡農村,很多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都是留守老人,導致農村的田地很多都荒了,越來越少人種植了。在家的老人能幹得動的還會繼續種地,如果幹不動了就會荒廢這土地了。這個現象在我們這裡真的越來越嚴重了。現在農村根本沒有年輕人去種地的,而且現在種地也掙不了錢。所以確實有很多人寧願國家把土地收回去,以此獲得一定的賠償款,可是大家都這樣的想的話,那我國農業將會收到影響的。


在我們農村的土地,所有權都是歸集體所有,都是屬於集體土地為主。我們的集體土地也是不歸國家所有的,所以也不存在國家收回土地的說法。現在農村土地又延長了30年,到2057年才到期。在去年2018年,我們村裡土地也確權了,土地確權書發到我們農民的手上。土地確權過後更加具備了法律效應。只要有合法效應的確認書在手上,也給我們農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只要在承包期內,國家是不能回收我們農民的土地的。

土地是我們農民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沒了土地,我們還有什麼保障的東西呢?我國的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是不能夠收回農民的承包地的,而且要求我們農民不可以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所以來說,國家是不會收回我們的承包地的,所以大家也以此放心,不要亂信其他的謠言。對於農村沒人耕種荒廢的土地,我們農民可以把土地流轉出去,給真正需要種植的人來種植,這樣就可以安心去打工還能收穫土地流轉的資金。


三農天地


我國土地性質是國家所有,村集體所有,然後以戶為單位家庭承包制的。

相關法規定,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和集體,但在農戶承包期間內,承包權和使用權,經營權是在農戶手中的。

2017年,十九大會議提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延續承包30年,直到2057年位置。

也就是說,在這近40年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在農戶手中的。只要農戶不願意,國家也不會強制收回。


其實,現在由於農村裡土地分田落戶後,很多田地是分散的,這就使得農民們在耕種時,難以有效利用機械耕作,效率得不到提升。

當然了,農民們種地沒有多少利潤,不僅僅是農田分散,耕種效率不高的問題。還有糧食不得價,而種植成本高,市場不穩定,市場風險大等多種原因的。

總之,農民們在農村裡,散戶種地是沒什麼利潤的,這個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

於是很多農人都放棄了耕地,而到城市裡打工去。

這就導致了,現在農村裡有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是種地不賺錢,土地丟荒,而國家每年要從外面進口糧食。


說實話,我覺得很多農民可能都巴不得國家有償回收土地呢。畢竟,丟荒在那裡不耕種,還不如把土地經營權迴歸給國家,換一筆不錯的補償。

國家也出於保證耕地和糧食的考慮,網傳已經有地方在試點有償回收土地經營權。

這種事情,目前只是在一些地方試點,以後會不會大面積試點呢,這個誰也說不上,是個未知的。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有償回收,也只是回收經營權,而在農戶法定承包期間內,承包權還是在農戶手中的。


其實,國家有償回收土地經營權,對於農戶個人,還是對於國家都是兩利的事。

農戶們,因為種地收益少,而不願意種地,丟在那裡丟荒也是浪費。而國家有償回收經營權,可以有效地集中集中土地資源,然後利用高科技的機械化種植,產出很多的糧食,保障國家足夠的糧食安全。

總得來說,國家以後會不會回收農村土地,這個是未知的。假如真的回收了,也會是有償回收,是在農戶自願的情況下的。


村哥小凡


農村土地就目前政策來說國家是不肯能把土地收回去的。根據國家在2017年提出的農村土地在承包合同到期可以無條件延長承包期30年,這一次統一起始計算時間為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時間也就是1997年,所以這一次土地承包期限在2027年。至少在一個時間段國家是不可能收回農民手中的土地。


農民手中土地權屬變更

在這之前土地是誰承包其經營權就屬於誰,不過國家考慮到現在工業化發展,導致很多農村其實是有地無人耕種,這就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併為想投身農業發展的個人或者公司提供機會,國家就把土地權屬分開。

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承包權歸集體中承包人所有,而經營權可以是承包人也可以是從承包人手中以市場價格租賃的個人或者公司所有。這也就是農村現在的土地流轉,這個樣不止是可以解決土地浪費,還能為土地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國家不存在收回土地只有對土地進行徵收用於建設,徵收土地以需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對徵收者進行金錢上的補償。這是小曉做夢都想的事情!

以上是小曉個人觀點,有不同觀點及補充請留言謝謝大家!


小曉農民


這種說法完全是造謠,如果國家收回農村土地,那農民吃啥,住啥。土地作為農民最根本的利益,也是農民最重要的東西,如果被收回,我相信將不會有農村的存在,也沒有農民這一說了。

雖然在我國土地是國有的,但是在農村地區,土地歸集體所有,集體把土地分給農民,所以農民擁有土地的經營權,雖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土地本身就是用來創造價值的。我國農民佔據大部分人口,農民生存力不靠土地,不管在那個國家,土地最終都是歸國家所有,但是農村的土地經營權在農民,即使國家要徵用,一樣需要給與農民補償。

現在農村地區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種地的人少了,土地荒了,居住的人越來越少了,這樣確實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所以針對於目前這種情況,國家實行土地三權分立的政策。土地所有權當然歸集體是毋庸置疑,但是可以把承包經營權分開,也就是說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可以把經營權轉讓出去,從中獲得一部分租金,土地的所有權依然還是歸承包者所有。

所以通過這種方式,農村的土地可以變得靈活,明顯可以發現,即使現在生活的人少了,但是農田依然沒有被荒廢,就是因為有一部分人承包了土地大規模的種植糧食。這樣一來農村的土地不但不會浪費,還能保證國家糧食生產安全。之前很多出去打工的人其實也鬱悶,自家的農田因為不在家沒人種,產生不了效益,現在好了,即使自己不種地,還可以把土地租出去,獲得租金。一畝土地至少可以獲得800元的租金一年,這其實也是不錯的。

所以國家出臺各種政策保護農田,還為農民增收,這足以說明在任何情況下,國家都不可能收回土地,不然農民怎麼活。而且不管是國家徵收還是個人徵收土地使用,那都是需要給與農民補償的。其實說白了土地還是農民的,只要你要佔用都得花錢。大家千萬不要相信國家收回土地這一說,即使真的收回,絕對會給你該有的補償,大家不用擔心。


農村泉水有點甜


這個問題怎麼說呢,國家都出臺了政策。三十年不變,三十年以後會不會。是乎時間太長了,好像沒有我們的事。到那時也許全都成了城市居民,真沒人種地了。國家為了土地利用收回去也說不定。

目前情況下,是不可能的。想沒想過收回去的後果,如果是土地流轉。那就性質不一樣,這必須要農民自願流轉。如果不答應,是不會強迫的。如果強迫收回去,後果會嚴重。

首先沒有能力在城裡生活的農民,怎麼辦。土地是他們維持生活的基本條件,沒有土地就失去了生活保障。國家怎麼安排,讓他們自生自滅。肯定不可能,國家也不會這樣幹。

所以這個問題提了也是白提,沒提之間已經有了答案。答案就是不可能,至少最近幾十年。只要還有一部分農民存在,土地就不會變。因為土地才是農民的生命線,不管你走多遠。

誰敢保證說永遠不回農村,都想紮根城裡。全部都能實現,願望雖好。離現實太遠,就憑几千塊錢的工資。恐怕一輩子都難實現,夢想那還是夢。它能走多遠,醒了你才發現。那不過是一場夢而已。





仁哥鄉村紀實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那裡聽來的國家要收回農村土地的消息,這純屬謠言,是絕對不可能的。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對於土地的承包期限作了明確指示∶在第二輪工地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即2028年至2058年。



從1984年農村土地承包制開始,第一輪土地承包至1998年,承包期為十五年。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從1999年至2O28年,承包期延長到30年。在第二輪承包期還沒結束,黨的十九大在此基礎上又延長30年,實際農民享有的合法土地承包權還有近40年。

為了進一步保證農民利益,讓農民心裡踏實,讓農民得到更多實惠,對於農村土地改革實行“三權”分置制度。即∶所有權、承包權及經營權。讓土地變成農民實實在在的固定資產,“農民有地心不慌”,確權的土地進一步明確了農民對土地的絕對擁有權。



保障了農民對於土地的合法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等權利。讓土地作為農民生活及養老的保障。

土地為稀缺資源,農民是這些資源的擁有者。而且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期不變,這是黨中央的決定。



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要讓農業是一個有體面的職業,讓農民生活得更有尊嚴。

隨著三農的進一步深化改革,農村的土地將會成為農村發展和農民幸福生活的載體,向著新時代奮進。


鹿塬農事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如果是未來可以說是有可能性,但並不是國家把土地收回,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對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是非常少的一部分。

在我國農村流行的一句話“三山六水一分田”,這就說明了我國土地是比較緊缺的,根據我國南北的地貌來看,大部分的土地是丘陵和山地,對於平原的土地是非常少,即便是集中收回也不利於機械化種植,規模化種植。

我國的土地是比較分散的,尤其是山區的土地,有時一塊地只能種一棵莊稼,這對於那些所謂的機械化,農業化現代化等等的農業種植模式是不相適應的,也不是匹配的,所以我國的粒粒糧食可以說是農民滴滴的汗水澆灌而成。

而且我國已經土地確權,實行了“承包權,所有權,經營權”三權分立,保障了農民經營權的基本收益,保障了農業的穩定生產,保障了全國糧食生產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持續的投入,保障了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性。

2017年十九大的會議召開,已經明確的指出二輪土地延包到期,農民所承包的土地再延包30年不變。也就是說農民所承包的土地最早在2057年到期,在這近40年的時間裡農民還可以繼續擁有種植土地,經營土地,享受土地的收益。

無論從國家的政策來看,還是從土地管理法來看,國家都不會收回農民的承包的土地,至少不會收回農民承包的土地的經營權,畢竟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只有依靠土地才能夠解決溫飽問題。當然對於個人或單位徵用農民的土地,必須給農民的土地一些經營性的補償。

如果土地歸為國有的話,必須提高農民的養老金的待遇,讓農民至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當然也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有一種切實可行的讓所有的農民參加社會保險,解決養老的問題,農民就可以失去土地,無養老後顧之憂。

總之,對於我國的農村發展狀況和我國的社會制度決定了我國的土地不會成為私有化,會在市場上進行自由的流動交易,畢竟我國糧食安全必須依靠農民來種地生產,我國的土地形狀及其複雜性必須有農民進行種植。所謂一些專家所說的實行大規模的土地流轉,實行農業機械化,科學化,現代化,實行幾個種植大戶,或者涉農企業進行種植,其實他們所種植的土地是有限的,可以在平原地帶進行種植,但對於山區丘陵地帶,這是無法進行種植,也是無法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這也是國家為什麼再延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要原因。


JoKer


國家真的會收回農村土地嗎?

問國家會不會真的收回農村土地?就好像在問國家會不會收回你呼吸的空氣?會不會收回你的國籍?會不會收回你要喝的水?諸如此類的問題。毫無根據、杞人憂天。在此我能很肯定的說,國家不會收回農村土地問題,也不存在這樣的問題。<strong>

目前從我國土地相關法律還有物權法等一系列的法律來看,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全是國家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收回不收回的問題,因為這樣東西根本就是國家的。那國家又是由人們組成,人們的東西當然是屬於人們。那人們擁有土地的什麼權力呢?人們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而這些權力是受到法律的保護。

三權分置土地改革

如今為了適應農村土地改革,激活農村土地資源,鼓勵農業生產,國家提出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改革辦法。但是這並不等同於要收回農村土地,這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三權分置的土地改革辦法,就是將農民手中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所有權分置,核心要義就是明晰賦予土地經營權應有的法律地位與權能。

通過三權分置的改革辦法,將有效的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戶農民的權益,順應農民保留同時也能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推進農業現代化,盤活農村土地資源,讓資源充分利用,讓國家、農民、經營者三者共贏。


新農小夥


我作為一個農村人,覺得不要過分擔心此種問題。農村土地收不收回,或以那種方式收回,國家自然有自己的考慮。 我只相信一點,那就是隻要國家正常發展,國家會想方設法,讓農民越來越富,正所謂“國泰民安”

歷朝歷代只要沒有戰亂髮生,政府都希望國富民強,這是自古不變的道理。

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歷屆領導人,不斷的努力不可否認,農民的日子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都改變。從30年前生產隊,到土地承包到戶,土地政策也是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變的。

現在年輕的農村人,已經擺脫了以種地為生的生存方式。現代土地種植者,要麼就是老年人,要麼就是大面積承包土地者在經營。像原來的土地種植方式,已經不適合農村機器化發展趨勢。將來土地種植和經營方式,我認為一定會改變,但是我相信一定會朝著有利於農民的方向去改變。

我相信農村的面貌會越來越美,農民的生活會越來越好。 我希望和所有的農村人,一起見證農村接下來的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

以上出自本人觀點,有意見不同的朋友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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