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應如何做好塔吊的檢查工作


監理應如何做好塔吊的檢查工作



1、凡已安裝塔吊監控系統的項目,要求項目負責人通過電腦或移動設備每週至少登陸一次塔吊監控系統進行檢查,並安排專人每天登陸塔吊監控系統進行檢査,所有檢査結果需書面記錄;


2、重點核查塔吊安裝告知表及使用登記表等需要加蓋公章的相關內容及附件資料,確保與現場實際相符,經檢測和驗收合格才能使用,並在30天內辦理完成使用登記;


3、對塔吊司機、指揮、司索、安裝拆卸及維保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要求人、證相符,並在建設系統官方網站上核查其的真實性;


4、按照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塔吊檢查的相關規定,定期檢查施工單位塔吊維保記錄,對維保過程拍照留存;


5、塔吊加節、拆除前,核查是否進行安全交底,管理和操作人員人、證是否相符:加節、拆除時,檢查施工區域安全警戒是否到位;


6、日常巡查:檢查搭吊主要結構件有無明顯塑性變形、 裂紋、嚴重鏽蝕和可見焊接缺陷,螺栓是否鬆動;基礎周邊有無積水,是否設罝排水設施;附著裝置設置是否合理:定期抽查塔吊垂直度等;


7、建立塔吊監理檢查臺帳,含以下內容:

(1)塔吊安裝告知、使用登記等相關資料的核査記錄;

(2)維保記錄是否及時有效;

(3)檢査塔吊監控系統是否在線、數據有無異常、是否有違章情況及相關處理,並附檢查截圖;

(4)塔吊每天的檢查情況應記入監理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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