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自制離婚協議書一份:不推薦使用

精心自制

離婚協議書一份:不推薦使用!

文|馬亞軒律師

《離婚協議書》

甲方(男方):【姓名】,【】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方):【姓名】,【】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年【】月【】日在【】區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年【】月【】日,雙方生育一子/女,名【】。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生活,雙方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本《離婚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婚生子/女【】由【】方撫養,隨【】方生活。撫養費由甲乙雙方分攤,由【】方按以下方式向【】方支付撫養費(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1)一次性支付:【】方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方撫養費人民幣【】元。

(2)按月/季/年支付:【】方於每月(自然月)/季度/年度【】號前支付【】方當月/季/年撫養費人民幣【】元。

2、【】方指定接收【】支付撫養費賬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3、如【】方撫養期間發生一次性大額撫養費支出,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方支付【】方撫養費至婚生子/女【】年滿十八(18)週歲之日止。如婚生子/女【】年滿18週歲後確有必要繼續支付撫養費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支付時間及金額。

5、甲乙雙方離婚後【】內,【】方將婚生子/女【】的戶口遷入戶籍所在地,【】方應予以配合。如因【】方拒不配合導致婚生子/女【】的戶口無法遷出的,由【】方賠償【】方人民幣【】元。

6、 甲乙雙方離婚後,未經【】方同意,【】方不得擅自改變婚生子/女的姓氏。如果擅自改變的,【】方應及時變更婚生子/女姓氏至原來的姓氏,並賠償【】方人民幣【】元。

7、【】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女,不得對婚生子/女【】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的行為。

8、在不影響婚生子/女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可對婚生子/女【】進行探望,探望的具體方式如下:

(1)每月接出探望:每月的第【】周的周【】早【】時至當日【】時,【】方可將婚生子/女【】接出【】方住所地進行探望。

(2)寒暑假接出探望,【】方可接婚生子/女【】至【】方居住地同【】乙方共同生活【】日。

(3)春節接出探望,【】方可在農曆正月初【】至初【】期間,接婚生子/女【】至【】方居住地共同生活【】天。

如【】方未按照上述規定時間將婚生子/女【】送回,【】方有權拒絕【】方以後繼續探望婚生子/女【】。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做出對婚生子/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為的,視為放棄對婚生子/女【】撫養、教育的權利,對方有權直接變更對婚生子/女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1)甲方名下存款人民幣【】元,乙方名下存款人民幣【】元,共計人民幣【】元。甲方分配【】%,共【】元;乙方分配【】%,共【】元。

(2)甲乙雙方名下存款保持不變,【】方於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方人民幣【】元。

2、房屋:

(1)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購買坐落於【】市【】區【】路【】小區【】號房屋一套,合同價人民幣【】元,現值合同價人民幣【】元。購房時,【】方支付首付款【】元,【】方作為主貸人貸款【】元,現剩餘貸款本金人民幣【】元。現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歸【】所有,由【】方於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

(2)【】方與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協助【】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銀行主貸人變更登記,因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產生的一切稅費由【】方負擔。因【】方怠於配合導致【】方無法辦理變更手續的,【】方賠償【】方經濟損失【】元。

3、其他財產

(1)甲乙雙方共有的家電、傢俱折價人民幣【】元,現甲乙雙方協商歸【】方所有,由【】方於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補償【】方人民幣【】元。

(2)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甲乙雙方個人私生活用品、首飾等歸個人所有(詳見附件一“財產清單”)

第四條 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債,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2、甲乙雙方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如下債務償還方式如下:

【】年【】月【】日,向【】借款【】元,由【】方承擔【】%,【】方承擔【】%。

【】年【】月【】日,向【】借款【】元,由【】方償還。

【】年【】月【】日,向【】借款【】元,由【】方償還。

第五條 一方轉移或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已在本協議第三條明確列名。除上述【】外,雙方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均應保證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系以本協議第三條所明確的共同財產作出分割。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虛報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匿、虛報,或在本協議簽訂兩年內轉移、抽逃婚內共有財產的,對方發現後有權取得隱匿、虛報、轉移、抽逃的全部財產,並追究隱匿、虛報、轉移、抽逃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則熱,隱匿、虛報、轉移、抽逃一方無權分得該財產。

第六條 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方生活困難,【】方同意於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給付【】方經濟補助人民幣【】元。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對方相應款項的,每逾期一日,加倍支付對方未付款項【】的違約金。

第八條 附隨義務

雙方離婚後,任何一方不得干預對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人洩漏對方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對方名譽,如違反本條約定,違約者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雙方承諾

甲乙雙方承諾對本協議的字詞義非常清楚,雙方自願達成,不存在任何脅迫、欺詐、誤解的情況。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部門備案一份。經雙方簽字,並由婚姻登記部門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財產清單

甲方(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作者:馬亞軒,北京市律師協會執業律師150106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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