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争辉六安人」沈贤军、陈传林、陈孝明,不同的岗位,同样的精神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红色精神,致力绿色振兴,接力传承、持续奋斗,把初心化为恒心,把使命化为担当,不断将新时代幸福六安建设推向前进,根据市委要求,由中共六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政府新闻办、皖西日报社承办,31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开展“为国争辉六安人”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掌上六安陆续推出当选

“为国争辉六安人”

荣誉称号的

70位先进人物事迹

今天为您讲述

沈贤军、陈传林、陈孝明

的感人故事!


沈贤军

橘红马甲 光耀环卫

「为国争辉六安人」沈贤军、陈传林、陈孝明,不同的岗位,同样的精神

沈贤军,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六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六安市总工会副主席(兼)。

沈贤军从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人做起,一干就是37年,他刷过厕所,清扫过马路,清运过垃圾,始终在环卫岗位上燃烧着自己的火热青春。冬雪夏雨,寒来暑往,他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带领团队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勾画着城市的洁净美丽。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崇高品质。

沈贤军担任环卫处党总支书记以来,始终把党建工作与环卫业务有机融合,先后启动了车辆、装备、考核、业务等多项改革,有力促进了城市环卫保洁水平的提升,被大家誉为党旗下的“橘红马甲”。先后荣获“六安市十佳青年”、“安徽省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安徽省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陈传林

身残志坚 自强模范

「为国争辉六安人」沈贤军、陈传林、陈孝明,不同的岗位,同样的精神

陈传林,裕安区独山镇游芳冲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5年元月参加教育工作,先在同兴寺初中任代课教师,1983年至1986年任游芳冲小学教务主任,1986年任校长。

陈传林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山区教育事业,在1986年普及了小学义务教育后,他努力使当地全村入学率达100%;2001年,多方争取资金120万元,建盖起2029平方米的含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的现代化教学大楼,占地7049平方米的“游芳冲希望小学”亦属全区小学校舍的好工程。

陈传林的付出和努力,得到了认可和支持。1995年9月经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批准,他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颁发“优秀教师”奖章;1996年获曾宪梓教育资金二等奖;2000年4月获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01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其“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称号;2003年国家人事部、中国残联协会授予“自强模范”称号,曾在北京参加残疾人代表大会期间,受到了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04年获安徽省“希望工程园丁奖”。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参加了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报告团”,并进行了省内巡回演讲。

陈孝明

情系党务 事无巨细

「为国争辉六安人」沈贤军、陈传林、陈孝明,不同的岗位,同样的精神

陈孝明,2001年1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六安市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委书记。任党委书记以来,陈孝明先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86名,发展党员32名。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200多次,定期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样本采集活动,通过组织联系帮助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体检和优生体检3200多人次。

期间,陈孝明先后被温州市、乐清市授予“2011年度温州市优秀新居民”、“2012年乐清市首届十佳新乐清人”、“2012年度乐清市先进人民调解员”、“2014年度温州市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新居民陈孝明调解工作室成为乐清市知名品牌,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300多起,调解大小案件440起,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遏制突发事件8起,催讨欠薪230多万元。新居民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共100多件,调处率100%。党员禁毒志愿者基地累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万多份,组织参观禁毒展1000多人次。为表彰陈孝明的突出成绩,2016年,中共安徽省委授予其全省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并成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委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国人口报》、《安徽日报》等媒体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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