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 每人每年10 万元(含税)。

(3)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每人每年3.6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按月发放,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以上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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