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傳奇:一家皮包公司是如何成長為偉大品牌的

耐克在各國家喻戶曉,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它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服裝品牌。根據英國知名評估機構 Brand Finance 今年年初公佈的統計顯示,耐克以324億美元的品牌市值,超越LV、GUCCI、PRADA等奢飾品牌,位居全球服裝公司之首。

一款運動品牌,為何有如此大的吸金能力?我們都知道,耐克是做運動鞋起家的,其利潤最高的時候,一雙100美元的鞋子,材料與人工成本僅5美元,由此可見,它的大部分成本都花在了廣告與營銷上。

說到這你肯定會說,耐克的心真夠黑的,消費者付了那麼多錢,居然都在幫它做宣傳!這筆錢花得值不值,我們暫且不談。我們更關注的問題是,為何耐克能有那麼高的品牌溢價。

僅從產品的角度,像阿迪達斯、安德瑪、彪馬這些國際運動大牌,它們的產品力也不差,同樣有尖端的技術與大批量的粉絲。既然如此,為何還有更多的消費者願意為耐克買單呢?這正是我們感興趣的東西。

耐克傳奇:一家皮包公司是如何成長為偉大品牌的

1/6 日本鞋的代理商

耐克的創始人名叫菲爾·奈特,1938年出生。大學時代曾是一名長跑運動員,年輕的奈特沉默寡言,最大的夢想是做一次環球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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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爾·奈特

在斯坦福大學取得MBA學位之後,耐克和他的夥伴一起出發,踏上了環球之旅,他們從東南亞一路游到歐洲,見證了各種奇聞異事,而其中最令奈特感興趣的國家,就是日本。

奈特迷戀東方的禪文化,家中有許多關於日本的藏書。在他的自傳《鞋狗》中,奈特稱自己曾經在日本的明治神宮旁打坐冥想。“我沐浴在神聖、高潔之中,試圖將其全部吸收化為己用。”

不過,日本最最吸引奈特的東西,既不是富士山,也不是禪宗詩人的俳句,而是一個名叫“鬼冢虎”的運動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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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冢虎公司創建於1949年,它出品的球鞋與跑鞋性能出眾,在業界小有名氣,還在1960年打進了羅馬奧運會。然而,鬼冢虎公司由於規模有限,始終難以打進歐美市場,他需要一位海外的銷售代理商。菲爾·奈特正好抓住了這個機會。

面對奈特的突然拜訪,鬼冢公司受寵若驚,當時沒有網絡,他們並不知道這位不速之客的來歷,因而把奈特當成了一名土豪。而奈特在日本人面前也表現得非常職業,他把自己的大學論文拿出來,列出一大堆數據和圖表,還騙人家說自己在美國有多家辦事處,日本人就這麼被忽悠了。當他們問奈特屬於哪家美國公司時,對方隨口說了一句:藍帶體育公司。藍帶是奈特過去跑步時贏得的紀念物。

1964年,奈特與大學時代的田徑教練比爾·鮑爾曼一起,各自出資500美元成立藍帶體育公司,成為鬼冢虎跑鞋的美國代理商。

其實,代理商這個名字可能還有點抬舉他了,嚴格意義上,藍帶公司更像是一家皮包公司,因為菲爾·奈特連一間辦公室也沒有,他只能在自家的地下室或者轎車裡辦公,平時自己開車前往各個田徑場,與運動員與教練聊天,還滿大街地貼傳單,好在鬼冢鞋的性價比確實很高,藍帶公司的生意日漸紅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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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業初期,菲爾·奈特的正式職業其實是一名會計師,他白天在普華永道幹著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就走街竄巷推銷鞋子。1969年,菲爾·奈特還成了波特蘭州立大學的會計學教授。

菲爾·奈特完全可以過一種穩定、體面、而受人尊敬的生活。但是對於這名天生的創業家,他是絕不會安於一輩子給人打工的,他也不想只做一名代理商,他需要屬於自己的品牌。

2/6 耐克誕生

對於奈特這位野心勃勃的創業家,單純做個代理商是無法滿足他的。成為代理商的好處顯而易見,無非是能夠賺快錢。然而代價也是巨大的,就是你得從此看別人的臉色吃飯。

所以,即便是代理商時期,藍帶公司的工作也不限於銷售鞋子。他們會對鬼冢鞋進行各種改進,再把相關專利提供給鬼冢公司。請注意,是免費送給人家,不拿對方一分錢好處。但鬼冢公司依舊不信任藍帶公司,還在暗自尋找別的買家,他們嫌藍帶公司的規模太小,經常面臨資金短缺,無法消化他們的大額訂單,時刻考慮著要換掉它。

而在藍帶公司這一邊呢?他們同樣對鬼冢公司心存不滿,鬼冢送來的貨連出紕漏,要麼數量有誤,要麼尺寸不對,要麼就型號錯了。這讓藍帶公司一再地陷入被動局面。

從鬼冢公司的角度考量,藍帶既是他的合作伙伴,也是潛在的競爭對手。鬼冢公司的人明白,隨著藍帶公司越做越大,勢必會削弱自己在商業談判中的話語權,最好的辦法就是收購藍帶公司。於是在1971年,鬼冢公司向奈特提出,要收購藍帶51%的股權,若對方不答應,雙方就停止合作。

顯然,菲爾·奈特不可能答應這樣的提議。兩家正式分道揚鑣,偉大的耐克就此誕生。

奈特先是請公司的一位女員工設計了LOGO,這就是今天耐克那個經典的對勾符號。之後大夥開始腦洞大開,為新成立的公司想名稱。很快就有一堆方案出爐,但沒有一個令大家滿意。最後,一個叫做約翰遜的員工夢見了古希臘的勝利女神,他決定將其作為公司的名稱——N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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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勝利女神雕像

耐克公司就這樣橫空出世,從此以後,這家公司就與傳奇緊密相連。

公司成立後,奈特急需一款屬於自己公司的產品,而他的合夥人鮑爾曼對此功不可沒。鮑爾曼不僅是一位優秀的田徑教練,還是一個運動鞋發燒友,平時沒事就喜歡自己做鞋子。有一次,他從妻子的餅乾機那裡獲得靈感,按照華夫餅的網格做出了一塊橡膠鞋底,這款鞋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華夫運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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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鮑爾曼

華夫運動鞋一經推出,就成了當年的爆款產品,此時耐克成立的時間不到一年,就已經為自己贏得了不錯的口碑。五年之後,耐克又推出了一件“大殺器”,那就是氣墊鞋。據說,氣墊鞋是一位名叫魯迪的航天工程師所發明的,對於當時的奈特而言,這簡直是“從22世紀運送過來的”。

用今天的話說,耐克的氣墊鞋定義了整個行業,因為在當時,沒有人想過鞋底還能被注入空氣!當奈特親自穿著這雙鞋出去跑一圈時,他相信,耐克將開啟一個新紀元。

如今,氣墊鞋已經成了很多運動鞋的標配。而當1979年氣墊鞋剛問世的時候,它帶給消費者的震撼和愉悅卻無人能及,耐克也憑藉這款產品,從此和阿迪達斯這樣的運動鞋霸主分庭抗禮。

3/6 Just do it

有了自己的重磅產品,耐克得以在業界挺直腰板。從上世紀7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這短短十幾年間,耐克鞋在美國市場攻城略地,成了不少奧運選手的最愛。當然,這很大程度上得歸功於比爾·鮑爾曼,作為奧運美國田徑隊的總教練,鮑爾曼曾帶出過30多位奧運選手和12位美國記錄保持者。有他為耐克背書,耐克鞋幾乎不用自我推銷,就征服了美國的田徑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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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特(左)與鮑爾曼(右)

但此時的耐克,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眾品牌,它似乎主要面向運動人群,尤其是職業運動員。1977年,耐克推了一句廣告語,叫做There is no finish line. 翻成中文就是:沒有終點。儘管聽上去很不錯,立意也很高,但總讓人想起田徑比賽,彷彿耐克是專門為運動員打造的品牌。

1988年,耐克決定為公司設計新的廣告語,他們希望廣告語既要有新意,又能振奮人心。但能想的全都想過了,他們向一位名叫丹·威登的男人求助。

丹·威登此前在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廣告公司任職,這家公司除了一臺打字機和一部公用電話啥也沒有。面對耐克這樣刁鑽的客戶,丹·威登很是頭疼,為了構思廣告語,他徹夜難眠。就在此時,他想起了一個殺人犯。

這個殺人犯名叫加里·吉爾摩,偷竊搶劫無惡不作,在殺死一名加油站員工和一位旅館接待員之後,吉爾摩認罪伏法。當法院判處其死刑時,吉爾摩非但沒有上訴,還寫了封公開信告訴母親,他這是罪有應得。

一個殺人犯之所以成為名人,只因為他是美國10年來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人。臨刑前,吉爾摩留下了一句遺言:Let' s do it ,就是這句簡單隨意的話,在威登的心頭劃過了一道亮光。

威登僅僅把前面的單詞改了,於是,Let' s do it 就成了今天全世界最膾炙人口的廣告詞:“Just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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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爾·奈特起初覺得這條廣告語很爛,因為它似乎太簡單了些,而且還出自殺人犯之口!但在威登的堅持之下,奈特妥協了。也許沒有人想到,這句簡單的廣告語會讓耐克一飛沖天,並取得空前的知名度。

“just do it ”,翻成中文的意思就是“放手去做”。自推出以來,它一直被沿用。直到今天,我們依然能在耐克的電視廣告裡見到它。

為什麼說這句廣告語是神來之筆?它只有三個單詞,沒有主語,沒有實指,更像是一個命令。不管怎樣,放手去做吧!它已經超越了競技體育的範疇,成為了一種信仰和態度,“just do it ”,就是號召所有不滿足現狀的人立即行動,引發了無數年輕人的共鳴。

從語言的角度說,“just do it”鏗鏘有力,超然灑脫、朗朗上口,對於耐克而言,它已經不再是品牌符號,而是激發人們內心衝動,打破一切陳規陋習的集結號。

耐克的這句廣告語恰好印證了陸游的詩:文章本天成,妙手偶然得之。

4/6 喬丹與耐克

1980年,耐克公司正式上市,隨著資金日漸充裕,耐克開始了大規模的廣告攻勢。1982年,耐克在紐約馬拉松賽上播出了自己的第一個電視廣告,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成為了刷屏廣告的專業戶。

然而,耐克廣告之所以一再刷屏,除了出色的創意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他經常不計代價地請明星代言。

如果“just do it”是耐克的神來之筆,那麼同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的簽約,則堪稱耐克與明星的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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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耐克上市四年,遭遇阿迪達斯、銳步等對手的圍追堵截,股價下跌,業績堪憂。這時候,一個年輕的大學生走進了他們的視線,他就是邁克爾·喬丹。

耐克給喬丹開出了高達250萬美金的代言費。要知道,此時的喬丹初出茅廬,還不是後來的那個天王巨星。耐克在這位年輕球員身上下如此大的賭注,顯然是看準了喬丹潛在的商業價值。最終,耐克以比其他品牌高出十倍的價格,簽下了這份歷史性的代言合同。

不過,僅僅邀請對方為自己代言還不夠。耐克還給了喬丹兩份大禮,一個是耐克公司的股票。另一個則是以他名字命名的新款籃球鞋,這便是後來的喬丹鞋。

1985年,第一代喬丹鞋誕生了。這款鞋最大的魅力是它的黑白配色。在當時的NBA賽場上,球員被禁止穿過於花哨的球鞋,而喬丹鞋的問世就像一股閃電,迅速地風靡全聯盟。由於喬丹鞋違反了比賽規定,NBA向喬丹提出了每場比賽5000美元的罰款。耐克公司得知後,乾脆主動支付這筆費用。畢竟,只要喬丹始終穿著這雙鞋,這筆錢就是耐克支付給NBA的廣告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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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喬丹鞋

如今,邁克爾·喬丹已經被全世界球迷奉為籃球之神,喬丹鞋也陸續推出了三十幾代,其限量版剛一問世,就被一搶而空。回想當年,誰曾想到喬丹會有今日的輝煌?相比其他請明星代言的品牌,耐克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通過開發一款明星級產品,把喬丹納入了企業的價值網絡中,使他的名字和耐克永遠聯繫在了一起。

當我們驚歎耐克的深謀遠慮之餘,需明白一點:無論個人還是企業,當你發現某個重大機會時,就得敢於比別人花十倍甚至幾十倍的代價把它拿到手。這往往能決定你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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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設想,倘若耐克當初沒有下血本簽下喬丹,喬丹還會同耐克合作嗎?要知道,他最早是希望阿迪達斯來和他簽約的!

耐克與喬丹,彼此成就,相互成全,成為了明星代言品牌的一段佳話。從此以後,耐克正式開啟了他的明星時代。

5/6 抓住頭部明星

著名產品人梁寧曾講過一個關於華為的故事。當年,華為決定進軍智能手機市場,一上來就投入了1.2萬餘人。而國內手機廠商的相應人數,只有幾百人。所以從一開始,華為就打贏了國內的所有廠家。因為他所對標的是蘋果、三星這些國際企業。用梁寧的話說就是,華為剛一入場,就是奔著最後的大會戰去的。

在慘烈的商業戰場,當你面對巨頭的時候,佔得怎樣的先機,往往決定了你能有怎樣的未來。對於科技研發是如此的,對廣告代言也一樣。

與喬丹的成功合作,給耐克帶來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喬丹鞋已經成為耐克歷史上一款傳奇商品,而喬丹憑藉這次合作所獲得的收入,也遠遠超出了他在NBA打球的薪資總額。不過對於耐克而言,簽約喬丹意味著一場全新的開始。從此以後,耐克每進軍一個運動領域,都會找這個領域的頭部明星做代言。耐克只需要冠軍,因為只有冠軍才能代表耐克。

讓我們來看看與耐克合作過的體育明星有哪些?在籃球界,繼喬丹之後,是科比和詹姆斯,他們曾被公認為喬丹衣缽的繼承人,也都是NBA知名度最高的明星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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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足球方面,耐克早在1994年,就和世界盃冠軍巴西隊簽下了一份長期的合作合同,大小羅納爾多,以及今天炙手可熱的球星內馬爾,都做過耐克的品牌代言人。

在高爾夫賽場,耐克與著名的老虎伍茲有過長期合作。在網球界,則是兩位天王級人物:費德勒與納達爾。

在中國市場,耐克同樣瞄準了頭部明星。田徑界的劉翔,網球界的李娜,他們對於中國人不僅是體育明星,還是民族英雄。而在中國市場深耕多年的耐克,非常瞭解中國體育迷的習性與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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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耐克要把那麼多錢砸在頭部明星上?因為頭部明星意味著巨大的流量與號召力,綁定他們,也就綁定了他們粉絲,以及數量更多的邊緣人群。他們未必對運動有多少了解,僅僅衝著明星的知名度,他們就願意為耐克買單。體育其實和影視娛樂界一樣,遵循著“贏家通吃”的法則。冠軍被所有人銘記,而亞軍和季軍則少有人問津。

耐克斥巨資贊助頭部明星的另一個原因,是給競爭對手一個信號,頭部明星的代言費往往不菲,耐克將他們拿下,等於告訴競爭對手,要麼砸更多錢和他搶明星,要麼就退出賽場。結果,耐克把它的競爭對手們拖入了一場持久的消耗戰,而憑藉自身的財大氣粗與影響力,耐克總是能成為最後的贏家。

6/6 無形的力量

我身邊有不少朋友對耐克並不感冒。比如搞健身的,他們很多人喜歡安德瑪。有些踢足球的朋友是阿迪達斯的粉絲。近年來隨著國產品牌的崛起,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力挺國貨。但無論如何,論品牌影響力,耐克依舊是當之無愧的王者。

偉大的品牌,其實不是看粉絲有多愛它,甚至也不看粉絲有多少,而是看那些對品牌不甚瞭解的中性客戶,他們為什麼會選擇它。

耐克傳奇:一家皮包公司是如何成長為偉大品牌的

身為消費者,大多數人是理性的,他們不會為了一款新品熬夜排隊,也不會天天去刷品牌的官方微博。大多數人不過是受別人的影響,耳濡目染,道聽途說,然後不知不覺地為它買單。

耐克作為運動服飾廠商,為何能超越其他同類品牌,甚至超越一眾奢侈品,成為最有價值的服飾品牌呢?因為它代表的不僅是運動裝備,甚至不是運動本身,它代表了一種精神,正如那句“just do it”廣告語所告訴我們的,它是一種行動精神。注意是行動,而不是運動。

耐克傳奇:一家皮包公司是如何成長為偉大品牌的

相比運動,行動的定義更寬,它意味著你要去做點什麼,去改變一下自己,它更能代表人們的普世價值。即便你不是耐克的粉絲,但只要聽到這個名字,看到大街小巷由運動明星代言的廣告,你就知道了關於他的一切。那些購買耐克商品的人,不需要上網去查資料,看評價。對他們而言,好的品牌,就是用最少的符號,負載最多的信息,並承包人們內心的某個價值點。

能做到這一點的企業,其實寥寥無幾。這大概就是為何耐克鞋的製造成本很低,卻依舊能向你收取高價的原因之一。

最後想說說,很多人認為耐克今天的成功是廣告營銷的勝利。其實何止是耐克,今天但凡成功的國際品牌,都是廣告營銷的勝利。於是有很多人就會問,究竟是產品重要還是營銷重要呢?

我覺得毫無疑問,產品更重要,而且始終如此,因為產品是基礎,沒有好產品,企業連生存下來都很難。如果耐克鞋很平庸,它不可能受到人們的親睞,甚至早就被市場淘汰掉了。然而,當耐克發展一款國際性的運動品牌的時候,營銷的地位就越來越重要。

為什麼呢?因為營銷是解決產品的觸達問題,廣告也好,明星代言也罷,它們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降低消費者的選擇成本與認知成本,它能夠跨越文化的鴻溝,讓消費者不假思索地選擇你,因為人家就是衝著你的知名度而來。想想麥當勞、星巴克、奔馳、寶馬這些品牌,不都是如此嗎?

如果產品是支點,那麼品牌就是槓桿。支點不穩固,就無法支撐槓桿。反過來,若槓桿不夠長,支點的作用也難以發揮出來。

耐克傳奇:一家皮包公司是如何成長為偉大品牌的

這就是產品與營銷之間的關係,你的產品越好,品牌所發揮的槓桿效應就越大,投入廣告營銷的費用也就成倍地增長。頭部企業與非頭部企業,即便雙方的產品質量相差無異,但由於品牌的槓桿效應,反映在市值上的差距卻會非常大。

所以品牌是一種無形的終極力量,它也是企業間的終極競爭,贏得了品牌,就是贏得與時間的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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