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辦理的梅州市首例汙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5月10日,我院辦理的肖某等6人涉嫌汙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興寧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我院指派兩個檢察官辦案組,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職責。被告人親屬、群眾等30餘人旁聽了庭審。

我院办理的梅州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我院办理的梅州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

案情回顧

◆◆

肖某、鍾某、陳某、劉某4人合謀從異地運回300多噸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到興寧市徑南鎮、坭陂鎮進行非法填埋處理,其中肖某負責提供填埋場地,鍾某、陳某、劉某負責聯繫垃圾貨源、運輸、填埋等工作。莫某、梁某2人通過介紹、提供垃圾貨源,從中牟利。經專業檢測,肖某等6人非法傾倒、填埋的固體廢物樣品中含有重金屬等有毒物質。

我院办理的梅州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肖某等6人非法傾倒、填埋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的行為,造成環境汙染,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公私財產損失47.92萬元,後續無害化填埋等處理費用預算為30.7666萬元。該6人不僅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我院办理的梅州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

庭審現場

◆◆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就犯罪事實的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和辯論意見;公益訴訟起訴人則重點針對被告人對環境侵權的事實、後果和責任承擔等方面展開舉證質證和發表意見。6名被告人在庭審中承認了其參與異地非法傾倒、填埋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的行為,表示悔過,並願意賠償損失。公益訴訟起訴人還借當庭教育被告人之機,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破壞者敲響警鐘:任何破壞環境、侵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同時呼籲社會公眾增強環境保護意識,自覺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

本案將擇日宣判。

在看點這裡

我院办理的梅州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