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城市建設的”下半場“,中山如何重塑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上世紀80年代起,中山創造了許多經濟發展的驕人成績,依靠獨特的“專業鎮模式”,躋身廣東“四小虎”之列。然而專業鎮依賴於傳統工業與土地擴張,在引領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讓中山逐步陷入困境:

用地粗放低效,受土地規模指標的硬性約束,原有的土地擴張模式難以持續;受用地制約、產能過剩與電子商務影響,專業鎮發展後勁不足;各鎮區擁有獨立的用地和規劃權,在管理上缺乏全局統籌的城市總體規劃,造成各鎮區各自為政,公共資源、土地資源相對分散,城市基建重複……

在今年3月28日的大美中山規劃論壇上,原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李曉江指出,中山高速推進的城市擴張階段已經結束,進入了“城鎮化、工業化的‘下半場’”,新時期中山要重構城市空間規劃體系,優化區域空間佈局,強化與珠江東岸之間的交通聯繫,提供高質量公共服務,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城市環境。讓城市發展從資源競爭、投資競爭,轉向高質量營商環境、創新生態的競爭,轉向勞動力和人才的競爭。

2019年以來,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陸續制定了一系列國土規劃系列政策文件,以改變規劃編制鎮區“各自為政”的局面,實現全市規劃“一盤棋”管理。5月7日,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下稱“規委會”)成立,這是中山城市發展規劃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創新;同日,中山公佈2019年國有土地供應規劃,其中,交通運輸用地佔比大幅提升,達用地總供應量的38.1%。種種跡象表明,中山正在重塑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山的規劃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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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高位謀劃加強全局統籌

在5月7日召開的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下稱規委會)成立大會上,公佈了第一屆委員會委員名單,《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章程》(草案)也經審議通過。中山市市長、首屆委員會主任委員危偉漢在會上強調,要利用好此次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成立的契機,充分發揮其審議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國土空間規劃決策的科學、民主和法制水平,為中山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新一輪改革發展做好保障。

這為中山新一輪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工作奠定了基調。從機構設置上看,第一屆規委會共有委員35名,其中政府委員16名,專家和公眾代表委員19名;規委會下設專業委員會3個,包括髮展策略專業委員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業委員會、建築與環境藝術專業委員會。

通過觀察可以發現,與過去相比,規委會有更加完善的組織架構和運作體系,更加規範的決策機制和協調機制。此外,通過配置專業委員會,增加市外專家,規委會提高了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的權威性和專業性。

毋庸置疑,組建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對於加強全市統籌力度,合理有效配置全市資源,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正如會上所強調的,要注重長遠規劃,充分考慮中山的長遠發展需要,提高規劃前瞻性;要注重統籌兼顧,通過規劃進一步明確城市發展定位,加快打造高水平公共服務和高水平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體系,改善城市環境,提高集聚高端發展要素能力,推動重大產業平臺和高端項目建設發展。

對照國家和省對中山的發展要求,規委會的成立,將對“跳出中山看中山”提供了更具有保障性的要求,將從更高層次、更寬視野、更大格局上去謀劃中山發展,為中山規劃把好站位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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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量減少,38.1%用於交通建設

組建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是落實國家機構改革和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等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中山規劃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於加強全市統籌力度,合理有效配置空間資源有重要意義。

在規委會成立當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公佈了《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下稱用地計劃)。用地計劃明確表示,年內中山會將有限的土地資源重點精準投向實體經濟,突出補好民生和基礎設施用地短板,以保障中山市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首先從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看,2019年中山計劃供應總量是701.1公頃,對比2018年供地總量同比下降了37.8%。 從用地結構分析,土地公用可以分為五個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五種用途用地供應占比分別為,3.5%、38.1%、36.8%、14.3%、7.3%。對比2018年,商服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的供應量有所提高,其中,交通運輸用地供應量同比增長195.8%,接近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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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梳理

最嚴土地供應管理辦法上月出臺

為破解規劃編制鎮區“各自為政”、土地資源碎片化等問題,2019年以來中山先後出臺了一批國土規劃系列政策文件,優化規劃管理體系,加強空間規劃編制的市級統籌和協調。

4月23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就對擬出臺的《中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該《管理辦法》被中山房地產業屆解讀為“史上”最嚴格的土地供應管理制度。

《管理辦法》適用於中山市轄區範圍內除“三舊”改造項目外,所有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管理,通過規劃管控、計劃調節、標準控制、市場配置、監測監管、考核評價、共同責任,實現國有建設用地從用地報批、土地供應和供後監管的全流程管理:如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用地報批管控,嚴格按照《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分配和使用年度計劃指標,並進行計劃指標使用的全程跟蹤管理;對未按要求完成當年批而未供或閒置土地處置任務的鎮區,暫停其下一年度除民生保障項目外的計劃指標分配。

《管理辦法》還規定,合理劃定出讓宗地,住宅用地單宗出讓面積不得小於5畝且不超過210畝,工業、商業用地單宗出讓面積不得小於5畝。出讓地塊達不到出具規劃要求的,要整合周邊用地後再行出讓,如周邊已無合適用地可以整合的,需先做出地塊的可行性規劃建築設計方案,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確定地塊的技術經濟指標後再出讓。

近期出臺的國土規劃政策文件及要點摘錄

①《中山市海岸線、河岸線退讓規劃管理辦法》

海岸線退讓標準:生活、休閒岸線退讓距離應大於等於200米(用海建設項目除外);生產岸線退讓距離應大於等於100米(用海建設項目除外)。

②《中山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要點:住宅用地面積不小於7畝;工業及商業用地面積不小於5畝。用地面積達不到上述要求的,要整合周邊用地後再出具規劃條件。

③《中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

要點:住宅用地單宗出讓面積不得小於5畝且不超過210畝,工業、商業用地單宗出讓面積不得小於5畝。

④《中山市新型產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

要點:在城市用地分類“工業用地(M)”大類下,增設“新型產業用地(M0)”中類;新型產業用地控制指標控制要求:容積率不超過6.0;建築密度不超過45%。

⑤《關於深入推進舊廠房改造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要點:明確“三舊”改造財政獎勵政策;單個項目市財政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⑥《關於深入推進舊村莊改造提升城市品質的實施意見》

要點:堅持蹄疾步穩深入推進舊村莊改造。對舊村莊全面改造,原則上各鎮區每年新增實施不超過1個項目,且待已啟動項目完成拆遷後方可啟動新項目。

⑦《關於支持和鼓勵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建設的實施細則》

要點:符合標準,且帶工業電梯的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為基本單元進行不動產首次登記和分割轉移登記。

⑧《中山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要點: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實行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制度,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委會員章程執行。

【採寫】南方+記者 伍傑 羅麗娟

【攝影】南方+記者 葉志文

【作者】 伍傑;葉志文;羅麗娟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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