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收禮金後,湖北一干部寫虛假說明逃避紀委調查

鄂州市華容區一名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禮金,區紀委調查時,寫虛假說明逃避調查,但最終還是被區紀委識破,今年4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月13日,鄂州市華容區紀委監委幹部徐寧向記者講述了她今年參與辦理的原區農林局(因今年4月機構改革,現已併入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可某違規收受禮金案的情況及體會。

去年底,一位特殊的“訪客”走進區紀委監委執紀監督一室。

“紀委同志,你們好!我是來承認錯誤的,我收了單位下屬職工的禮金,已經都給他們退回去了,這是我寫的《情況說明》。”

來人是時任區農林局黨組書記、局長可某。原來,去年下半年,一份匿名舉報信反映可某在2017年末住院、2018年初治喪期間兩次收受單位下屬職工禮金。這條線索,徐寧他們正在調查核實。

“組長,可某的《情況說明》來得太及時了!《情況說明》中坦承了他自己收受禮金的行為,還點明瞭探望他的幾名職工,並且說明退還禮金是在住院和治喪結束後回到單位就馬上讓李副局長代為退還的,看來這個案子很快就能結了。”可某走後,徐寧高興地對調查組組長說。

“事情過去半年多了,情況說明裡時間、地點、人物卻寫得如此清楚,這裡面說不定就有問題。現在不管他怎麼說明,該我們調查的一定要認真去調查。”調查組組長耐心地解釋。

果然,通過一番細緻的調查和對相關證人的走訪談話,徐寧他們瞭解的情況與可某的《情況說明》存在明顯出入。

據證人陳某和高某交待,他們確實去看望了可某兩次,並送了禮金,但是李副局長代為退還禮金是發生在區紀委監委開始調查後的一週時間內。

於是,徐寧他們把目光聚焦到了副局長李某身上。一開始,李某一口咬定自己是在可某治喪結束回單位上班後不久就收到了可某退還的3000元禮金,但在調查組的步步緊逼下,李某終於承認:“2017年末可某住院時,局裡一共6人一同前去探望,除了單位工會的慰問金,6人均送了禮金,共計1200元。2018年初可某治喪時,我與單位3名同事和服務對象周某一起去他老家探望,每人送了300元禮金,還有位熊姓同事讓我們代送了300元禮金,共計1800元。兩次共計3000元禮金是在可某知道你們調查他後委託我退還的。”

再次找到可某時,可某終於承認:“禮金在當時沒有立即退掉……我也是抱有僥倖心理,實在是不應該!”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在人情面前,可某沒有堅守住原則,同時為了干擾調查,還手寫了整整兩頁信紙的《情況說明》送到區紀委,對退還禮金的時間“偷樑換柱”。今年4月,區紀委視情節給予可某黨內警告處分。

參與辦案的區紀委監委幹部徐寧對記者講述了她的辦案體會:在本案件調查過程中,可某作為領導幹部,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收受禮金情況,反而在調查過程中“偷樑換柱”改變退還禮金的時間,妄圖減輕甚至是逃過黨紀的處罰,但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份太過“及時”的《情況說明》反而更快地暴露了其收受禮金的違紀事實。

華容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吳新明指出:“當前,高壓之下,‘四風’問題仍時有發生,說明作風整治不能止步。在黨紀國法面前,黨員幹部任何時候都不能有僥倖心理,守不住紀律的底線必將受到紀律的嚴懲。”

來源:湖北日報 記者 楊宏斌 通訊員 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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