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日本侵華文物印章丟失,竟是時任辦公室主任監守自盜,還想賣給日本人,你怎麼看?

金松601


這種人沒有任何底線可言,如果把這種人放在古代,砍腦袋是最輕的事情。但是在文明社會條件下,他只是被判了6年。差不多三年之後,他就要出獄了。



七枚印章如何來到撫順戰犯管理所?

近年來日本之所以不承認對周邊國家的侵略,主要理由是這些人沒有“實證”。當然這是在日本人看來,別的人拿不出來實證。

但是我們一處處殘垣斷壁,當年倖存的老人,甚至是留下來的各種照片。無不顯示著日本曾經殘忍的行為,面對著如此鐵一般的事實,日本竟然還有臉否認。

而這次丟失的印章,如果把它當成文物來看,可能並不值多少錢。不過它背後所蘊含的歷史價值,卻是用黃金萬兩都難以比擬的。

有六枚印章都是石質的,還有一個是木質。主要都是當年關東軍駐紮此地時,幾個司令官的印章,包括了:

關東軍總司令官之印、關東軍總參謀長之印、關東軍副官部印、關東軍副官印、關東軍總司令部之印、關東軍參謀長之印、滿洲海軍特設機關印。

在日本戰敗之後,我們的戰士繳獲了這幾枚印章。上交國家之後,輾轉多地,最後在1997年的時候,來到了撫順戰犯管理所。當年新中國成立之後,在全國各地建造了幾座大的戰犯管理所。

撫順戰犯管理所佔地3萬多平方米,號稱是遼東第三監獄。從1950年開始,陸陸續續的有各種犯人被關押在此。比如說溥儀等偽滿洲國人員,外加還有上百名的日本戰犯。
▲管理所陳列

隨後因為幾次的特赦,以及再押人員的主動改造。截止到1987年的時候,戰犯所已經基本上沒人了。所以就把他改造成了旅遊參觀地,各種各樣的文物也被搬了過來。

而當年這七枚印章,等到了此地的時候已經是1997年了。在隨後的六年時間裡面,都沒有任何的異常。這七枚印章安安靜靜的放在玻璃展覽櫃裡面,迎來了一批又一批的遊客。

管理所主任以假亂真,想出手卻被坑!

在2003年的時候,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到上級命令,要求他們把這七枚印章,送到別處去展覽。其實這在博物館之間非常常見,很多時候以換展的形式展開。

經過當時戰犯管理所管理人員的討論,認為這七枚印章比較重要,於是雕刻了七個仿品作為展品。按照道理來說,七枚印章應該送回原處繼續展覽。

然而時任戰犯管理所的李某,一時間起了貪慾,想趁著這個機會,把這七枚印章據為己有。於是他以研究這七枚印章是否真假為藉口,拿回了家中。

請注意一下,這裡完全違背了博物館的相關管理條例。按照正常的情況來說,每次移動博物館展品,怎麼著也得兩個工作人員同時在場。有一些比較貴重的展品,甚至有兩把鑰匙,由兩個人同時保管。

由於時間太過久遠,這也是十幾年發生的事情,不知道當時這個李某到底使了什麼辦法,繞過了所有的條例,竟然沒有被別人阻止。

▲配圖

當然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後來上級在尋查的過程當中,發現七枚原裝的印章丟失。儘管多次調查,仍然沒有任何結果。甚至調查都指向了李某,然而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自從拿到這幾枚印章之後,李某可謂是寢食難安,時刻都想著把它出手。但是自己沒有這方面的路子,不過身為管理所所長,自然也認識一些古玩界的朋友。

他的朋友楊某,就是一名古玩發燒友。李某有一天把他約出來,告訴他手上有這樣的七枚印章。希望還能找個渠道,把這些印章賣出去。

國內基本上沒有任何希望,所以兩個人準備賣給日本人。而且兩人定好了300萬左右的價格,還商量好了事後的分成。當時李某為了表達誠意,還把一枚刻有滿洲海軍的木質印章送給了楊某。

雖然楊某是一個古玩發燒友,但是他也沒有相關的路子。所以楊某又找了朋友陳某,因為陳某當時準備去日本探親,想通過這層辦法聯繫一下。儘管陳某嘴上答應行,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行動。

所以說這幾枚印章倒騰來倒騰去,在手裡面呆了幾年,都沒有賣出去。不過這也成為兩個人的心結,李某一直想著可以儘快的脫手。楊某擔心李某不通過自己就賣了印章,到時候說好的分成也就沒了。

楊某在金錢的驅動下,他又重新找到李某,告訴他自己聯繫上了一個日本買家。但是對方要先看貨,需要從他這裡拿來三枚。李某也比較信任他,就給了他三枚印章。
▲配圖

但是後來李某才發現,可能根本就沒有這個日本買家。儘管他多次催促楊某趕緊還給他,但是一直沒有成功。後來估計是國內古玩市場也不景氣,兩人一直沒有找到路子。

事情暴露,李某被抓,實在是活該。

就這樣七枚印章消失無影,然而在偶然的機會卻重新浮出水面。當時撫順的公安機關在辦理一起案件的時候,從一個名叫黃某的女子家中搜出了三枚印章。

這個黃某不是別人,是原來撫順戰犯管理所李主任的女友。當時報告當中只是說女友,估計可能是小三吧。大概李主任是為了討好她,所以把這三枚印章放在她這裡。

這件丟失了十幾年的印章案件,也漸漸的浮出了水面。隨後在黃某的供述下,警察又找到了原先的楊某。從他家裡面找到了4枚印章,包括丟失的三件,以及木質的“滿洲海軍特設機關印”。

經過當時遼寧省文物保護中心的鑑定,這七枚印章有兩枚是二級保護文物,剩下的全部都是一級保護文物,總價值大約在157萬左右。經過遼寧省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涉案的幾人全部落網。

終審判決當中,李某被判罰金30萬元,外加6年的監禁。


史之策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不是薩沙地域黑,東北有些地方真的是太亂了,當官的真的什麼錢都敢貪。

那這件事來說,作為一個辦公室主任竟然公然做這種事,而且13年以後才被捉住,可見擴大誇張。

1997年6月,撫順戰犯管理所接收並負責保管了六枚刻有”關東軍”字樣的石質印章及一枚刻有”滿洲海軍”字樣的木質印章。其中6枚印章的內容分別是——關東軍總司令官之印、關東軍總參謀長之印、關東軍副官部印、關東軍副官印、關東軍總司令部之印、關東軍參謀長之印。

這6枚印章雖然不是國寶級文物,但也記錄了日軍侵華尤其是入侵東北一段歷史,是非常珍貴的。

另外,這些是記錄中國國恥的東西,作為中國人尤其是東北人,當年深受日本人奴役。在所謂的偽滿洲國,東北人連吃大米都是違法,被日本人視為二等公民。

具體來說,從1950年7月至1975年3月,這裡先後關押975名日本侵華戰犯,中國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等71名偽滿洲國戰犯,及354名國民黨戰犯,比如偽滿國務院總務廳官武部六藏,次長古海忠之,日本陸軍第117師團中將師團長鈴木啟久,第57師團中將師團長藤田茂,第39師團長佐佐真之助等。

1956年6月至1964年3月間,在撫順戰犯管理所關押的日本戰犯被分期分批全部釋放回國。1959年12月到1975年3月,在此關押的偽滿戰犯被分期分批全部特赦。

1950年-1964年的14年間,有近千名侵華日軍戰犯在撫順戰犯管理所關押服刑。

中國人也好,東北人也罷,更應該好好保護這些文物,警醒子孫後代。

然而,竟然還有人打這些國恥文物的注意。

報告寫到:2003年年底,撫順戰犯管理所因對外展出需要,經所務會研究決定,復刻了上述6枚印章。展出結束後,李某將復刻的六枚印章交所里長期展示使用,之後自己以研究印章真偽為由,私自將七枚原物印章拿回家中。

原來,李某當時任管理所辦公室主任,印章由他保管,他因此產生了貪佔之心。此後管理所及警方先後多次查找印章下落,也找了曾保管該印章的“李主任”調查瞭解印章去向,但一無所蹤,印章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消失不見。

這豈不是笑話。

李某是印章保管人,現在印章丟了卻不將他們列為嫌疑人,就這樣不了了之。

只有兩種解釋,第一這不是偶然現象,這裡說不定經常丟東西;第二李某各方面關係比較好,沒人願意去深究。

這幾枚印章在2003年就已經估值幾百萬元,可不是小數目。經遼寧省文物保護中心鑑定並估價,上述七枚印章中,五枚為一級文物,兩枚為二級文物,這應該是重大案件了。

卻就這樣莫名其妙沒追究。

直到13年後,2017年1月6日,撫順市公安機關在一女子黃某家中搜查,意外發現刻有“關東軍總司令官之印”,“關東軍總參謀長之印”,“關東軍副官部印”的石制印章三枚,這才峰迴路轉。

這黃姓女子是李主任同居女友,印章是李藏在女友家的。

之前李某曾經試圖將這些贓物出售給日本人,但因被同夥詐騙,被騙走了3枚印章。李某無奈之下,不敢隨便出手,才在家裡藏了這麼多年。


薩沙


看到這個事情後,腦海中立馬浮現出“漢奸”兩個字,也許是對這種人的真實寫照。為了利益而背棄一切,這樣的人應該從重懲罰。

事情發生在遼寧撫順,被貪汙的印章總共7枚。這幾枚刻有“關東軍”字樣的印章是抗戰時期侵佔我國東北的關東軍所制,是歷史的證據,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價值。1997年撫順戰犯管理所負責管理這幾枚印章。其中,6枚石制印章,上面刻著“關東軍總是令官之印”、“關東軍總參謀長之印”等字樣;另一枚木質印章刻有“滿洲海軍”字樣。

2003年因展出需要,撫順戰犯管理所複製了這些印章,李某為當時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這些印章。他將複製品交給所裡展出使用,偷偷將正品據為己有。公安查找無果。約2009年,李某託付朋友楊某聯繫日本買家想以300萬元出售,楊某無門路又託付給自己的朋友陳某,但均無銷路。2017年,丟失的印章被公安機關相繼找回。李某被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對撫順稍微有些瞭解的朋友都知道,撫順是全國為數不多的禁止日本人踏入的城市,撫順景區也醒目的立著“禁止日本人入內”的警示牌。可見,關東軍當年對撫順人民的傷害有多深。

這幾枚印章正是當年日本鬼子侵害中國人的有力證據,它們的價值,是不可用金錢來衡量的。經鑑定,這七枚印章,五枚為國家一級文物,兩枚為二級文物。

這個可恨的李某卻藉助職務之便,侵吞了這幾枚歷史的證物,而且,還想法設法要賣給日本人。這絕對是一種不可原諒的漢奸行徑。

我們常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因為如今生活好了,就忘記歷史。不能為了錢而沒有了原則、底線,做出一些傷害民族感情的事。要知道,我們如今的幸福生活是當年無數抗日英雄拋頭顱、灑熱血、用生命換來的。因此,李某這種為了錢而不顧一切的恥辱行為,是不可原諒的!

李某的所作所為,不僅僅是貪汙,更是對歷史的一種踐踏,應當加重懲罰。

大家覺得應該如何懲罰李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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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居然還會有如此奇葩的新漢奸。

監守自盜,將侵華東北軍司令官之印,東北軍參謀長之印等共七枚偷出,藏匿家中。

更可惡,暗中與日本人暗通款曲,欲將這些日軍侵華的鐵證,偷運至日本。

驚悉此事,國人無不義憤填膺。

日本悍然發動侵華戰爭,我國肆千多萬軍民死傷。

死骨累累,哀鴻遍野,血漫大地。

我國軍民,至死不屈,前赴後繼,英勇抗戰十三年,才將萬惡的日本侵略軍趕回老家。

日本雖然戰敗,但其政府從未向中國人民正式道歉。

反而極力美化侵華歷史,不斷為侵略者張目。

在這種情形下,該漢奸還欲將日軍侵華的鐵證,悄悄地送返給日本。

數典忘祖,背宗棄親,幹替日本人消除罪證的萬惡行為。

做了鬼子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比日本鬼子更可惡,更可怕,更兇狠。

最終被我警方查獲。

雖然被判八年刑期,但是難解全國人民之恨。

想當年,日軍侵華時,身邊不乏有漢奸走狗的身影。

這些漢奸,為虎作倀,賣國求榮,罪惡滔天。

抗日戰爭勝利後,大部份漢奸被嚴懲,骨幹頭目被判極刑,送入地獄。

還是有漏網之魚,還是有餘孽混跡社會。

受他們毒害的新漢奸,依然隱藏在角落裡,極少數的甚至於混入幹部隊伍中。

一有時機,他們就會興風作浪。

故:對新漢奸的行為,不嚴懲,無以彰國法,無以警來者。

區區八年,不足為懼。

事以至此,雖不深究,但應汲取教訓。

必須讓新漢奸們無以立足,不敢發聲。

只能隱藏,不敢作惡,一作惡即送命。

還神州一片清純之氣。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不差不遲到,查了嚇一跳,全國所有文物保護單位要查的話丟失的何止幾件文物,幾萬件都是少的,監守自盜乃普遍現象,主要是以假換真,也就是贗品換真品(本來贗品也多,古人造假),反正這東西不像其它物品容易分清真假,你說假的,我承認,但我說它進來時就是這個假的。

話說回來這股風啥時候開始的?六七十年代有頭有臉的人去文物保管單位“借”,當然了許多都有借無還,比如有些倒下去的,披露的罪狀之一就是家裡有許多國家各級文物若干件借了不還,然後八十年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文物保管單位那點工資比較低,有職權的就開始打這個主意,一件可能就頂幾十年工資,不過總的來說整個八十年代還是比較少的,然後九十年代金錢至上,管理也比較亂,文物走私比較嚴重,然後有些人主動或者被動(文物販子或者親朋好友等等)打這些文物的主意,所以九十年代監守自盜的比較多,盛行還是二十一世紀後。


我們生而平等


這個辦公室主任必須槍斃,沒有任何迴旋餘地,而且應該追查其周圍嫌疑人,為什麼?

1.這個辦公室主任私藏文物丟失為什麼不賠償?如果是普通農民工把文物不小心搞丟是不是就要牢底坐穿?那為什麼辦公室主人就沒事?這裡面有很大貓膩,相關人員一個都不能漏,全部抓起來判刑。

2.他把文物拿回家,難道家裡人不知道?所以他的家裡人也有極大嫌疑,也要調查。

3.他自己說丟了三個自己保存了三個,我懷疑那三個沒有丟,是他另外藏起來了或者已經高價賣給日本政府了,我覺得應該凍結這個辦公室主任所有資產逼其說出另外三個文物的去處。


yzddq


漢奸!腦海中首先出現的就是這兩個字,沒有道德底線的狗漢奸!我猜中國最不缺的就是漢奸,賣國求榮是它們無尚的榮耀,再加上中國的法律本質上就是虛偽的懲惡揚善,這種人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犯罪的成本這麼低,壞人不多才怪!

如果我是個十二三歲的孩子,我會殺幾個司法界的人士,讓他們明白一下,你們的聖母婊心所包庇的罪惡終有一天會降臨到你們自己的頭上!讓你們這群聖母婊子也品嚐一下受害者的痛苦!


我有一萬個御坂妹妹


這太明顯了,應該是國家安全局介入的事件,不能用不知者無罪推定。有些事情,要有底線,比方說,對於國家機密之類的,意圖洩露謀取個人私利者,10年以上,已經洩露的,20年以上,如果是極其惡劣的,槍斃!要嚴格落實。要讓國人知道,這些東西,絕不能碰。像這個李某,就是認為這個印章對小日本很重要,左翼分子會花大價錢買回去,所以偷了去,完全無視後果,無視人民的感情,影響極為惡劣,幸好該人地位太低,門路太少,不然日本部分人士,或者部分報紙上就會列出日本沒有做過侵略中國的新的證據。


夜貓牌飛彈


按照漢奸的判定準則來說,此辦公室主任是不折不扣的漢奸。不應按照貪汙罪定刑只判6年那麼簡單,應以叛國罪論處。

究其原因,罪魁禍首是內心的貪慾在作怪。其實把貪慾比喻成海綿是最恰當不過了。海綿可變大也可變小。重點不是海綿本體可自行放大和縮小,而是受到外界的影響。浸泡了水的海綿不僅會變大而且會變重。而把海綿放在太陽底下暴曬的話,數日後它不僅會變小還會變輕。

本文中有個細節,主任是為了還債才會想到去偷章賣錢。根本原因是欠債(此處我猜想百分之九十是賭債)貪慾受此原因而無限膨脹,最終拋棄了良心,忘記了國恥。做出如此喪知辱國之事。判6年罰30萬確實量刑過輕。

通俗的講錢是好東西這沒錯,但咱要賺正當的錢。排除道德以外,不當得利終究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心理健康輔導員依風


紅樓夢裡抄檢寧國府中探春說: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可是

古人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

呢!”說著,不覺流下淚來。

中華民族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合則堅,散則沙!必須要把這種民族公敵清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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