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老师们累倒了,谁去爱学生呢?爱并不是教育的一切(中)

李镇西:老师们累倒了,谁去爱学生呢?爱并不是教育的一切(中)

问:爱的背后一定有某种价值观在起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人认为生日的时候能够得到朋友送来的一朵玫瑰花,他认为这是无尚的爱;而有人却认为朋友要送他一枚贵重的戒指才算是爱的体现。成年人如此,其实学生亦然。一个班主任,面对的学生少则四十,多则六、七十,他们的价值观差异很大,班主任应如何适应?

答:这位老师,我把你当朋友,所以直言你这段话不够明晰。尽管你举了例子,可我还是不太明白“爱的背后一定有某种价值观在起作用”的含义。你的意思是想说爱也有某种“功利”——或是“玫瑰”,或是“戒指”,是吧?而我认为,真正的爱是没有功利的。巧得很,我刚写了一篇评论《山楂树之恋》的博文,对所谓“纯爱”一词提出质疑:难道还有不纯的爱吗?同样,我觉得所谓“史上最干净的爱情故事”这个说法也很搞笑:难道还有“不干净”的爱情吗?如果“不干净”,还叫“爱情”吗?糖是甜的,醋是酸的,盐是咸的,这是天经地义的。难道我们还用得着说“甜糖”、“酸醋”和“咸盐”吗?还是回到说教育,我愿意再次强调,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不应该有任何功利的。昨天我还给学生说:“喜欢与爱的区别是,前者是迫不及待的占有,后者是不求回报的付出。”

在反复揣摩你这个问题,我又似乎觉得你在说学生对老师有不同的期待和需求——可这与“爱的背后一定有某种价值观在起作用”有什么关系呢?(我始终觉得你对自己这个提问的表述不太清晰,当然咯,也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呵呵)请允许我估计着瞎回答吧!尽管有“因材施教”、“尊重个性”、“满足不同孩子的需求”等说法,我们也应该力所能及地尊重不同孩子的不同精神世界;但总体上说,做为班级授课制的学校,教师也只能大体满足孩子们的一般需求。要想一对一地照顾每一个学生的个性需要,是不可能的。那是家长的事。我们没有必要把不可能做到的“使命”一厢情愿地加在自己的身上。我们做到了我们教师能够做到的,并且尽可能做好,就可以了。亲爱的朋友,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问:人总是有感情,有偏狭的。换句话说,要做到将自己的爱无私地给予每一个学生其实很难做到。至少在我十几年的班主任生涯中,我没有做到。李老师,您真的像您所写的那样能对每个孩子都给予无私的爱吗?您怎样看待“博爱”?

答:尽管你说没有做到“将自己的爱无私地给予每一个学生”,但我还是对你充满敬意。因为第一,你已经尽量给孩子以爱了;第二,你还在苦恼自己对学生的爱还不够。你是有良知的教育者。

其实,你的苦恼可能源于你对教育之爱的理解不够正确或者说不够科学。比如,我不知道你说的“对每个孩子都给予无私的爱”是什么意思。如果指的是一视同仁地关注并尊重每个孩子,不因其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性格相貌等因素而有所偏爱与冷落,那我肯定做到了,而且我可以断定,绝大多数老师都做到了——包括你,因为这并不难。我想不通这有什么难做到的。如果这就是“博爱”,那这样的博爱是教育者应该具备的起码良知。

但如果你说的是教师消耗自己的健康,放弃自己的家庭,牺牲自己所有的业余时间,对每个学生都不顾一切地全身心地投入,所谓“一心扑在工作上”,那我肯定没做到,也做不到——即使做得到,我也不想那样做!我建议你也别这样做。有没有这样的教育者?有的!比如苏霍姆林斯基,他有一部书的名字就叫《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陶行知也做到了,他有一句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们因此是圣人。可是,我们不是圣人,我们是普通人。对大多数老师来说,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他们在教育上如此“殉道”——苏霍姆林斯基可以说是累死的,陶行知也属于英年早逝。因此,我在为我校老师起草教师誓词的时候,我特意写的是“我立志把心灵献给孩子”,而不是“我立志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在我看来,应该允许我们的老师留点心灵給父母,给孩子,给爱人,给自己!对于普通老师来说,捧着一颗心来,带走半根草也没有什么的!我们正当的物质利益应该得到尊重与维护。如果站在“道德高地”居高临下地苛求老师们“无私奉献”,这样的爱太可怕了!当然,如果有老师自愿这样做,我将肃然起敬。但这不应该成为强迫。即使为教育事业着想,也不应该提倡——老师们都累倒了,谁去爱学生呢?

2010年11月5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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